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星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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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四月

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作为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世纪星源”)向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华”)19名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博世华合计

80.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世纪星源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69号文核准,世纪星源于2015

年12月11日向深圳市博睿意碳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睿意”)以及上海

勤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勤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35,396,22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4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32,381,862.8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1,5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120,881,862.8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396,220.00元,资

本公积人民币85,485,642.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11日全部到位,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帐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5)02072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即全部

进入上市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

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裁审核签批,项目实施

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帐户的存放情况

经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世纪星源在平安银行深圳坂田支行(账号

11014895860000)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平安银行深圳坂田支行 11014895860000 3,467,943.64

合计 3,467,943.64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5年12月15日与保

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配套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2,088.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742.5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742.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投向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否 5,168.64 5,168.64 5,168.64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补充博世华运营资金 否 6,500.00 6,500.00 6,5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支付本次重组的相关费用 否 419.55 73.86 73.86 17.6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088.19 11,742.50 11,742.50 97.14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2,088.19 11,742.50 11,742.50 97.1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

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宋 平 秦翠萍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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