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12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
董事,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
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培服先生、曹薇女士、吴迪先生、
周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蓝林海先生、程银春先
生、李小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 1/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详见 2016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信息。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
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简历:
吴培服,男,1961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2005 年 4 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81
年参加工作,历任井头综合厂钳工、井头乡井头村村长、宿迁市新型包装材料厂
厂长、宿迁市铝型材厂厂长、宿迁市电池配件厂厂长、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01 年—2003 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MBA)班学习,2010
年 3 月在清华大学创新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吴培服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8,198,010 股,与公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吴迪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
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曹薇,女,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
任井头乡政府通讯员、井头铝型材厂主办会计、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本公司董事。
曹薇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通过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吴迪,男,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年 2 月至 2010 年 5 月担任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吴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吴培服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
周海燕,女,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专科学历。历任宿迁市彩塑包装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周海燕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通过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简历:
蓝海林,男,1959 年 8 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
现为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中国企业战略管理
研究中心、广东省中小企业研究咨询中心主任,国家 985 二期新型工业化发展创
新研究基地管理委员会首席科学家兼委员会主任,政协广东省第九届委员会委
员、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委员会特聘委员等。目前担任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蓝海林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有 5%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蓝海林先生已取得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程银春,男,1966 年 6 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
1994 年 12 月至 2001 年 9 月担任芜湖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所长
助理、副所长,2001 年 10 月至今担任珠海会计师事务所(现为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专业标准部经理、所长助理、副所长、合伙人。目前担任蒙娜丽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银春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有 5%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程银春先生已取得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小虎,男,1957 年 6 月出生,美国籍,博士后学历。历任美国哥伦布世
纪国际集团公司研发总监、美国波士胶(Bostik)公司技术经理与业务总监、美
国奥麒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及亚太区总裁、美国阿森纳资本合伙人,现任江苏以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目前担任句容宁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李小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有 5%以上
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李小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