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综合评价报告,和继续保持客户关系的建
议,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总费用 80
万元。报请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 徐东华、李汉国、袁红林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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