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10: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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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

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级及下属子公司。纳入评

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6.05%,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28%;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企

业文化、社会责任、子公司管理、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印章管理、

预算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披露、广告

业务、发行业务、活动会展业务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对外投

资、对外担保、广告业务、发行业务、活动会展业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

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

(总经理为组长,两位高管为副组长,审计监察室成员及子公司业

务骨干为组员)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各部门

配合执行,形成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自评与评价小组测评相结合的方

式开展内控体系自查。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穿行测试、抽

样法、实地查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

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

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因公司于2014年12月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新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

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或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或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1%

未达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但

利润总额3%≤潜在错报风险<利润总额5%或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0.5%≤潜在错报风险<资产总额1%或

营业收入0.5%≤潜在错报风险<营业收入1%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未达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

注:上表中的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审计后的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数字为依据。

应用上述指标时,我们采用孰低原则确定年度的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外部审计披露的重大错报而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

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

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5%或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1%或

直接财产损失≥营业收入1%

未达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但

利润总额3%≤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5%或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0.5%≤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1%或

营业收入0.5%≤直接财产损失<营业收入1%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未达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

注:上表中的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审计后的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数字为依据。

应用上述指标时,我们采用孰低原则确定年度的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

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7)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8)发生重大负面事项,并对企业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

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 赵 晴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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