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6-28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与浙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水泥”)的关联交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峰建材”)与浙江南
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水泥”)于 2016 年 1 月签订供货协议,上峰
建材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向南方水泥采购原材料。预计 2016 年度发生采购商
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2,500 万元,2015 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140.66
万元。
浙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是持有本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因此,公司
与南方水泥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与诸暨长城国际影视网游动漫创意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创意园”)
的关联交易: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峰建材与长城创意园与 2016 年 1 月签订水泥产品年度购
销合同,上峰建材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向长城创意园销售水泥及混凝土。预计
2016 年度发生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100 万元,2015 年度同类交易实
际发生金额为 60.81 万元。
本公司董事担任诸暨长城国际影视网游动漫创意园有限公司的董事,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因此,公司与长城创意园的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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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在征得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后,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关联董事俞锋先生、肖家祥先生、
赵林中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孔祥忠先生、张本照和余俊仙对本次关联交易发
表了同意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未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条规定的标准,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和借壳,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6 年 1-3 上年实际发生
月累计发 2016 年度合同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生金额(万 计金额(万元) 发生金额
元) 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
南方水泥 134.67 2,500 140.66 100
原材料
向关联人销售
长城创意园 12.61 100 60.81 0.80
产品、商品
合计 2,600 201.47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1、浙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季鑫,注册资本 30 亿元,主
营业务为:水泥及制品,商品混凝土及相关产品,石灰石生产、研发、销售,公
司住所:杭州余杭区文一西路 1500 号。
1.2、诸暨长城国际影视网游动漫创意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锐勇;注
册资本:壹亿元;主营业务:影视基地、网络游戏基地、动漫基地、教育培训基
地和主题公园建设经营管理;旅游项目开发服务;动漫、网络游戏及其周边产品
的开发、制作;文化活动组织策划;电子商务服务;旅游用品和工艺美术品批发、
零售;实业投资。住所:诸暨市浣东街道工业园区(陶湖村)。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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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浙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是持有本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南方水泥有限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四款规定的情形。
2.2、本公司董事担任诸暨长城国际影视网游动漫创意园有限公司的董事,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资产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资产状况良好,不
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1、上峰建材向南方水泥采购熟料,预计 2016 年度采购额不超过 2,500 万
元,按市场价格定价,遇市场行情调整时协商重订价,付款和结算按款到发货等
正常采购结算方式。
1.2、上峰建材向长城创意园销售水泥产品,预计 2016 年度销售额不超过 100
万元,按市场价格定价,遇市场行情调整时协商重订价,每月月底结账,次月 5
日前货款付清。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5 年 1 月 1 日,上峰建材已分别南方水泥、长城创意园签署供货协议及水
泥产品年度购销合同,约定双方相互提供服务的项目、暂定价格、权利义务等。
四、交易目的和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上述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计划
以及目前供应商、客户情况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主要是协议定价,在协商定价的过程中,均以行
业和市场标准为依据,从而保障定价的公允性,与同类市场交易价格的相符,关
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上述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 万 元 , 相 较 于 公 司 2015 年 经 审 计 的 营 业 收 入 202,554.47 万 元 和 营 业 成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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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4.65万元占比较小,属日常经营性的交易,不会导致对关联人的依赖或者
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综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
交易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
立运作。
五、201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 年初至披露日与南方水泥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34.67 万元,
与长城创意园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2.61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已提前收到并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书面材料,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经营层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和了解,现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预计201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
万元,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
2016年度经营计划制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协议价、市场价、竞标价来确定,考虑到公司
所在行业、市场的特殊性,公司已尽量参考市场可比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来定
价,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损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3、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认可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就有关
问题向公司经营层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和了解,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预计 201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4
2,500 万元,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
基于公司 2016 年度经营计划制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协议价、市场价、竞标价来确定,考虑到公
司所在行业、市场的特殊性,公司已尽量参考市场可比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来
定价,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损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3、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或意向书。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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