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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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16—020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昌达”) 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的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颜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0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

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梅柯”)、湖北恒力达焊接

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恒力达”),以及全资孙公司山东天泽软控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软控”)提供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银行融资全额连带责

任担保。

由于上述下属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有 8 亿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

为上述下属公司再增加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银行融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一)、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1、担保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如担保协议签订后的有效期超过

上述担保有效期,但贷款未到期,则担保有效期顺延至贷款到期。)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下

属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银行融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 年 09 月 22 日

(2)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 968 号

(3)法定代表人:陈泽

(4)注册资本:17348.8334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工业装备设备设计、制造及系统集成,物流仓储设备、

装卸设备(除特种设备)、焊接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家具、模具、金属工具

的制造、加工、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的

股权)

(7)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德梅柯总资产为 100,442.51 万元,负债总额为 64,119.71 万元,净资

产为 36,322.80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57,832.86 万元,净利润为 7,495.76

万元。

2、湖北恒力达焊接装备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22 日

(2)公司注册地:十堰市东益大道 9 号

(3)法定代表人:罗慧

(4)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工业成套设备设计、制造;非标件、模具、夹具的设

计、制造;工艺装备设计、制造;汽车零部件加工;机电设备维修、安装;汽车

(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零部件、金属材料、建材、电子元件、办公设备、化

工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方可经营)。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的

股权)

(7)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湖北恒力达总资产为 10,119.46 万元,负债总额为 5,239.73 万元,净资产

为 4,879.73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4,560.17 万元,净利润为 367.94 万元

3、山东天泽软控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5 年 09 月 29 日

(2)公司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东岳路 11 号

(3)法定代表人:陈泽

(4)注册资本:152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智能输送设备、工业自动化系统装备及机电一体化设备的

研发、设计、安装、销售和技术服务,物流仓储、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的

股权)

(7)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天泽软控总资产为 13,048.76 万元,负债总额为 9,603.95 万元,净资产为

3,444.81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9,670.75 万元,净利润为 437.60 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在原有 8 亿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全资子公司上海

德梅柯、湖北恒力达,以及全资孙公司天泽软控再增加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银行

融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此事项可保证其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其主业持续

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为母公司、天泽软控增加担保

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为母公司、天泽软控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梅柯”)

拟为母公司华昌达,以及上海德梅柯全资子公司山东天泽软控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泽软控”)提供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银行融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实际经营需要,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拟在原有 8 亿元担保额度的基础

上,为母公司、天泽软控再增加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银行融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一)、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1、担保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担保协议签订后的有效期超过上

述担保有效期,但贷款未到期,则担保有效期顺延至贷款到期。)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母

公司、天泽软控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银行融资全额连带责任担

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 年 02 月 27 日

(2)公司注册地:十堰市东益大道 9 号

(3)法定代表人:陈泽

(4)注册资本:54504.3412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电气、环保设备、机械输送系统设计、制造、

销售、安装、检修;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刃量具、工装夹具,仪器仪表,

检测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办公设备及耗材,水泵阀门、五金交电、

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品)、金属材料、建材

销售;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昌达总资产为 175,238.84 万元,负债总额为 40,218.69 万元,净资产为

135,020.16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33,087.39 万元,净利润为 2,233.13 万元。

2、山东天泽软控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5 年 09 月 29 日

(2)公司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东岳路 11 号

(3)法定代表人:陈泽

(4)注册资本:152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智能输送设备、工业自动化系统装备及机电一体化设备的

研发、设计、安装、销售和技术服务,物流仓储、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的

股权)

(7)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天泽软控总资产为 11,202.04 万元,负债总额为 8,194.83 万元,净资产为

3,007.21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9,047.80 万元,利润总额 597.71 万元,净

利润为 444.83 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在原有 8 亿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

母公司华昌达,以及上海德梅柯全资子公司天泽软控再增加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

银行融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此事项可保证其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其主业

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

(一)、本次增资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德梅柯”)增资 2 亿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 年 09 月 22 日

(2)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 968 号

(3)法定代表人:陈泽

(4)注册资本:17348.8334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汽车工业装备设备设计、制造及系统集成,物流仓储设备、

装卸设备(除特种设备)、焊接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家具、模具、金属工具

的制造、加工、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的

股权)

(7)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德梅柯总资产为 100,442.51 万元,负债总额为 64,119.71 万元,净资

产为 36,322.80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57,832.86 万元,净利润为 7,495.76

万元。

(三)、资金来源及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总额 2 亿元人民币,均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目的

本次对上海德梅柯增资,有利于该公司的经营,解决其发展资金需求,促

进其更好、更快发展。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 2 亿元自筹资金增资上海德梅柯,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本次对上海德梅柯的增

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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