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6-09
确认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和
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确认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按产品 本期金额 本期占同类交 去年金额 去年占同类交
关 联 人
类别 或劳务 (万元) 易比例 (万元) 易的比例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购买商品 采购材料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9.95 0.04% 0.00 0.00%
购买商品 采购水、电、汽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9,735.51 97.71% 22,579.63 91.16%
接受劳务 工程结算 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5,876.16 35.40% 685.12 12.30%
购买商品 采购压缩空气 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 10.30 0.05% 0.00 0.00%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
销售商品 销售粘胶长丝 0.00 0.00% 79.19 0.10%
司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
销售商品 销售粘胶短纤 0.00 0.00% 872.27 10.28%
司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材料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473.37 2.32% 310.46 14.41%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材料 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 70.00 0.34% 81.59 3.79%
吉林市拓普纺织产业开发有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材料 0.00 0.00% 10.78 0.50%
限公司
吉林市拓普纺织产业开发有
销售商品 销售粘胶短纤 0.00 0.00% 443.32 5.23%
限公司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材料 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40 0.01% 2.48 0.12%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材料 0.00 0.00% 11.45 0.53%
司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材料 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公司 0.00 0.00% 22.03 1.02%
3、向关联方借款
公司本期累 公司本期累 占同类交易
关联方 尚未偿还金额
公司向关联方借入流动资金 计借入金额 计还款金额 的比例(%)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11,190 11,470 100 691.99
二、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 去年总金 去年占同类交
按产品或劳务 关 联 人
类别 (万元) 额(万元) 易的比例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购买商品 采购材料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00 19.95 0.04%
购买商品 采购水、电、汽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19,735.51 97.71%
接受劳务 工程结算 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20000 5,876.16 35.40%
购买商品 采购压缩空气 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 50 10.30 0.05%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销售商品 销售粘胶长丝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500 0.00 0.00%
销售商品 销售粘胶短纤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500 0.00 0.00%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材料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000 473.37 2.32%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材料 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 300 70.00 0.34%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材料 吉林市拓普纺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100 0.00 0.00%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材料 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2000 1.40 0.01%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6,625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德武,
经营范围生产各种腈纶纤维、腈纶毛条机相关产品。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402.50万元,法定代表人:岳
福升,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不含木材)、纺织原料、
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批发零售。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吉林市拓普纺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
宏伟,经营范围腈纶纱、粘胶纱制造;自有资产经营;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不
含危险化学品)、服装、机械设备的经销及进出口;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该
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吉林市惠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4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雪峰,
经营范围:亚硫酸氢钠、亚硫酸钠、硫酸铝、聚合氯化铝制造。该公司为本公司
的关联法人。
吉林吉盟睛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德武,经
营范围:在中国境内外开发、生产和销售睛纶,差别化睛纶,特殊化睛纶及其相
关产品,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注册资本 710 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宏伟,
经营范围: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筑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非标准钢结构
的安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施工)。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80,906.58 万元,法定代表人:
宋德武,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承包境外化纤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
员;电力生产;热力、工业用水服务(以上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该公司
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皆为采购、销售或提供劳务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遵循协议约定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
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产生的利益转移方向(不适用)
3、因交易标的特殊性,需要说明与定价有关的其他事项:无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各方都能够按照相关合同或协议执行,不
存在坏帐可能。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
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2、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从企业实际出发,对暂
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
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
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公
司确认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董事会通过,同意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