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康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宁波美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4 号文“关于核准宁波美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2,8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7.51 元,共募集资金
人民币 779,633,400.00 元。截至 2015 年 4 月 17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83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79,633,400.00 元,扣除承销费
49,676,171.00 元 和 其 他 与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直 接 相 关 的 外 部 费 用 人 民 币
17,970,000.00 元后,由主承销商(保荐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下应支行的 81180501302003423
账号、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鄞州支行的 94170157870000091 账号、开立在宁
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的 1100021384000003 账号和开立在广发银行
宁波鄞州支行的 134112505010000171 账号共 729,957,229.00 元(已扣除承销费
49,676,171.00 元),另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17,970,000.00 元(包括:保荐费 1,000,000.00 元、审计及验资费 8,240,000.00
元、律师费 4,900,000.00 元、信息披露费 3,600,000.00 元、发行手续费
230,000.00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1,987,229.00 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
第 610276 号验资报告。
(二) 本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
金 69,373,750.05 元,直接使用募集金额 37,659,079.21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7,032,829.26 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
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 年 6 月 26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8 月 4 日收回。2015 年 8 月 26 日,公司从
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6,000 万元。
2015 年 8 月 4 日,公司将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账号
1100021384000003)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3,000 万元转为 3 个月定期存款,到期自
动续存,上述存款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和 2015 年 12 月 18 日收回 800 万元
和 2,200 万元。
2015 年 6 月 17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转出资
金 43,000 万元,用于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到期累计回收 14,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 29,000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260,094,526.00 元,
募集资金余额应为 254,954,399.74 元,差异 5,140,126.26 元系扣除手续费的利
息收入和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下
应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鄞州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和广
发 银 行 宁 波 鄞 州 支 行 , 对 应 的 活 期 存 款 账 号 为 81180501302003423 、
94170157870000091、1100021384000003 和 134112505010000171。2015 年 8 月
1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议,撤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鄞州支
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4170157870000091),并在光大银行鄞州支行开设新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6800188000997413),将在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鄞州支
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含利息)转入新开专户,对原专户进行销户。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鄞州
农村合作银行下应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广发银行宁波鄞
州支行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银行鄞州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设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
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年末余额(元)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下应支行 81180501302003423 活期户 198,805,404.01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 1100021384000003 活期户 21,861,364.90
广发银行宁波鄞州支行 134112505010000171 活期户
光大银行鄞州支行 76800188000997413 活期户 39,427,757.09
合 计 260,094,526.00
另外,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
额为 6,000 万元;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 29,000 万
元。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必须严格按
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
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总监、总
经理签字批准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
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 2015 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 10,703.28
71,198.72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 10,703.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额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本 年 是否
是否已变更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资进度(%) 预定可使 度 实 达到
项目(含部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3) = 用状态日 现 的 预计
分变更) 大变化
(2)/(1) 期 效益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新型体外诊断试剂产业
否 12,000.00 12,000.00 2,846.41 2,846.41 23.72% 2017 年 4 月 否 否
化基地建设项目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
注1 45,000.00 45,000.00 3,577.32 3,577.32 7.95% 2018 年 4 月 注2 否
考实验室建设项目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否 13,800.00 13,800.00 3,880.83 3,880.83 28.12% 2018 年 4 月 注2 否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否 398.72 398.72 398.72 398.72 100.00% 注2 否
营运资金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71,198.72 71,198.72 10,703.28 10,703.28 15.0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此情况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此情况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无此情况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三)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三)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四)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五)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无此情况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七)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此情况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45,000 万元,拟
使用募集资金 45,000 万元。调整为计划总投资 66,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45,000 万元,自筹资金 21,000 万元。原计划实施地点宁波市鄞州新城区东南片区 07-02-1-A 地块,
调整为鄞州新城区东南片区 YZ04-08-f4 地块。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
注 2: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二)。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
因及其情况
1、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建设研发大
楼及配套设备、流动资金等,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
的建成,可以推动公司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加快研发成果转化速度,提升检验
质量。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2、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在全国范围内建设营销和服务
网点。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的建成,可以加强公司
的销售覆盖能力、客户服务能力以及提升公司产品品牌形象。
3、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该项目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
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近年来一直保持快速增长,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的场地空间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及要求,公司原“企
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建设项目”在空间规划及使用上已不能够满足公司
未来营运的需要,为解决此问题,公司拟调整该项目的实施计划及实施地点以满
足公司现实及未来的发展需求。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45,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
资金 45,000 万元。调整后,公司计划总投资 66,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45,000
万元,自筹资金 21,000 万元。该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宁波市鄞州新城区东南片
区 07-02-1-A 地块。调整后,实施地点为鄞州新城区东南片区 YZ04-08-f4 地块。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认为上述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有利
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变更后,公司并未改变募集资金
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该
项变更已于 2015 年 12 月公告,实际变更情况与公告内容一致。该项变更已经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 换 截 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 预 先 已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69,373,750.0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359 号《关于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认为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将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下应支行账号为 81180501302003423
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8 月 4 日收回。201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将光大银行鄞州支行账号为
76800188000997413 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6,000
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未发生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除本报告披露的情况外,公司截止 2015 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
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5 年 5 月 15 日、2015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进行现
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2015 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
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委托理 2015 年
序号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财金额 末余额
宁波通商银行 宁波通商银行上
1 股份有限公司 海分行结构性存 7,000 2015-7-10 2016-1-6 7,000
上海分行 款产品
2 3,000 2015-6- 17 2015-12-16
富利宝蜜计划人
3 2,000 2015-6-24 2015-12-23
民币理财产品
4 1,000 2015-7-8 2016-1-6 1,000
宁波鄞州农村
5 合作银行下应 9,000 2015-7-17 2015-12-29
支行
6 富利宝至尊计划 5,000 2015-7-9 2016-5-27 5,000
7 人民币理财产品 10,000 2015-7-21 2016-5-26 10,000
8 6,000 2015-8-12 2016-2-19 6,000
合计 43,000 29,000
除此之外,公司 2015 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九)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除公司原“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建设项目”调整实施计划及实施
地点外,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考实
验室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及实施地点调整情况详见本节“(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十)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15 年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四、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
意见
2016 年 4 月 2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482 号),鉴证意见
为:“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美康生物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美康生物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2016 年 月 日
潘剑云
2016 年 月 日
李庆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