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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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6-26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30 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 年水泥行业景气度下降,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公司所在区域的产品

售价大幅下跌,市场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效益大幅下滑。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25,544,666.48 元,同比下降 25.98%;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61,180,369.31 元,同比下降 83.49%。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为 4,678,063,999.59 元,股东权益为 1,738,248,971.97 元,资产负债率 60.14%。

本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08 元,净资产收益率为 3.52%。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站上

的《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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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1,180,369.31 元(合并报表)。上市公司母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份收到子公司分配利润 195,413,114.50 元,加上母公司自营净利润,以

及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上市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

214,096,503.20 元。

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将继续加大对海外项目投资建设,以及行业间并购整合

需要,预计将会产生重大投资支出,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

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所处发展阶段和需要,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13,619,8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4,408,596.13元(含税),占上市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合

并报表)的39.90%,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15 年度现金分红

预案的制订过程进行了详细的了解,鉴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

况,我们认为公司的现金分红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亦

照顾了中小股东的利益,有益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绩效考核及高管绩效薪酬方案》;

2015 年公司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吨工资”考核方案实施考核工作,在铜陵

上峰和怀宁上峰全面实施“吨工资”考核制度。公司对各子公司按照产量、成本、

质量、管理指标进行月度考核,汇总月度考核指标,结合经营效益指标进行年度

效益奖金考核,依照考核结果核定各子公司年度工资总额。2015 年公司效益下

滑,考虑到职工的稳定性,2015 年职工奖金拟按基数的 90%发放。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与

高管人员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关键指标实现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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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人员 2015 年度绩效薪酬进行了考核。2015 年市场行情较差,经营效益下滑;

虽经管理层多方努力,但仍未能完成预期效益;综合各方面考核,公司 5 名高管

绩效薪酬合计总额为 146.98 万元,约占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2.40%。

公司独立董事就高管绩效薪酬方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2015 年市场行情

较差,经营效益下滑。虽经管理层多方努力,充分挖掘内部潜能,努力争取,但

仍未能完成预期效益。因此,公司对高管的绩效薪酬考核是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及

目标绩效考核确定,符合行业及公司发展的状况,基本与市场行情相符,同意此

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关联董

事俞锋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站上

的《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站上

的《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孔祥忠先生、张本照先生、余俊仙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

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站上的《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祥忠、张本照、余俊仙)。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摘要公告号[2016-

3

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2015 年度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控审计,该所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

了双方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了审查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在审计

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

计报表发表意见,因此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

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

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协商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

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够保障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规范运行,能够

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充分发挥管

控作用,切实保障了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政策进行,具有有效性和合理性。我

们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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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站上

的《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站上

的《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

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预计201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

万元,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

2016年度经营计划制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协议价、市场价、竞标价来确定,考虑到公司

所在行业、市场的特殊性,公司已尽量参考市场可比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来定

价,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损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3、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认可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关联董

事俞锋、肖家祥、赵林中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号

[2016-2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资产抵押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产抵押贷款的存续情况,及公司 2016 年度对外融资计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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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继续保持一定的资产抵押贷款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2016 年度资产抵押额度计划明细表

单位:万元

预计

抵押主体 抵押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抵押额度 抵押银行名称

评估金额

土地使用权(铜国用

1,215.05 13,075.78 6,500.00 徽商银行铜陵分行

(2004)字第 342 号)

铜陵上峰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 13,487.22 17,477.62 6,000.00 建设银行铜陵分行

机械设备 18,239.18 20,700.00 6,500.00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土地使用权(诸

2003 第 6-9790,诸

2004 第 4-9295,诸

4,308.44 12,000.00 12,00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07 第 6-27,诸第

F0000032334,诸字

第 71875)

土地使用权(诸暨国

浙江上峰建材 用 ( 2012 ) 第

有限公司 90600405 号 、 第

90600406 号 、 第

90600407 号)房屋

6,550.00 12,034.00 8,000.00 北京银行绍兴分行

产权(房权证诸字第

F0000093588 号、第

F0000093589 号、第

F0000093590 号、第

F0000093634 号)

怀宁上峰水泥 土地使用权(怀国用

5,157.04 11,000.00 5,750.00 交通银行安庆分行

有限公司 (2008)第 239 号)

江苏上峰水泥 土地使用权(兴国用

815.55 3,500.00 2,500.00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

有限公司 (2014)第 5212 号)

合计 49,772.48 89,787.4 47,250

公司 2016 年度抵押授信额度计划为 47,250 万元,均为公司各子公司(或孙

公司)利用自身的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授信,其中浙江上峰建材拟向中国进出口

银行提供的资产抵押为担保贷款的追加抵押。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累计发生资产抵押贷款 34,000 万元,占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7.27%,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18.23%。

公司 2016 年度计划的资产抵押担保额为 47,250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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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0.10%,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27.18%。

以上公司各子公司(或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16 年的资产抵押融资计划

为正常生产经营与发展所需,抵押贷款的整体额度较低,抵押风险可控。提请董

事会同意公司 2016 年度资产抵押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在 2016 年度

批准并签署资产抵押额度内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颍上恒岳建设第二条水泥粉磨生产线及配套码头工

程项目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公司的区位优势,抓住市场发展的有利时机,继续扩大战略布局,

经充分调研和分析论证,公司控股孙公司颍上县恒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颍上恒岳”)拟利用现有生产线已建部分基础和空余土地建设第二条年产 100

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码头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 10,820.5 万元,

其中水泥粉磨生产线投资 7740.5 万元,配套建设码头工程项目投资 308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颖上恒岳建设第二条水泥粉磨生产线及配套码头工程

项目的公告》(公告号[2016-2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培训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1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制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履职指引(2014 版)》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2016 年 4 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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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6 年 4 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到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

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确定了本次换届选举董事人选。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俞锋先生、肖家祥先生、陈明勇先生、赵林中先生、

俞小峰女士、高翔先生、孔祥忠先生、张本照先生、余俊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孔祥忠先生、张本照先生、余俊仙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在新一

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

卸任。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 1/2。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股东选举之

日起计算。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参见附件 1、2。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审阅相关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

象,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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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公司需将以上三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查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

举。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正文公告号[2016

-36])。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2016年5月19日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2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

一、二、五、六、七、十四项议案和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关于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16

-3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推行健康管理的议案》。

为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要求以董事长、总经理为核心的经营层在

公司上下倡导健康为本的企业文化,落实行之有效的身心健康管理措施,做好促

进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并以身作则,形成健康良好的生活与工作习惯,以持续的

责任担当意识,实现自身健康发展的目标与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统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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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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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董事候选人简历

1、俞锋

男,汉族,1969 年 7 月 20 日出生,大学文化,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人,1994

年 7 月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毕业,1994 年至 2002 年 3 月在浙江上峰水泥总厂

任化验员、化验室主任、供销科长、副厂长,2002 年 4 月至今先后任浙江上峰

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铜陵上峰水泥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安徽省水泥协会副会长、铜陵市政协委员、铜陵市工商

联副主席。

2、肖家祥

男,1963 年 9 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贵州水城水

泥厂工程师、车间主任;湖北华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石灰石矿矿长;华新水泥(集

团)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湖北大冶市人民政府市

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天瑞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天瑞集团水泥有限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总

裁。

3、陈明勇

男,1962 年 7 月出生,EMBA 硕士,高级工程师。2003 年 9 月任有色控股总

经理助理;2004 年 8 月任有色控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金威铜业总经理、

党委书记;2007 年 1 月至今任有色控股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公司董事,

兼任黄铜棒材董事长。2008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铜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2015 年 2 月至 8 月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2015 年 8 月至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4、赵林中

男,1953 年 11 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副研究馆员

职称。富润控股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1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创

业企业家,全国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事业的优秀领导干部(十佳),全国优秀

党务工作者,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突出贡献企业经营者,第九届、十届、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1971 年 11 月至 1975 年,任诸暨县城山手工业建筑社会计;1975 年至 1976

年,为诸暨县手工业管理局办事员;1976 年至 1978 年任诸暨布厂财务会计;1978

年至 1983 年,任诸暨县二轻局人武部长;1983 年至 1984 年,任诸暨布厂厂长;

1984 年至 1986 年 5 月,诸暨县委办公室经济调研员、秘书;1986 年 6 月,诸暨

针织厂(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任党支部书记、厂长。1994 年至今,浙

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5、俞小峰

女,1972 年 4 月出生,汉族,清华大学 EMBA 毕业,经济师,诸暨市十五届、

十六届人大代表,荣获浙江省建材行业优秀企业家、浙江省巾帼建材标兵等荣誉

称号。1997 年至今,历任诸暨上峰水泥总厂、浙江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浙江上

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会计、副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

长等职,现为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6、高翔

男,1962 年 2 月出生,浙江省上虞市人,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

共党员。1981 年 8 月金融院校毕业后一直从事金融、证券工作,历任中国工商

银行上虞县支行信贷员、信贷股副股长、计划股长;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市分行信

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工商信托投资公司绍兴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天和证

券公司绍兴营业部总经理,天和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兼绍兴营业部总经理、上海漕

溪路营业部总经理,天和证券公司副总裁;浙江金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

作总监。现任浙江金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北京兴业玉海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

上述人员中俞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公司 31.55%的股份,高翔先生持有公司 128,000 股股份,此外,其他人

员均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12

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

“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

13

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孔祥忠

男,1954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

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孔祥忠1982年毕业于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无机材料工程专业,长期从事水

泥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技术管理工作,历任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办公室

副主任、粉磨研究所所长、院总工程师。

先后参与起草政府有关水泥工业“十一五”和“十二五”产业发展政策、水

泥行业准入条件、水泥行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文件,是中国国际工程

咨询公司第一届专家学术委员会专家,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评审专家。

2、张本照

男,1963 年 7 月出生于安徽省定远县,企业管理学博士,经济学教授。曾

任合肥工业大学社会科学系贸易经济专业教研室主任、会计统计专业教研室主

任、教工一支部党支部书记,人文经济学院经济系副主任、人文经济学院副院长、

经济学院副院长、教务部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主任,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为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兼任合

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项目评审财务专家、安徽省经管学科联盟副理事长、安徽省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3、余俊仙

女,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级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先后担任浙江财经学院讲师,浙江

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兼任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天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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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

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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