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6 08: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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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16-051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 35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35 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

事 9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王忠军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刘韬先生、叶宁先生、丁琪女士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

件)。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叶宁、董事丁琪作

为关联董事回避,不参与表决)。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刘韬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学

士学位。曾任职中乾龙德文化经纪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华谊兄弟文化经纪有

限公司总裁、浙江东阳浩瀚影视娱乐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刘韬持有公司股票266,67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宁先生,中国国籍, 1973 年出生,经济与管理学硕士学位,注册造

价工程师。曾任职于深圳南油房地产公司,大连万达集团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展部总经理,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总经理,万达电影院

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

任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CEO。

截至本公告日,叶宁持有公司股票1,786,7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丁琪女士,中国国籍, 1968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曾任职生力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维亚康姆中国区财务经理,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日本武田(中国) 制药有限公司中国区

财务经理。2008年至2012年,任职美国荟才环球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国

区财务经理。现任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

截至本公告日,丁琪持有公司股票266,68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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