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 2016-23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宁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张兆国、万安
娃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珠宝中心”)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或关联方向发行人输
送利益的情形。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5 年预计金额 2015 年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万元)
向关联人租赁场地 北京珠宝中心 74.93 0
与关联人联营销售 北京珠宝中心 200-600 111.29
(返点费用)
由于北京珠宝中心前期整体装修影响北京东方金钰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东方金钰”)店面经营,双方商定 2014 年至 2015 年 8 月北京东方金钰免
交场地租赁费。后经双方协商,北京珠宝中心对北京东方金钰 2015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继续给予免租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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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金钰与北京珠宝中心原《联营协议》于 2015 年到期。在后续合作
协议的商谈过程中,公司将部分黄金批发业务调整至其他子公司,导致联营销售
导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减少。
(三)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万元) 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租赁场地 北京珠宝中心 150 100
与关联人联营销售(返点费用) 北京珠宝中心 100-200 1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于 1998 年 6 月设立,注册资本 1 亿元,注册地为北
京市朝阳 区惠 新东 街 2 号, 法定 代表 人为 杜和 平 , 统一社 会信用代 码 :
9111000063370231XP。经营范围为:购销包装食品、饮料、酒;购销珠宝玉石、
金银饰品、工艺美术品、家具、土产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电子计算
机及外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装饰材料、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珠宝首
饰、金银饰品加工、修理、测试鉴定(未经专项许可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销
活动;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培训;汽车寄存;接受委托进行物业管理(含写字间
出租)。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珠宝中心总资产为 21,226 万元,净资产为
7,511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9,657 万元,净利润为 344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兴龙实业持有北京国际珠宝交易中心 42.20%的股权。该
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实质重于形式
的原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北京珠宝交易中心的关联交易,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市场
价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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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国内第一家翡翠类上市公司,在 2010 年前主要经营翡翠类产品,
与其他珠宝类上市公司相比,存在经营品种单一、营销网点较少的劣势。北京珠
宝中心是北京知名的珠宝首饰卖场,通过与北京珠宝中心的合作,公司可以借助
其成熟的营销网络,增加翡翠、黄金等产品的销售、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品牌竞
争力。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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