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峻峰
2015 年 9 月 2 日起,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人谨慎、认真地履行了各项义务及
行使了公司赋予的各项权利,从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出发,勤勉
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
权利。现就 2015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
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1、201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
全部亲自出席,认真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无缺席和委托出席
的情况。
2、本人对 2015 年度任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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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5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并
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二、进行事先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5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
真了解,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事先审阅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2015 年 9 月 2 日,发表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5 年 9 月 2 日,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表决通过《关于选举李峻峰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
议案》。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审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督促公司
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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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调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内控制度建设、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的听取相关人
员的汇报,进行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3)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
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
核,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广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
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
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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