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公司《章程》修正案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17: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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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对《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有关事

宜。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章程条款 修正前 修正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13,600 万元。 27,200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600 万

公司股份总数为 27,200 万股,

第十九条 股,公司的所有股份均为普

公司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通股。

其他条款不变。

本章程修正案须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后方可生效。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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