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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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6-33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到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决议,同意选举俞光明先生、杨锡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简历见附件),将与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监事候选人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股

东选举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1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俞光明,男,1970年2月出生,1995年7月入党,历任诸暨上峰水泥厂工艺

员、化验室主任,浙江上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2011年8

月任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铜陵上峰水

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14年12月至今任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锡晓,男,1964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近5年来一直在浙江上峰建材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综合部长,总经理助理。

俞光明先生、杨锡晓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

“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情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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