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查阅合同协议、调查交易的必
要性及考察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等方面,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
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 2016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履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楠、苏天森、王广鹏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