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6-011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
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审计工作。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并按时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
聘请大信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
计及相关审计工作。对于其 2016 年度的审计报酬,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
营层根据 201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过审慎的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担
任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本次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
大信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