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光电:部分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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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光电 公告编号:2016-041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869,6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67%;其

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869,6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6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5 月 4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1]626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100

万股,并于 2011 年 5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前总

股本为 9,173.3 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 12,273.30 万股。

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1、201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 201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

本 122,733,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00 股,派 1.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 股。公司总

股本由 122,733,000 股变更为 245,466,000 股。

2、201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 663.995 万份首期股票期权与 84.595 万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授 予 工 作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45,466,000 股 变 更 为

246,311,950 股。

3、2014 年 11 月 6 日,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注销股票期权 59.17

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20 万股,合计回购注销的权益为 62.37 万份。公

司总股本由 246,311,950 股变更为 246,279,950 股。

4、2015 年 7 月 9 日,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同时公司 2014 年度未达

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制定的公司业绩目标,

公司注销股票期权 215.17 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6.66 万股,合计回购注

销的权益为 241.83 万份。公司总股本由 246,279,950 股变更为 246,013,365 股。

5、2015 年 11 月 05 日,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注销股票期权

24.8045 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7.4375 万股,合计回购注销的权益为 32.2420

万份,公司总股本由 246,013,365 股变更为 245,938,990 股。

6、201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完成了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总股本 245,938,99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

计转增 368,908,485 股。公司总股本由 245,938,990 股变更为 614,847,475 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斯迈得光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根据同日签

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李俊东、刘文军和张明武签署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诺函》,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7 日完成了对李俊东、刘文军和张明武分别持有的

1,535,934 股、520,465 股和 239,300 股公司股份的锁定工作,中登公司出具了

《股份锁定登记结果报表》,股份性质均为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四、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李俊东、刘文军和张明武签署的关于股份锁定

的《承诺函》,李俊东、刘文军和张明武承诺:自斯迈得 2015 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之日起解锁 50%;自斯迈得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解锁 50%。

上述锁定的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

取得的公司股份。

经核查,股东李俊东、刘文军和张明武作出的承诺与关于《股权转让协议》、

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中的承诺一致。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

了上述各项承诺。

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

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5 月 4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869,6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67%;其

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869,6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6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 3 个,均为自然人股东。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备注

1 李俊东 3,839,835 1,919,917 1,919,917

2 刘文军 1,301,163 650,581 650,581

3 张明武 598,250 299,125 299,125

合 计 5,739,248 2,869,623 2,869,623

注: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实施完成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述股份数量为除权后的股份

数量。

5、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1,464,008 23.01% 0.00 2,869,623 138,594,385 22.54%

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8,797,844 1.43% 0.00 2,869,623 5,928,221 0.96%

2、股权激励限售股 1,182,475 0.19% 0.00 0.00 1,182,475 0.19%

3、高管锁定股 131,483,689 21.38% 0.00 0.00 131,483,689 21.3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73,383,467 76.99% 2,869,623 0.00 476,253,090 77.46%

1、人民币普通股 473,383,467 76.99% 2,869,623 0.00 476,253,090 77.46%

2、其他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三、股份总数 614,847,475 100.00% 2,869,623 2,869,623 614,847,475 100.00%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

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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