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以及关联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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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达股份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

以及关联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98308 万

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77.8%,全部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2、我们没有发现公司存在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无直接或间接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事项。

3、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德美华尼龙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没有

发现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其他被担保

对象提供债务担保事项。

4、公司此前担保总额超过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0%。按

规定分别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2014 年 10 月 27 日已履行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程序。

5、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按公司《章程》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 号"文规定相违

背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审核报告》,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没有

发生交易事项。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审核报告》,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没有发生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 徐东华、李汉国、袁红林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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