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美康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剑云 联系电话:021-62151161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庆 联系电话:021-2216718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5年12月25日
《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
范》、《上市公司违规案例(一)—违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使用募集资金》、《上市公司违规案例(二)
—违规对外担保、资金拆借》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2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不适用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对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是 不适用
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社保和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10、关于停止通过向终端医院客户出借体外诊断仪
是 不适用
器带动试剂销售的主动合作业务模式的承诺
11、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于荟楠先生因工作
变动的原因,不再担任美康生物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光大证券另行委派保荐代表人李
庆先生自2015年8月10日起接替于荟楠先
生的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的督导保荐责
任。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2016 年 月 日
潘剑云
2016 年 月 日
李庆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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