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7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本公司办公楼 101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于 2016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邮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
董事。公司现任董事九名,均亲自出席会议。公司现任三名监事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梁柏松先生主持。会议听取《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汇报》,到会董事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
一、美达股份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本报告须报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美达股份 2016 年工作计划(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美达股份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报告须报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四、美达股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
司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807,496.53 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1,514,145.22 元,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
定,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151,414.52 元。本年度及以
前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70,570,512.04 元,201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一)按经审计后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1,514,145.22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7,151,414.52 元;(二)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总数 528,139,6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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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安排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方案须报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
准。
五、美达股份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六、美达股份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会成员保证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报告须报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七、《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综合评价报告和继续保持客户关系
的建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
司 201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总费用 80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创办于 1927 年。从 2011 年开始,提供上市公司的
服务一直排名第一。立信在国内 15 个主要城市设立了办公室,
有 3600 多名专业人士和 1000 名注册会计师,服务范围包括审计、
税务、风险管理、咨询、估值、内部审计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
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
机构。
该议案须报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八、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决定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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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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