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6-04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的问询函》(中
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 27 号)。公司就深交所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
回复说明。现将相关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问题 1、报告期内,公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42.71 亿元、14.98 亿元、14.45 亿元,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实现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 31,494 万元、13,790 万元、
1,874 万元,请说明公司收入、净利润持续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的影响,并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回复: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13-2015 年度主要经营成果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44,497.63 149,799.55 427,147.83
营业成本 127,054.28 125,745.03 363,174.71
资产减值损失 9,425.06 2,985.09 4,971.47
净利润 1,874.44 13,790.05 31,494.28
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下降的具体原因如下:
1、宏观及行业环境影响
近年来由于国家政策调控,政府部门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放缓,市政投资
及高速公路网络建设力度减弱,招投标项目减少。2013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加
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提出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
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自
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模式)在建筑市场逐步推广并取代了传统建筑
项目模式。以上因素致使公司往年订单较多的市政项目及高速公路路基、路面项
目中标减少,影响了公司经营业绩。
2、审慎承接融资建造类项目
因前期公司承接的部分 BT 项目回款出现滞后,公司加强了对融资建造类项
目的风险控制,避免经营风险,审慎承接大型融资建造项目。
3、主要项目的毛利率偏低
以前年度大型市政项目相继完工,大型项目数量减少,2015 年度公司主要
承接的项目以中小型市政项目为主,毛利相对偏低,导致公司收入及利润下降。
4、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到期未收回 BT/EPC 项目工程款及部分项目工程款账龄增长,导致 2015 年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增加 6,439.97 万元,影响了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业绩。
二、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公司针对行业情况调整了经营格局,审慎承接融资建造类项目,加强对项目
的经营风险控制。同时,为积极响应政府政策调整及行业运营模式改变,公司主
要从以下方面推进公司持续经营:
(1)努力拓展新业务
公司加紧 PPP 项目及重大传统项目的投标工作,目前已初现成效。截至目
前公司已签约的金额较大的 PPP 项目及主要传统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类型 业主 金额
宜宾南溪滨江四期景观及道路 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城乡规划建
PPP 18,100.00
PPP 项目 设和城镇管理局
旺苍县城至陕西宁强界公路改 旺苍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
PPP 44,940.00
建工程(一期)PPP 项目 室
宜宾市南溪区环长江大道 PPP 宜宾市南溪区住房城乡规划建
PPP 46,283.64
项目 设和城镇管理局
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主体工
传统项目 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93,586.96
程 JTL05 标段
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
传统项目 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47,768.45
项目路基土建工程 C13 标段
(2)加紧工程款的回收
公司承接项目的业主大部分是地方政府或其投资公司,近年来由于国家政策
调控、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等原因,业主的履约能力受到一定影响,部分项目
存在结算和回款延迟,但各业主均能在期后陆续付款。整体看来,项目结算和回
款风险总体可控。此外,公司前期采取多项措施、多种方式推进应收工程款的回
收,在 2015 年也取得较好的成效。2015 度公司经营现金流情况良好,为公司持
续发展起到有有效保障。
三、相关风险提示
前期因行业转型及政府投资放缓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业绩出现一定程度下
滑。公司管理层积极顺应国家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目前公司工程订单
正持续回升,工程款清欠工作正稳步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整体来
看,经营业绩的短期下滑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问题 2、2015 年,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8,047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加 2,242.52%,请详细说明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增加的具体原
因;
回复:
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8,047 万元,较 2014 年度实
现的经营现金流净额-1,775.81 万元增加了 39,822.88 万元。
本年度公司经营现金流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前期已完工或基本完工
的大型 BT 项目及传统工程项目回款均较好。2015 年度,公司前期完工或基本完
工的贵州盘县英大路 BT 项目回款 33,211.00 万元、两河项目 BT 回款 26,290.61
万元,合计收款 59,501.61 万元,较上年度分别增加 29,211.00 万元及 25,214.44
万元。上述项目本期收款较好的原因系公司通过担保方式积极支持盘县人民政府
或其平台公司对外融资,在其顺利融资后公司加强了款项回收所致。此外,公司
也加强了传统项目的催收管理,安排专人跟进与业主的沟通及付款进度,2015
年度公司传统项目共计收回的工程款约 87,579.39 万元,回款情况良好。
问题 3、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为 9,42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15.75%,请详细说明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具体原因;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9,425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分
别计提 6,124.03 万元及 3,301.03 万元。资产减值准备增加的主要原因系部分未收
回项目工程款账龄增长以及部分 BT/EPC 项目转入的应收账款核算,按公司坏账
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相关情况及分析如下:
(1)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增
账龄
原值 坏账 原值 坏账 加金额
传统工程项目应收款项
1 年以内 14,296.29 714.81 7,028.38 351.42 363.39
1-2 年 2,006.93 200.69 7,649.67 764.97 -564.28
2-3 年 6,767.25 2,030.18 6,618.95 1,985.68 44.50
3-4 年 6,129.72 3,064.86 4,208.57 2,104.29 960.57
4-5 年 3,834.11 3,067.29 933.95 747.16 2,320.13
5 年以上 1,312.91 1,312.91 379.76 379.76 933.15
小 计 34,347.21 10,390.74 26,819.28 6,333.28 4,057.46
BT/EPC 项目应收款项
1 年以内 53,201.49 2,660.07 8,513.94 425.70 2,234.37
1-2 年 156.40 15.64 24,985.67 2,498.57 -2,482.93
2-3 年 3,813.64 1,144.09 6,664.91 1,999.47 -855.38
3-4 年 6,382.15 3,191.08 41.17 20.59 3,170.49
4-5 年
5 年以上
小 计 63,553.68 7,010.88 40,205.69 4,944.33 2,066.55
合 计 97,900.89 17,401.62 67,024.97 11,277.61 6,124.01
结合上表,传统项目及 BT/EPC 项目转入的应收工程款账龄增长,造成了
2015 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1)部分传统项目未收回款项的账龄较长
本年度公司 4 年以上账龄的未收回款项增加,导致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增
加。其中,影响较大的项目有:新普路 1 标及 2 标项目应收款,坏账准备本年度
增加 1,324.10 万元;绵遂路路面及绵遂路基项目,坏账准备本年度增加 1,145.59
万元。
2)BT/EPC 项目转入应收账款影响
本年度 BT/EPC 项目应收款项较上年度增加金额较大(约 2.3 亿元),其中
主要系二环路东段 EPC 项目回购结束,因项目审计原因导致回收情况较差,公
司将未收回的 21,612.53 万元转入应收账款所致。此外,部分前期 BT 项目的未
收款账龄延长导致坏账增加,主要包括:IT 大道项目坏账准备增加 803.11 万元;
驾青路项目坏账准备增加 623.11 万元;大石路项目坏账准备增加 428.45 万元。
(2)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增
账龄
原值 坏账 原值 坏账 加金额
1 年以内 14,016.77 700.84 5,844.88 292.24 408.60
1-2 年 5,341.88 534.19 3,876.45 387.64 146.55
2-3 年 3,379.29 1,013.79 3,791.75 1,137.52 -123.73
3-4 年 3,330.58 1,665.29 6,213.02 3,106.51 -1,441.22
4-5 年 5,292.72 4,234.18 623.00 498.40 3,735.78
5 年以上 2,277.79 2,277.79 1,702.72 1,702.72 575.07
小 计 33,639.03 10,426.08 22,051.82 7,125.03 3,301.05
从上表分析,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主要系账龄 4-5 年未收回的质保
金影响所致。其中影响较大的项目有:新普路 2 标项目影响金额 1,797.87 万元;
绵遂路项目影响金额 1,692.95 万元。
问题 4、请说明公司 BT/EPC 项目长期应收款转入应收账款核算时账龄的计
算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公司对 BT/EPC 项目提供了投融资和建设业务。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对提供
的建设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收入成本。项目回购期
间,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
建造合同收入按公允价值计量同时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并采用摊余成本计量按期
确认利息收入。对回购期结束业主尚未支付的回购款项,因在法律上业主负有即
时的支付义务,此时业主尚未支付的回购款从性质上属于公司的短期应收债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列报要求,公司将其列示为应收账
款,并根据转入的时点确定应收账款的账龄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出于谨慎性原
则考虑公司不再对已转应收账款核算的应收款计算投资收益。
通常情况下,业主在支付 BT/EPC 项目分期回购款项时,因工程结算审批或
担心未经审计出现超额支付等原因,部分项目的业主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
期回购款。因业主延迟或未全额支付分期回购款系行业惯例,公司通常情况下在
整个回购期结束时将业主未支付的工程款列示为应收账款,但如业主出现严重滞
后等情况,公司会根据业主的履约情况和风险判断是否将分期未支付的 BT/EPC
款项列示为应收账款,并不再对该类款项继续计算投资收益。
综上所述,公司对 BT/EPC 项目应收款在回购期间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对回
购期到期业主尚未支付的回购款转入应收账款核算,并将单项测试未出现减值的
相关款项按转入时点的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处于谨慎性不再对相关款项核算
投资收益,其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5、请说明报告期内重大项目的结算和回款情况,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
时结算与回款的情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是否存在重大变化,以及相关项
目结算和回款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
一、重大项目的结算和回款情况,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
1、传统工程项目
(1)在建的重大工程项目结算及收款情况
2015年,公司在建的重大传统工程项目收入合计43,928.40万元,约占2014
年总收入的29.32%,期末应收1,527.70万元,约占期末应收账款总额的1.90%,
结算及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应收 已完工
项目名称 2015 年收入 累计收入 累计结算 累计收款
账款 未结算
广陕广巴连接线 9,512.86 9,512.86 5,632.99 9,618.10 3,879.87
仁寿陵州下穿项目 8,670.69 8,670.69 5,563.05 5,467.48 95.57 3,107.64
汶马路高速路基 7,207.41 7,207.41 3,533.29 6,246.32 374.22 3,674.12
351 雅安灾后重建 6,570.75 17,826.22 15,269.50 13,814.28 1,455.22 2,556.72
西昌缸窑公路改建 5,911.84 7,675.22 2,528.02 4,659.67 0.66 5,147.20
S103 新津段大修 5,551.18 5,551.18 4,973.85 2,630.00 851.69 577.33
新津县普兴镇子项目 5,052.54 5,270.17 5,681.75 2,736.44 2,945.31 -
清江东路综合整治项目 4,684.24 4,690.95 2,073.50 2,073.50 2,617.45
广济桥至白糖厂段大修 4,516.80 5,996.06 4,959.16 3,560.25 1,036.90
雅康路基项目 4,091.97 4,662.39 2,999.74 4,751.49 1,662.65
夹江龙威厂道路项目 3,347.98 3,854.28 3,294.21 3,294.21 560.07
佳悦路隧道工程项目 3,174.97 3,174.97 2,228.87 2,228.87 946.10
省道 303 映卧路 3,158.58 3,158.58 1,779.29 2,357.82 1,379.29
天全道路及管网修复项
3,090.84 4,139.68 3,474.60 3,474.60 665.09
目
梓潼改线 3,022.77 9,229.74 8,429.96 7,023.00 1,406.97 799.77
邛崃 G318 项目 2,868.70 2,868.70 2,119.65 1,454.68 664.97 749.04
国道 356 线改建项目 2,726.57 2,726.57 625.13 1,512.91 2,101.43
宝兴宝康路项目 2,718.82 2,718.82 1,460.67 1,168.53 1,258.15
S106 前场施工项目 2,366.46 2,366.46 2,374.89 1,544.55 117.88
苍溪火车站项目 2,159.75 2,159.75 400.00 400.00 1,759.75
甘白路交安 1,691.74 2,053.17 1,219.27 1,170.51 48.76 833.90
龙泉经开区前场施工项
1,397.26 1,397.26 1,145.66 998.5 147.15 251.60
目
35,564.0
合计 93,494.72 116,911.13 81,767.05 82,185.71 8,108.40
7
注: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金额报表列示为存货,上述重大在建项目未结算工程金额约占期
末存货金额的40.99%。
公司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成本。项目的累计结算金
额与收入确认金额差异主要系工程阶段性完成后,按合同约定需要在施工达到一
定阶段,且满足合同约定的其他结算条件时业主才能办理结算。
根据上表已办理结算的收款情况看,在建的重大工程项目在业主已办理结算
后不存在大额未支付工程款项的情形。
(2)已完工的重大工程项目结算及收款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公司大额应收账款涉及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累计收入 累计结算 累计收款 期末应收账款
绕城立交群 37,001.77 37,001.77 28,678.00 8,323.77
绵遂路面项目 38,074.94 38,074.94 32,935.70 5,139.24
新普路 2 标 21,348.36 21,348.36 17,524.25 3,824.11
国道 351 灾后重建 17,826.22 15,269.50 13,814.28 1,455.22
锦城湖项目 28,426.66 23,426.66 20,133.76 3,292.90
新津县普兴镇子项目 5,270.17 5,681.75 2,736.44 2,945.31
蜀都大道东段 15,379.96 15,474.93 12,544.48 2,930.45
国道 317 综合整治 12,159.79 11,250.27 9,726.84 1,523.43
合计 175,487.87 167,528.18 138,093.75 29,434.43
注:上表列示的传统工程项目期末大额应收账款合计 29,434.43 万元,约占公司传统工
程项目期末应收账款总额的 85.70%。
上表中,业主已办理结算但尚未支付的重大款项情况说明如下:
1)绕城立交群项目期末应收款项金额较大原因系合同约定在项目完工或审
计结束前业主只支付至部分金额。2015年上述项目审计尚未结束,公司暂未收到
剩余工程款。锦城湖项目本期已收回3,047.00万元工程款;
2)新普路 2 标业主为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5 年底,该项目的最终政府审计结果尚未确定,业主暂未支付剩余工程款;
3)绵遂路面项目业主为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已通过司法
程序进行追偿相关款项,并已依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法院正在执
行过程中。因本案案情复杂,公司暂无法对执行结果进行预判。
4)国道351灾后重建及新津县普兴镇子项目尚未办结完工程竣工结算,目前
业主结算及项目进度款回款正常。
2、BT/EPC项目
(1)目前主要的BT及EPC项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及已完工的BT及EPC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摊余成本
按合同约定 已到回购期
2015 年 累计投资 一年内到期
工程名称 累计投资 合计 已到期回购 累计收款 业主暂未支 应收账款 长期应收款
收入 收益 非流动资产
款 付金额 列示 列示
列示
英大路工程 74,038.43 4,970.32 79,008.75 68,157.38 37,211.00 30,946.38 30,946.37 10,851.37
两河快速通道工程 6,785.92 79,936.41 1,786.07 81,722.48 19,646.76 32,869.54 -13,222.78 48,852.95
元华路建安工程 95,476.65 6,378.65 101,855.30 101,855.31 94,106.70 7,748.61 7,748.61
交大金府下穿工程 8,175.34 1,233.04 9,408.38 6,339.82 6,339.82 3,068.57
沙坪至志城连接线工程 209.24 6,023.54 31.24 6,054.78 1,765.00 1,765.00 2,221.58 2,068.20
二环路东段工程 90,457.81 4,634.97 95,092.78 95,092.78 73,480.25 21,612.53 21,612.53
二环路西段工程 83,744.63 6,038.68 89,783.31 66,766.00 56,804.25 9,961.75 32,979.07
新洛路工程 18,200.00 974.94 19,174.94 13,259.95 7,280.00 5,979.95 11,894.94
红星路改造工程 9,399.17 550.16 9,949.33 6,734.35 8,147.47 -1,413.12 1,329.50 472.35
渠县快速通道工程 51,398.14 733.81 52,131.95 25,441.63 41,641.63 -16,200.00 17,543.88
达州经开区南北干道工程 8,663.29 17,166.49 1,751.81 21,787.45 18,918.30
桃源乡公路工程 5,477.11 12,441.34 12,441.34 12,441.34
成温邛快速通道拆迁工程 6,000.00 451.31 6,451.31 6,000.00 6,000.00 451.31
成温邛快速通道建安工程 16,892.97 38,741.29 38,741.29 38,741.29
宜宾南溪项目 1,352.05 1,352.05 1,352.05 1,352.05
合计 39,380.58 592,551.29 29,535.00 622,086.29 411,058.98 365,645.66 45,413.32 52,558.90 70,544.95 140,390.36
注:1、公司已将 BT 项目回购期到期或按合同约定业主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回购款
97,900.90 万元自长期应收款结转应收账款核算,约占 2015 年末全部应收账款的 89.39%。
2、元华路建安工程回购未结束,根据合同约定,在审计结束后支付最后一期款项。目
前公司预计审计将在 2016 年结束,故列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从上表的按合同约定已到期回购款、累计收款和未收回金额看,公司除盘县
英大路及二环路东项目外,大部分 BT 项目的业主均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英大路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阶段的 BT 回购款,公司财务核算已将分阶
段未支付的 BT 应收款项 30,946.37 万元转为应收账款核算,并计提了相应的坏
账准备。英大路项目 2015 年实际已回款 33,211.00 万元,目前,公司正积极支持
业主及其平台公司的对外融资计划,以推进款项回收。
二环路东段项目已于 2015 年 6 月回购结束。因项目审计尚未最终确定,业
主暂未支付最后一期回购款。公司财务核算已将业主暂未支付的回购款转为应收
账款核算,并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2)以前年度的BT项目情况
公司前期承做、回购期已结束但尚未收回的 BT 款项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末年应收 2015 年回款
驾青路 3,813.64 1,396.20
IT 大道 4,132.84
大石路 3,048.29
合计 10,994.78 1,396.20
公司对回购期结束但未收回的 BT 工程款项,正积极与业主联系并加紧催收。
同时,公司对上述回购期结束的 BT 款项转为应收账款核算,并计提了相应的坏
账准备,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业绩。
二、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是否存在重大变化,以及相关项目结算和回款
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及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承接项目的业主大部分是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设立的平台公司或投资
公司,近年来由于国家政策调控、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等原因,业主的履约能
力受到一定影响,部分项目存在结算和回款延迟,但各业主均能在期后陆续付款。
同时,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政策的规定,根据业主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个别认定
和账龄分析等方法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逐步消化风险。因此,相关
项目结算和回款总体风险可控。
针对上述延期结算和回款情况,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 协助业主对外融资收回工程款
公司积极配合部分业主对外融资。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015 年 6 月公司
为贵州省盘县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人
民币的连带信用担保。2015 年公司英大路及两河项目合计收回工程款 59,501.61
万元。
2) 加紧催收工程款
2015 年公司继续加大了工程款项的收回力度,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加紧催收
工程款,并安排专人跟进与业主的沟通及付款进度。对部分已出现回收风险的项
目,公司已启动了司法程序,对绵遂路基及绵遂路面业主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
有限公司的暂未支付工程款 56,030,410.94 元及工程质保金 48,745,521.00 元,已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6、截至年报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勤持股比例为 20.0554%,公司第
二大股东郑渝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 19.84%,请补充披露公司是否存在
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并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回复:
截至 2016 年 3 月 30 日,第一大股东李勤持股比例为 20.0554%,公司第二
大股东郑渝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 19.84%。
经 2016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由郑渝力和
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郑渝力实际控制)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均获当选并组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因此郑渝力先生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年报披露日,
公司不存在控制权变更。
7、请说明其他非流动负债-旺苍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出资款 900 万元
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后续会计处理;
回复:
根据公司与旺苍县交通局签订《旺苍县城至陕西宁强界公路改建工程(一期)
PPP 项目合同》,工程建设总投资金额约 56,497.00 万元,建设期 2 年,运营维护
期 8 年,项目由公司及旺苍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分别按照 70%及 30%的
比例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旺苍县旺宁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旺宁公路公司),
并按照出资比例承担整个项目的投资义务,旺苍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出资
款仅用于支付本公司工程款亦不享受项目子公司收益分成,仅承担项目建安费
4.494 亿元中政府 30%投资义务。
根据合同条款,旺苍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投入的注册资本金 900 万元
仅用于支付工程款。子公司的该部分少数股东出资通过交付工程进行结算,符合
金融负债定义。同时旺苍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不享受项目公司利润分配,仅
承担项目建安费 4.494 亿元中政府 30%投资义务,不符合权益工具定义。
综上所述,公司将旺苍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出资款 900 万元认定为金
融负债,在子公司单体报表将收到的出资款列报为实收资本,在合并报表中调整
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负债。后续项目完工,公司与业主确认将 900 万出资款通过股
权转让冲抵工程款时,在合并报表层次冲减项目应收工程款及该金融负债。
8、请列示投资收益中“项目投资收益”项目的明细,并说明相关会计核算
的合理性;
回复:
公司对 BT 及/EPC 项目的长期应收款采用摊余成本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
项目投资收益源于按摊余成本计算的利息收入和摊余成本变动调整。
报告期投资收益中项目投资收益 9,570.73 万元,其中摊余成本的调整金额为
93.94 万元,本期利息收入 9,476.79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摊余成
项 目 本期实际利息收入 合计
本变动调整
英大路工程 2,367.47 2,367.47
贵州两河工程 1,099.77 1,099.77
元华路建安工程 15.87 427.36 443.23
交大金府下穿工程 260.84 260.84
沙坪至志城连接线工程 31.24 31.24
二环路东段工程 656.74 656.74
二环路西段工程 0.49 1,761.38 1,761.87
新洛路工程 848.38 848.38
红星路改造工程 77.58 127.68 205.26
达州经开区南北干道建安工程 1,260.96 1,260.95
成温邛快速通道拆迁工程 -7.61 -7.61
大石路项目 642.59 642.59
合 计 93.94 9,476.80 9,570.73
注:大石路项目系 2009 年完工并于 2011 年回购期结束的 BT 项目,公司于回购结束后
按会计政策将未收回的 BT 回购款转至应收账款核算,并根据谨慎原则暂停计算未收回工程
款的投资回报。该项目本期投资收益系项目最终结算的回购款项(含业主滞后支付回购款的
资金利息)与前期已确认金额的差额。
公司对 BT/EPC 项目的会计核算遵循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准则要
求,对长期应收款均按摊余成本进行核算并保持了适当的谨慎性,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
9、 请核对年报对外担保事项是否披露完整。
回复: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 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津国投)系新普路、新
源大道、迎宾路、老南河大桥等工程业主,2015 年初公司应收新津国投工程款
项 7,464.59 万元。为加快工程款回收,经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向新津国投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 1.5 亿元连带信用担保,担保期限 1 年,自
2014 年 8 月 11 日至 2015 年 8 月 10 日。担保期限届满后新津国投偿还了全部负
债,公司担保义务解除。经 2015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继续为新津国投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 1.5 亿元连带信用担
保,期限 1 年,截至目前该担保尚未实施。
(2)贵州省盘县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为加快英大路及两河项目应收账款的回收,经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同意公司向贵州省盘县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的连带信用担保,期限 2 年。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向贵州省盘县红腾
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了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连带信用担保,担保期
限自 2015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6 日,截至目前该担保尚在履行中。
综上,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已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对外披露。除上述两
项对外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