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6-006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上午 8:30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4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
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0 人。由于工作原因,董事易敏之先生委托董事邓跃华先生出
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钟虹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四、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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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 2015 年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7,012,144.74 元,并向全体股东分派了 2014 年度应分配
的现金股利 90,000,000 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1,058,475,338.22 元,2015
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35,487,482.96 元。
本次拟向全体股东分配方案为:以 2015 年末公司总股本 30000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 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2000 万元,不送股不转
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2.70%。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
意见。详见公司《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八、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文跃然先生任期已满 6 年、独立董事阙泳先生辞职,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推荐左北平先生及李悦
先生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十、关于终止共青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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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鉴于当前白酒行业仍处调整阶段,以及限制三公消费对白酒需求的持续抑制,白
酒销售前景仍难以乐观,短期内很难恢复。考虑到投资安全,公司全资子公司江中杞
浓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杞浓公司)拟终止在共青城市的杞浓酒生产项目。项目
终止后,共青城市政府将按原价收回杞浓公司原已购买的土地,并归还土地款。同时,
前期规划设计、土地勘察、环评安评、前期工程等共产生费用 876 万元,由杞浓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认并支付。
十一、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二、公司 2016 年申请银行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16
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为 10 亿元,期限一年。具体借款以实际发生为
准,但年度内实际发生融资总额不超过 6 亿元,其中单项融资金额不超过 2 亿元。
为便于银行借款具体业务的办理,特授权董事长钟虹光先生代表公司在上述贷款
额度内,签署向各有关银行申请借款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通过本
议案之日起一年。
十三、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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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二、三、四、六、八、十一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将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关
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左北平,男,1968 年出生,法学学士学位,会计学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多次发表专业论文和著作,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财务、审计等专业执业经验和管理
经验。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江西分所负责人,中国注
册会计师协会首批资深会员,江西省新联会常务理事,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
事,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教授、兼职硕士生导师。
李悦,男,1975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
院金融系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系副教授,兰州商
学院校长助理(挂职),光大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光大滨海产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格尔木藏格钾肥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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