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关于预测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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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8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测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测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需要预测 2016 年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现就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及预测 2016 年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

公司(下称“深圳华联置业”)、深圳市华联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物业

集团”)和浙江兴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兴财公司”)与控股股东华

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常年办公场所和

华联宾馆租赁管理业务。本公司持有深圳华联置业、华联物业集团、浙江兴财公

司股权比例分别为 68.70%、81.39%和 70%。

(一)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378.76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末净资

产的比例为 0.19%,其中:

1.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费用分别为

24.56 万元和 158.56 万元,合计 183.12 万元。

2.华联物业集团受托经营华联宾馆费用合计 167.68 万元。

3.浙江兴财公司租赁华联集团关联企业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下称

“华联杭州湾公司”)房产作为办公场所费用 27.96 万元。

上述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没有超过年初预计的 400 万元。

(二)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

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400 万元

1.本公司和深圳华联置业租用华联集团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的费用预计

190 万元。

2.华联物业集团受托经营华联宾馆费用预计 180 万元。

3.浙江兴财公司租赁华联集团关联企业华联杭州湾公司房产作为办公场所

费用预计 3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华联集团

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31.24%股权。

该集团成立于 1983 年 8 月,注册资本为 9,061 万元,注册地:深圳市深

南中路 2008 号华联发展大厦 16 层。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化工、

纺织、服装等产品的生产经营(生产场地执照另办);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

建设及进出口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在

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汽

车销售(含小汽车)。

2.华联杭州湾公司

华联杭州湾公司为华联集团控制的关联企业。

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4 年 1 月,注册资本:2,990 万美元,

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射潮广场二层(闻涛路北),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

范围:房地产开发、基建项目管理和服务、物业管理。(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

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华联置业和华联物业集团分别租用华联集

团位于深圳市深南中路的“华联大厦”写字楼、租赁管理“华联宾馆”(21-22

层)、浙江兴财公司租用华联杭州湾公司房产作为办公场所。

四、定价政策、依据及相关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办公用房租赁的价格与华联集团

的其他租户租赁价格一致;华联宾馆以委托经营方式进行,价格比照邻近同档次

宾馆、酒店定价,超出定价盈余部分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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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租金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不适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管

理工作协调的需要,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华联集团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1.上述三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合计金额约 126 万元;

2.华联集团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7 亿元、实际发生

额 17 亿元;提供现金财务资助额度 8,200 万元。

3.本公司为华联集团(含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为 16 亿元,实际发生额

6 亿元。

上述 2-3 项担保事项已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九、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事前审核,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维持日常正常业务开展以及可持续

发展与稳定经营所需,交易金额较小,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交

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将《公司关于预测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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