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16-022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 人民币 50,000 万元 人民币 50,000 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 保本保证收益型 保本保证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 90 天 3 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暂存资金效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拟出资 10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亿元
整)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保本保证收益
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富快车”保本保
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其中:
1、拟出资 5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购买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保本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
财产品,期限 90 天,预期净年化收益率 3.5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
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向公司计付理财收益。
2、拟出资 5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购买重
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富快车”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期限 3 个月,预期净年化投资收益率 3.55%。该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理
财产品,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银行”)保证
理财本金不受损失,并根据约定条件向公司承诺支付固定收益,由此
产生的投资风险由三峡银行承担。
公司本次拟投资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且本
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已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 22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重
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6-021)》)。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拟签订相关协议的对方分别为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支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述两
家银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
三、委托理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为保证收益型理
财产品,期限90天,预计净年化投资收益率3.55%。
2、三峡银行 “财富快车”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期
限3个月,预期净年化投资收益率3.55%。
(二)产品说明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理财产品本金纳入交行资金
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
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本理财产品为
保证收益型产品,即: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
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银
行根据客户持有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
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公司的理财本金和相应的收益于产品到期日或提
前终止日由银行一次性兑付,即:银行于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
将公司理财本金和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2、三峡银行 “财富快车”理财产品本金委托信托公司投资同
业存款。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即:三峡银行保证理财本金
不受损失,并根据约定条件向公司承诺支付固定收益,由此产生的投
资风险由三峡银行承担。银行根据客户持有的投资本金数额、每笔投
资本金的实际天数及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后
两个工作日内将理财本金及投资收益进行一次性分配。如本理财计划
提前终止的,提前终止日为理财到期日,收益按照理财计划存续的实
际天数计算。如兑付日为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为交通银行总行
发行,属于保证收益型产品,交通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
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属于极低风险。
2、三峡银行“财富快车”理财产品属于保本保证收益型产品,
三峡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约定的投资收益率计付
理财收益。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属于极低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拟投资委托理财产品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
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本次委托理
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委托理财余额为 20 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