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仔细核查了公司增补董事及独立董事事项的相关资料、实施及决策程序,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增补梁志诚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增补 Aimin Yan 先生为第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
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
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能力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
人 Aimin Yan 先生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次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
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任职的情
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2、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公司增补梁志诚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增补
Aimin Yan 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