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
之
利润承诺与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之利润承诺与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签署:
甲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110000005200588
法定代表人:才让
乙方 1:刁其合
身份证号码:110103195610290950
住所:北京市崇文区沙子口路 50 楼 301 号
乙方 2:苏国平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609098917
住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 122 号南楼 2 层 10 号
乙方 3:丁琳
身份证号码:110105196312042585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牛街东里一区 6 号楼 1401 号
乙方 4:苏国军
身份证号码:120106196901060579
住所:河北省沙河市桥西办褡石路 2 号
乙方 5:杨义兵
身份证号码:422428197112295174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 200 弄 14 号 607-608 室
1
乙方 6:蔡立辉
身份证号码:133026197402023019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市场街 19 号楼 101 号
乙方 7:高爱生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31012683X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二区 8 号楼 406 号
乙方 8:方庆玉
身份证号码:430204196911112016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永红村 37 栋 605 号
[乙方 1、乙方 2、乙方 3、乙方 4、乙方 5、乙方 6、乙方 7、乙方 8 为原
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下合称“补偿责任人”或"乙方”]
第一条 资产整合
1、本协议各方已签署《利润承诺与补偿协议》。
原协议中第一条规定如下:
(1)资产整合:指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日后,甲方向目标公司注入甲
方的粉末冶金事业部下属的难熔材料分公司经营性资产(除土地和厂房外的资产
和负债),以及甲方将其持有的北京安泰中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65%股权(以下
简称“托管股权”)托管给目标公司管理。上述难熔材料分公司经营性资产以甲
方和乙方 2 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审计
报告》为基础,以资产整合时的审计报告为准,双方约定该等经营性资产的净
值为 2.6 亿元,不足部分现金补足。若资产交割日延期至 2016 年,则前述经营
性资产的净值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甲方确保为目标公司正常运营所需银行票
据、银行授信等融资提供足额支持。资产整合完成后,目标公司通过租赁方式使
用甲方土地和厂房,租金参照甲方对该区域内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租赁同类厂
房和办公场地的标准(该租金标准从 2016 年开始执行)。
2
2、按照目前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资产交割日已延期至 2016 年。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及进展,经各方经友好协商,对资产整合重新作出如下约
定,作为《利润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具体如下:
(1)资产整合:指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日后,甲方向目标公司注入甲
方的粉末冶金事业部下属的难熔材料分公司经营性资产(除土地和厂房外的资产
和负债),以及甲方将其持有的北京安泰中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65%股权(以下
简称“托管股权”)托管给目标公司管理。上述难熔材料分公司经营性资产以中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16]
普字第 90513 号为基础,双方约定该等经营性资产的净值为 2.88 亿元。难熔材
料分公司经营性资产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交接给目标公司。以上述《审计报告》
为基础,由甲方和乙方 2 认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难熔材料分公
司的经营性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确定基准日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期间上述注入资产的变动。根据上述期间的审计结果,若难熔材料分公司
经营性资产发生减少,则安泰科技就其差额向标的公司以现金补足;若经营性
资产发生增加,则安泰科技就其差额从难熔材料分公司资产中以现金扣除。
第二条 其他
1、除特别说明外,本补充协议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与其在《利
润承诺与补偿协议》中的含义相同。
2、本协议作为《利润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与《利润承诺与补偿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十八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自然人股东之利润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页)
甲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4
(本页无正文,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自然人股东之利润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页)
乙方 1: 乙方 2:
刁其合 苏国平
乙方 3: 乙方 4:
丁琳 苏国军
乙方 5: 乙方 6:
杨义兵 蔡立辉
乙方 7: 乙方 8:
高爱生 方庆玉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