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16-015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4 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1.5 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西安陕鼓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
签署委托理财协议,购买国民信托发行的海航商业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4 亿元。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国民信托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以及交易履约能力进
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 18 号院 1 号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 18 号院 1 号
5、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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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7、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
产权信托等。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国民信托股东分别为上海丰益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恒丰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创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璟安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
9、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截至 2015 年末,国民信托总资产达 27.45 亿元;信托资产总额达 1244.5 亿元,位
居全国信托行业前列;全年实现税前利润 2.37 亿元;净利润 1.78 亿元,超过信托行业
平均水平;国民信托高度重视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管控,截至目前国民信托所有结束
清算的信托计划全部如期或提前兑付,所有信托产品的收益都达到或超过预期收益率,
存续的信托财产运营情况正常。
10、国民信托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其
他关系。
11、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国民信托资产总额 274490.06 万元,负债总额 77501.35 万
元;2015 年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71596.13 万元,利润总额为 23696.50 万元,净利润
17795.21 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1、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委托理财金额:4 亿元;
3、理财期限:1.5 年;
4、预计年化收益率:6%;
5、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二)产品说明
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用于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商业”)补充
经营活动现金流。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项目的主要风险为海航商业信用风险,即海航商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按
照合同约定偿还信托借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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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该风险,信托贷款设置了两层安全垫。一是由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航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海航集团作为 AAA 信用评级主体,规模雄厚,财务实
力较强,经营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海航集团担保为项目提供了有效的增信。二
是青岛千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千汇”)100%股权质押。根据青岛千汇股权
及所属在建工程的预估报告,青岛千汇 100%股权质押率为 52.7%,能够有效保障投资
本息安全。
此外,在投资期间持续关注海航商业的经营状况,每季度定期对海航商业的经营
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追踪分析,确保项目风险早发现、早预防。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拟投资海航商业单一资金信托的议案》,该议案前期已经过充分的讨论研
究,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已经按照该规则第 9.2 条或者第 9.3
条履行相关义务的委托理财,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
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为 11.27 亿元。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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