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编号:2016-04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事项概述
2016 年 0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
合同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下属孙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弘高工程”)拟承接连云港宏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逸置业”)星
海湖壹号 1#、5#、6#、8#楼门厅、电梯厅及样板房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工程合
同价款为 11,863,132.98 元人民币(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捌拾陆万叁仟壹佰叁拾
贰元玖角捌分)。
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江五洲、韩力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获得
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了意见。
连云港宏逸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控股
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延寿镇长九路 469 号院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江五洲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产装饰、装修材料;承接国内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 施工及
配套设施的安装、园林塑形;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家具、针纺织品;设计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弘高工程总资产:390,612.80 万元,净资产 69,813.55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316,241.2 万元,实现净利润 26,277.92 万元。
(2)连云港宏逸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50 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087821943U
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玉兰路北文苑路西星海湖壹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杨道钢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旅游项目开发;酒店管理;实
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中介服务;
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展开经营的活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宏逸置业总资产:39817.13 万元,净资产:2969.05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实现净利润-1613.62 万元。
2、关联关系
宏逸置业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1.3 章节的规定,宏逸
置业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
公司根据国家建筑概预算定额及目前市场价格制定概预算书,该合同定价系
根据目前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情确定的公允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关联企业宏逸置地的关联交易尚未签署。
3、合同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后,按约定付款条件付款。
4、合同生效条件
该项关联交易合同尚需获得公司权利机构的批准以及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宏逸置业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
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承接宏逸置业的建筑装饰工程和配套相关工程系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
承接上述工程是公司主要经营内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因
此,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