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16: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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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浙富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控股”、 “公司”)2013 年和 2014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富控股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0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923 号文核准,浙富控股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

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及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8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29

元,共计募集资金 51,158.2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734.75 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 49,423.4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于 2008 年 7 月 30 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及验资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和信息披露

等其他发行费用 561.3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862.11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

天会验[2008]82 号)。

2、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33 号)核准,公司和主承销商国泰君安确定向 7 名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788.079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55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8.90 亿元。扣除承销费

2,8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62 亿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 汇 入 公 司 在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桐 庐 支 行 开 立 的 账 号 为

357163883332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

用 257.0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85,942.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3]94 号)。

3、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89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

意,公司和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向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861.96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5.27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7,242.55 万元。扣除承销费 1,500.00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55,742.5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4 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庐支行开立

的账号为 95250154500000199 的人民币账户和在中国银行桐庐支行开立的账

号为 358466995883 的人民币账户各 27,871.275 万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

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352.1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55,390.3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51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08 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30.68 万元,系用于支付设备尾

款及质保金,201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7.60 万元, 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86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23.94 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并继续用于支付设备尾款和质

保金。

2、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82,708.86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产

品投资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23.44 万元;2015 年

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220.23 万元,本期收到因政府收回土地而补偿的以前年

度募集资金投入 2,539.23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和银行

存 款 利 息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的 净 额 为 17.25 万 元 ; 累 计 已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82,389.8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40.69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793.76 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55,390.3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富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

针对2008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及浙江富安水力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富水力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针对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3年4月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

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核设备公司)、浙江临海

浙富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临海公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富水电公司)对以增资方式收到的募集资金,也实行了专户存储。公司

四川华都公司于2013年5月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临海浙富公司

于2013年5月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桐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浙富水电公司于2014年1月与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针对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与保荐

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庐支

行、中国银行桐庐支行于2014年8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

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

司及浙富水力公司、四川华都公司、临海浙富公司、浙富水电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08 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共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

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

公司 89318100070776 1,887,236.06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桐庐支行

浙富水力 杭州银行股份有

89318100162408 352,117.64 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 限公司桐庐支行

合计 2,239,353.70

2、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共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

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临海浙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

10472000000048475 40,691,993.68

公司 杭州桐庐支行 户

四川华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19065101040046326 7,245,650.08

公司 公司桐庐县支行 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合计 47,937,643.7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浙富控股 2015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浙富控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5,942.9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20.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8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8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389.86[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7.47%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本年度实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 到预计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1) (2) (3)=(2)/(1) 日期 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大型灯泡贯流式和轴流转桨式水

是 25,800.00 - - - - - - - 是

轮发电机组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临海电机实施中小型水轮发电

是 25,000.00 10,000.00 1,462.36 5,952.97[注] 59.53 2016.12 - - 否

机组及特种发电机建设项目

华都公司实施百万千瓦级核电

控制棒驱动机构等核电设备建 否 16,860.00 16,860.00 757.87 16,190.85 96.03 2015.12 - - 否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是 18,282.93 59,082.93 - 60,246.04 101.97 - -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85,942.93 85,942.93 2,220.23 82,389.86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无

[注]:本公司将因政府收回土地而补偿的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入 2,539.23 万元冲减了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总额。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德仁 蒋 薇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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