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16-013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
酬水平、2015 年度经营情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2016 年度的薪酬方案,并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三、 薪酬标准及发放
职务 2016 年度薪酬(万元)
董事长 70-100
副董事长 70-100
非独立董事 10-30
独立董事 6-10
监事会主席 30-50
监事 10-30
总经理 50-90
副总经理 50-80
财务负责人 20-40
董事会秘书 20-30
职务 2016 年度薪酬(万美元)
境外副总经理 15-20
1.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公司每年支付给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陆万
元人民币,具体标准及发放形式以最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为准。独立董事出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
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
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 董事、监事兼任公司管理职务或子公司高级管理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
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 境外副总经理在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其全部薪酬在子公司领取。
四、 附则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方案须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