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1.公司认真领会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
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3. 2015 年,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监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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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旭东 杨敬平 刘道仁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