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6-028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5 年实现的净利润
为 180,700,369.15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
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18,070,036.92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427,428,848.96 元。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40,0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4,002,000.00 元。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
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状况及资本公积余额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
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
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
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
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相
关承诺: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此,不存在本预案公告日前后 6 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票和有减持意向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首批限售流通股已于2016年4月26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
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限售股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形。
2、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符
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相关预案提交至公
司董事会及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公司严格控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
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市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