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天风证券”)作为吉林
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就吉林化纤董
事会审议的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确认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 本期金
按产品 本期占同类 去年金额 去年占同类
易 关 联 人 额
或劳务 交易比例 (万元) 交易的比例
类别 (万元)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购买商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
采购材料 19.95 0.04% 0.00 0.00%
品 公司
购买商 采购水、电、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
19,735.51 97.71% 22,579.63 91.16%
品 汽 公司
接受劳 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
工程结算 5,876.16 35.40% 685.12 12.30%
务 公司
购买商 采购压缩空
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 10.30 0.05% 0.00 0.00%
品 气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销售商 销售粘胶长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
0.00 0.00% 79.19 0.10%
品 丝 限公司
销售商 销售粘胶短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
0.00 0.00% 872.27 10.28%
品 纤 限公司
销售商 提供劳务、材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
473.37 2.32% 310.46 14.41%
品 料 公司
销售商 提供劳务、材
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 70.00 0.34% 81.59 3.79%
品 料
销售商 提供劳务、材 吉林市拓普纺织产业开
0.00 0.00% 10.78 0.50%
品 料 发有限公司
销售商 销售粘胶短 吉林市拓普纺织产业开
0.00 0.00% 443.32 5.23%
品 纤 发有限公司
销售商 提供劳务、材 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
1.40 0.01% 2.48 0.12%
品 料 公司
销售商 提供劳务、材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
0.00 0.00% 11.45 0.53%
品 料 限公司
销售商 提供劳务、材 吉林凯美克化工有限公
0.00 0.00% 22.03 1.02%
品 料 司
3、向关联方借款
公司本期 公司本期 占同类交
尚未偿还金
公司向关联方借入流动 关联方 累计借入 累计还款 易的比例
额
资金 金额 金额 (%)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11,190 11,470 100 691.99
2、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 去年总
预计总金 去年占同类
易 按产品或劳务 关 联 人 金额(万
额(万元) 交易的比例
类别 元)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购买商品 采购材料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00 19.95 0.04%
采购水、电、
购买商品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19,735.51 97.71%
汽
接受劳务 工程结算 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20000 5,876.16 35.40%
购买商品 采购压缩空气 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 50 10.30 0.05%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销售商品 销售粘胶长丝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500 0.00 0.00%
销售商品 销售粘胶短纤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500 0.00 0.00%
提供劳务、材
销售商品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1000 473.37 2.32%
料
提供劳务、材
销售商品 吉林吉盟腈纶有限公司 300 70.00 0.34%
料
提供劳务、材 吉林市拓普纺织产业开发有限
销售商品 100 0.00 0.00%
料 公司
提供劳务、材
销售商品 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2000 1.40 0.01%
料
3、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6,625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德武,
经营范围生产各种腈纶纤维、腈纶毛条机相关产品。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402.50万元,法定代表人:岳
福升,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不含木材)、纺织原料、
农副产品(不含粮油)批发零售。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吉林市拓普纺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
宏伟,经营范围腈纶纱、粘胶纱制造;自有资产经营;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不
含危险化学品)、服装、机械设备的经销及进出口;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该
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吉林市惠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4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雪峰,
经营范围:亚硫酸氢钠、亚硫酸钠、硫酸铝、聚合氯化铝制造。该公司为本公司
的关联法人。
吉林吉盟睛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德武,经
营范围:在中国境内外开发、生产和销售睛纶,差别化睛纶,特殊化睛纶及其相
关产品,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吉林化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注册资本 710 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宏伟,
经营范围: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筑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非标准钢结构
的安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施工)。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80,906.58 万元,法定代表人:
宋德武,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承包境外化纤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
员;电力生产;热力、工业用水服务(以上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该公司
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皆为采购、销售或提供劳
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遵循协议约定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
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产生的利益转移方向(不适用)
(3)因交易标的特殊性,需要说明与定价有关的其他事项: 无
(4)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各方都能够按照相关合同或协议执行,
不存在坏帐可能。
5、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
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
益。
(2)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从企业实际出发,对
暂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
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
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6、审议程序
(1)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
公司确认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2)董事会通过,同意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
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确认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黄立凡 朱森阳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