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出席
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百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0,649.10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6】5015 号《关于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国中
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上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