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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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16-049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6年4月15日分

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川

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方案概述

为实施本次交易,慧聪网将以知行锐景为主体对包括

www.zol.com.cn(中关村在线)和 www.zol.com(中关村商城)在内

的相关资产、业务及人员进行整合,整合完成后的知行锐景将独立运

营 www.zol.com.cn(中关村在线)和 www.zol.com(中关村商城)等

域名对应的经营性网站。前述整合完成后,慧聪建设和锐景慧杰将向

知行锐景现有股东受让知行锐景 100%股权,其中慧聪建设将受让知

行锐景 60%的股权,锐景慧杰将受让知行锐景 40%股权。

在知行锐景内部重组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知行锐景的 100%的股权,同时公司将通

过向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 208,000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成

功为前提,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未能全部或部分

实施,也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 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慧聪建设及

锐景慧杰所持的知行锐景 100%的股权。交易对方及其所持知行锐景

的股权和占比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慧聪建设 600 60%

2 锐景慧杰 400 40%

合计 1,000 100%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标的公司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根据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提供的预估结果,本次交易

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基准日预估值为人民币 208,300 万元,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作价初步确定为人民币 208,000 万元。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

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并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经营现状与行业发展前景,

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

格不得超出人民币 208,000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

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 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慧聪建设及锐景

慧杰。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各方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

均价的 90%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9 元/股。

上述发行价格的确定尚须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

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发行数量及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价款由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和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支付,其中股份对价金额占全部交易价格的 67%,现金对价金额占

全部交易价格的 33%,如按照人民币 36.49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

次交易具体的股份和现金对价安排如下表所示:

交易对方名 在知行锐景 预估转让对价 对价支付方式及金额 发行股份数

称 中的持股比 (万元)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量

例 (万元) (万元) (股)

慧聪建设 60% 124,800 41,184 83,616 22,914,771

锐景慧杰 40% 83,200 27,456 55,744 15,276,514

合计 100% 208,000 68,640 139,360 38,191,285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锁定期

交易对方承诺通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

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交易对

方在上述锁定期内若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原因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 标的公司的过渡期损益归属

资产过户日后公司将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标的

资产进行资产交割审计并出具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知行锐景过渡期损

益的确定以交割审计报告为准。知行锐景在过渡期产生的收益由公司

享有。期间亏损应首先由锐景慧杰在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后以现金

向公司补足。如锐景慧杰的现金不足以补足知行锐景全部期间亏损,

则慧聪建设应在该等情况确认后以现金进行补足。交易对方补偿的期

间亏损将存入公司与交易对方共管的银行账户。如果资产过户日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且知行锐景 2016 年全年净利润为正值,公司应

将交易对方补偿的期间亏损资金归还交易对方。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割条件全部满足或被豁

免后 60 日内,交易对方应负责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公司

应提供积极配合。除非另有约定,各方应当积极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并在约定期限内在公司登记机关完成标的股权过户所需的股权变更

登记。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产生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

股东共同享有。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13. 业绩补偿

业绩承诺期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慧聪建设、

锐景慧杰共同向上市公司承诺,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

知行锐景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 1.3 亿元、1.69 亿元和 2.197 亿元。

其中,知行锐景 2016 年度的净利润应按如下公式计算:知行锐景

2016 年度净利润=(2016 年度知行锐景经审计的经营性利润总额+

截至结构性合约终止日北京橙三角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经营性

利润总额+截至结构性合约终止日知行锐景应向 Orange Triangle.

Inc 支付的知识产权使用费)×(1-知行锐景有效所得税税率),

下同),知行锐景在 2017 及 2018 年度的净利润则指合并报表口径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

间每一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出具年度专项审

核报告,对知行锐景该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进行确认。

如在业绩承诺期内,知行锐景在任何一个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

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将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框架协议》确定的原则及届时另行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向

进行公司补偿。慧聪网承诺,若交易对方无法全额承担补偿义务,

则其将负责对差额部分进行补偿。但交易对方和慧聪网因业绩补偿

而承担的补充、赔偿义务合计不应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

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 违约责任

若由于可完全及直接归责于交易对方的原因导致标的资产不能

按照约定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则交易对方每逾期一日,应当按交

易价格之万分之五向公司支付滞纳金;若逾期过户超过 30 日,则公

司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交易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约定的交

易价格 5%的违约金。

若由于可完全及直接归责于公司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按照约定

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和现金对价支付,则公司每逾期一日,应当按交易

价格之万分之五向交易对方支付滞纳金;若逾期完成超过 30 日,则

交易对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协议约定的

交易价格 5%的违约金。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3. 发行对象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波、

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联投资”)、郭江和刘军。

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4. 认购方式

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波、园联投资、郭江和刘军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5. 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各方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

均价的 90%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9 元/股。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

调整,发行价格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为准。

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6.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57,001,915 股。公司股票在本

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调整后

的发行数量为: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各发行对象认

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认购比例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在

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后将用于支

付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现金对价、上海矿联电子商务平台升级项目、有

色金属现货网上交易平台项目、偿还上市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8. 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导致募集配套融资认购对象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

份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9.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

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以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10.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11.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包括各子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

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编制了《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待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编制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提交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

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借壳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公司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交易的交

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的关联关系

为: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上海

园联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长控制的企业,高波系公司的总经理、

董事。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波先生和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

司作为公司的关联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部分构

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以及配套融资完成后,北京慧聪建设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和西藏锐景慧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成为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关联方。

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框架协议>及<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意向协议>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交易,公司目前阶段将签署如下协议:

1.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

协议》议案;

与慧聪建设、锐景慧杰和慧聪网签署一份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并提议授权朱军红先生代表公司

签署该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关于签署附实施条件的《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意向协议》的议案;

与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波、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

郭江和刘军分别签署一份附实施条件的《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意向协议》,并提议授权朱军红先生

代表公司签署该等协议。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以要

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15,600 万股,兴业

投资持有 38,512,500 股公司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24.69%;朱军红先

生持有 7,406,025 股公司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4.75%;高波持有 19,100

股公司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0.01%;园联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兴业投资、朱军红先生、园联投资及高波先生已签署《一致行动

人协议》,根据该协议,朱军红先生、园联投资和高波先生将与兴业

投资达成一致行动安排,朱军红先生、高波先生与兴业投资的一致行

动安排将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资产过户日生效,园

联投资与兴业投资的一致行动关系将于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在园联

投资名下之日生效。

若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实施完成后且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情形下,兴业投资及其一致行

动人(即朱军红先生、高波先生)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将占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的 23.29%。若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在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成后且在限制性股票授

予完成的情形下,兴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朱军红先生、园联

投资和高波先生)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将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1.61%。

根据兴业投资出具的相关承诺文件,其已承诺:因本次参与公司

非公开发行而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上市后,因上市公司派发股票股息、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遵守前述规定,限售期结束后,

上述股份的减持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和本次交易的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兴业投资,

在取得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而导致其与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 30%的情况下,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

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

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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