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17:13: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6-021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与关联方国电电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建电力”)、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电力”)2016 年

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该议案已经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姜洪元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

计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须获得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

上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1、预计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6 年预计金额 2015 年实际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万元) 额(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11,000 8,315.44

国电电力发展股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3,500 2,032.41

份有限公司

小计 14,500 10,347.85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500 0

国网福建省电力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2,500 641.32

有限公司

小计 3,000 641.32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国网吉林省电力 500 0.09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有限公司 2,000 1,137.99

小计 2,500 1,138.08

合计 20,000 12,127.25

2、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2016 年初至今已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184.5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668.3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255.3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合 计 2,108.1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西路 4

号;法定代表人:陈飞虎;成立时间:1992 年 12 月 31 日;经营范围:电力、

热力生产、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

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

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国电电力是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国电电力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2,501.8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77.09

亿元,营业收入 545.8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05 亿元。

(2)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264 号;法定

代表人:陈修言;成立时间:1994 年 3 月 20 日;经营范围:电网经营,电力生

产,电力电量购销。福建电力是法人独资企业,股东为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福建电力总资产 1,054.58 亿元,净资产 321.74 亿元,营

业收入 930.78 亿元,净利润 13.83 亿元。

(3)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4629 号;法定代表

人:王金行;成立时间:1999 年 3 月 18 日;经营范围:电网经营,电力生产,

电力电量购销。吉林电力是国有独资企业,股东为东北电网有限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吉林电力总资产 4,30.08 亿元,净资产 1,68.37 亿元,营业收入

364.48 亿元,净利润 5.05 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电电力、福建电力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为公司关联法人;吉林

电力与福建电力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家电网公司,属于福建电力的一致行动人,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福建电力与吉林电力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国电电力与上述两家单位不属于

同一控制人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均为公司电力行业客户,多年以来公司与上述电力行业客户形

成了较为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根据其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上述电力行业

客户履约能力较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均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

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和总量的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

定价。

公司与关联人的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由双方按照非关联方之间同类业务的

惯例确定。公司和关联方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交易无异。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公司一直专注于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作为电力行业财务及管理软件的主要

供应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将有助于增厚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同时,

能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电力行业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

1、关联方为电力行业企业,在财务及企业管理信息化方面对公司的产品和

服务有需求,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有

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电力行业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2、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所占比例较小,

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3、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合理

且公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对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独立核算和“公平、公正、公开”的

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远光软件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