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2016-014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董事6人,董事XIAOMING TU先生
委托独立董事于文星先生代为出席,董事张明才先生委托董事陈元魁先生代为出
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雅林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经关联董事(张雅林、陈元魁、张明才)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国有资本预算资金建设超(特)高压大容量变压器及电抗器智能制造基地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接受中国西电集团公司提供的用于“提升公司智能电网用输变电设备
研发和制造能力”国有资本预算资金(“专项资金”) 9000 万元。连同以前年度
已接受的专项资金 8000 万元,合计 17000 万元用于建设西电常变超(特)高压大
容量变压器及电抗器智能制造基地。
上述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接受,有关委托贷款利率按同期一年期银行基准
贷款利率计算。同意公司在具备增资扩股或定向增发条件时,依法将该笔委托贷
款转增为西电集团对公司新增的股本投资,届时需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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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外部审批程序。未实现增资时,委托贷款期限顺延,
利率按前述原则确定。
独立董事意见:
(1)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过我们的事前认可。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国有资
本预算资金的效益,有助于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时,委贷
利率按同期一年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
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以及独立董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上述原因,同意《关于使用国有资本预算资金建设超(特)高压大容量
变压器及电抗器智能制造基地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会计师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元魁先生不再代行总会计师职责。经总经理
陈元魁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汪建忠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个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汪建忠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拥
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未发现有《公司
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总会计师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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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汪建忠先生简历
汪建忠,男,1973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自 2003
年 5 月起历任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原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
司审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常州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总会计师,
本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投资与资产管理部部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
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挂职锻炼)。现任中国西电集团公司党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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