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6—028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3 月 2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16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并要
求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立即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
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与研究。由于拟在本次反馈意见答复的同时补充
2015年年报数据,因此工作量较大,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公司、
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及保荐机构于2016年3月29日向中国证
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
目前,公司已会同各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涉及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
问题答复,现按规定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
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
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
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