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为天津保富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凯发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发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合营公司天津
保富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保富”)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天津保富系公司与德国保富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持有天津保富 51%的股权,
德国保富持有天津保富 49%的股权。根据天津保富公司章程,董事会是天津保富
的最高权力机构,该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均由董事会决策,所有决议均须董事会全
体董事一致通过,天津保富董事会由 4 人组成,凯发电气及德国保富各派两人。
鉴于此,公司所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仅为 50%,并不能对天津保富实施控制,未
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
规定,天津保富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公司董事长孔祥洲、董事兼总经理王伟需回
避表决。
由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该项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发布的《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及其他相
关文件),该项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天津保富 51%的股权,并通过境外
子公司间接持有其 49%的股权,天津保富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届时,公司与天津保富之间的交易将不再作为关联交易列示。
(二)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保富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下列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实际发生时,德国保富铁路有限公司(Balfour Beatty Rail GmbH,以下简称
“德国保富”)按其持有天津保富的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占公司 2015 年经审计净
借贷银行 担保金额
资产的比例(%)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4,000 万元 5.05%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科支行 2,000 万元 2.5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3,000 万元 3.78%
合计 9,000 万元 11.37%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保富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环外)海泰华科一
路 11 号 A 座厂房 1 层
注册资本:4,3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孔祥洲
成立日期:2009 年 8 月 20 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及铁路的直流开关柜和其
他电气设备;提供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2,730.28 万元,负债总额为 4,489.83
万元,净资产为 8,240.46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119.76 万元,利润总
额 1,694.36 万元,净利润 1,472.01 万元。
三、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保富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
事孔祥洲、王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天津保富提供关联担保主要是由于天津保富
现有业务规模相对较小,资金和资产实力有限较难获取银行贷款以满足生产经营
需要所致;天津保富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其承接的业务均为城市轨道
交通项目,客户违约的风险较低,且担保实际发生时,德国保富将按其持有天津
保富的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较低。上述关联担
保事项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天
津保富电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立国 蒋继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