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1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1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
发[2013]110 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有关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并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培服先生做出如下承诺 :
“本人严格遵守双星新材的各项制度,不侵占双星新材利益”。
特此承诺。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