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太平洋证券”)作为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浪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雪浪环境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雪浪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雪浪环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70 号文)核准,由保荐机构采
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定
价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每股 14.73 元,募集
资金总额 294,6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64,710,400.00 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8,105,400.00 元。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CHW 证验字
[2014]001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
二、雪浪环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本期募集资金净额 126,995,114.11
加: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75,000,000.00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3,094,232.18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927,666.74
1
减:本期补充流动资金(含暂时性补充) 100,000,000.00
减:本期归还贷款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1,828,548.67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期末资金余额为 51,828,548.67
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一致。
三、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无
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4 年 7 月 3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雪浪支行及太平洋证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 34,860,000.00 元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 7 月 3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西支行
及太平洋证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 59,735,400.00 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2014 年 7 月 3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太平洋证券就存放
该行募集资金 163,510,000.00 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CHW 证
验字[2014] 001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存储余额 存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元) 方式
工 商 银 行 无锡 雪 浪
1103026519200037938 募集资金专户 277,449.96 活期
支行
工 商 银 行 无锡 雪 浪
1103026519200027938 募集资金专户 27,000,000.00 定期
支行
招 商 银 行 无锡 城 西
510902504110103 募集资金专户 9,004.09 活期
支行
2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 7352810182600005850 募集资金专户 14,542,094.62 活期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 7352810184000001385 募集资金专户 10,000,000.00 定期
募集资金户余额
51,828,548.67
合计
四、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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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810.5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09.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626.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936.00
截至期末累
是否
截至期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项目可
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末累计 与承诺投入 投入进度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更项 调整后投 承诺投入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 投入金 投入金 金额的差额 (%)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目(含 资总额 金额 用状态日
投资总额 额 额 (3)= (4)=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部分 (1) 期
(2) (2)-(1)“注 (2)/(1) 化
变更)
1”
年产 20 套烟气
2016 年 3
净化与灰渣处 无 16,351.00 16,351.00 16,351.00 5,309.42 9,152.10 -7,198.90 55.97% 不适用 否
月 31 日
理系统项目
2016 年 3
研发中心项目 无 3,486.00 3,486.00 3,486.00 0 810.36 -2,675.64 23.25% 不适用 否
月 31 日
偿还银行借款 无 6,000.00 5,973.54 5,973.54 0 5,973.54 - 100.00% —— 不适用 否
公司在 2014 年 6 月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目前“年产 20 套烟气
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项目”、“研发中心项目”都在施工中,但由于客观原因,经第二届董事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两个募投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
推迟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具体原因如下:
4
一、年产 20 套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项目
1、公司在上市后对募投项目的设备、技术等进行了重新选型;
2、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发生了变更,施工时间变长;
3、2015 年年初以来江苏全省雨水较多,对项目工期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研发中心项目
1、作为公司未来的研发基地,一定要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对设备重新进行了选型
和勘定,在一定程度上对项目进度产生了影响;
2、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发生了变更,施工时间变长;
3、2015 年年初以来江苏全省雨水较多,对项目工期产生了一定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5 年公司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4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与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年产 20 套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项目”和“研发中心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目”实施地点由南通市启东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新城工业园安置区飞鸽路
与翔鸽路交叉口西北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256.2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分别为年产 20 套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
5
系统项目 3,445.85 万元,研发中心项目 810.36 万元。
2014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 2,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5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5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期末资金余额为 51,828,548.6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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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年产 20 套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项目总投资 19,351.00 万元,正在按计划
实施,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 9,152.10 万元;研发中心项目总
投资 3,486.00 万元,正在按计划实施,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
810.36 万元;用募投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5,973.54 万元;2014 年 7 月公司使用募
投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 万元;2015 年 1 月和 2015 年 7 月公司分别
使用募投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
存在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鉴证报告》(CHW 证专字【2016】第【0221】号)。报告认为,雪浪环境
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雪浪环境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雪浪环境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
形。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
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雪浪环境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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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革燊 张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