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16:54: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作为深圳

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奇信股份拟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7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5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 4,500 万股,老股转让 1,125 万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3.31 元 , 发 行 新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98,9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817,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531,132,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15]1542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 22,102.00 22,102.00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376.00 6,376.00

1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51.00 4,551.00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084.25 2,084.25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8,000.00 18,000.00

合 计 53,113.25 53,113.25

三、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情况和原因

(一)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概述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人民币6,376万元,其中

包括新建甘肃、宁夏在内的9家分公司,甘肃、宁夏两家分公司购置办公场所费

用为人民币738万元。

为了抢占市场机遇,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于2012年3月成立

甘肃分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宁夏分公司,并相应租赁了办公场所。

现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将甘肃、宁夏两家分公司原购置

办公场所的计划改为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基于此,公司拟将原用于甘肃、宁

夏两家分公司的购置办公场所的人民币738万元用于对公司浙江、无锡、江西、

河南、河北、吉林、哈尔滨七家分公司进行扩建或新建。上述变更营销网络部分

实施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占投资比重

1 办公场所租赁及装修费 389 52.71%

2 设备购置及安装 59 7.99%

3 预备费 95 12.87%

4 铺底流动资金 195 26.42%

合计 738 100.00%

(二)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原因

甘肃、宁夏两家分公司经过近四年的发展,采用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已基

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同时,公司于2008年11月成立陕西分公司,已深

耕西北市场近八年,现租赁的办公场所面积近500平米,已经发展成为公司营销

体系的西北区域中心,构建了辐射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的营销网络

体系。

基于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和目前营销网络现状的考虑,公司适时调整区域

布局,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2

战略带来的市场机会,拟加大对东北、华东、华北、华中地区的市场拓展力

度,并作出了如下分析:

1、扩建、新建的分公司均为经济发展较好的区域热点城市,其中杭州、无

锡、南昌、郑州、石家庄、哈尔滨均为省会城市或经济发达城市。

2、杭州未来六年将承办包括亚运会在内的多项大型体育盛会;无锡作为长

江经济带区域中心城市地位不断提升;河北将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

地区产业转移,加速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3、2015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振兴东

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公司将加大东北区域的业务开拓力度,形成

新的利润增长点。

因此,公司拟将甘肃、宁夏两家分公司原购置办公场所的计划改为租赁办

公场所的方式,对应调整出的人民币738万元用于对公司浙江、无锡、江西、河

南、河北5家分公司进行扩建,并新建吉林、哈尔滨两家分公司。

(三)变更营销网络部分实施内容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甘肃、宁夏两家分公司由原购置办公场所改为租赁办公场所仅仅改变了部

分项目的实施方式,且目前甘肃、宁夏两家分公司采用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已

基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将变更后的资金用于五家分公司的扩建和两家

分公司的新建,亦属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范畴,并没有重大改变募集资金的

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整体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由于本次调整后仅改变了项目部分实施方式,因此本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

《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风险仍然相同。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

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主要相关管理人员交谈,复核董事会和监

事会关于本次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文件及公司的信

息披露文件,对其本次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合理性、必

要性进行了核查。

3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

容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系基于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

和目前营销网络现状,并结合当前外部经济环境审慎作出的,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及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君华 韩志广

保荐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

5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奇信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