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
责的态度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有助于节约成本,创造营销优势;接受关联
方提供工程项目建设等劳务服务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基酒
销售等业务通过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有利于降低生产原材料采购成
本,促进公司交易业务的规范管理。
公司与泸州老窖智同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建筑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泸州老窖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国白酒产品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的交易定价合理,交易公允,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持赞成态度。
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藏酒洞库打造项目,是结合市场环境
变化,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终止不符
合实施条件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的
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和股东创
造更大效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没有违反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
项,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相关政策及公司《章程》规定,事前充分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
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投资酿酒工程技改项目的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酿酒工程技改项目计划,是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
况,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定。
该项目建设将对公司现有生产布局、生产设备设施、配套功能进
行优化技改,以信息化、自动化、科学化为切入点,发展循环经济,
淘汰和替换落后产能,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可以极大地提升公司现有
固态白酒酿造能力,提高生产体系运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对实现
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重要意义。项目有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客
观科学的规划,审慎的盈利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
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赞成本次酿酒工程技改项目的投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部控制活动已基本涵盖了公司的
所有营运环节,形成了较为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
行和检查监督的实际情况。
六、对 2015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有《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所列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占用;报告
期未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公司当期无对外担保,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
对外担保。
独立董事(签名):杜坤伦 张凌 谭丽丽 徐国祥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