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
构”)作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18 号)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9 日
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9,880,239.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人民币 8.35 元,募集资金合计 833,999,995.6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18,527,880.1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472,115.51 元。以上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2014】京会兴验字第 03010005)。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到位。2014 年年内,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37,037.21 万元,取得利息收入 711.71 万元。其中,广州国
际商品展贸城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3,889.87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3,147.34 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5,166.80 万元,取得利息收入 1,279.96
万元。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41,334.87 万
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大支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琶洲支行于 2014
年 6 月 4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
协议内容与《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
在重大差异,且协议三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4596249333 413,251,344.29 募集资金专户
广州中大支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06691331000000239 97,323.93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琶洲支行
合计 -- 413,348,668.22 --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1,547.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66.8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8,4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204.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1.61%
是否已 项目可
截止报告
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期末累计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资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
部分变 (3)=(2)/(1)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益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6 年 2 月 10
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 是 58,400.00 58,400.00 5,166.80 19,056.67 32.63% 0 不适用 否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3,147.21 23,147.21 23,147.34 23,147.34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1,547.21 81,547.21 5,166.80 42,204.01 -- --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
对子公司投资
对参股子公司投资 不适用
超募资金使用合计
节余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受项目实施地点的市政规划调整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影响,“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项目仍处于建
设阶段。目前,“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已完成部分建设,包括招商中心 1 栋(五层,建筑面积约 0.77
万㎡)、综合大楼 1 栋(五层,建筑面积约 1.33 万㎡)、A 区商业综合楼 11 栋(四层,建筑面积约 7.94
万㎡),已完工的建筑正在进行招商。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总额为 68,869,393.15 元(详情请见 2014 年 6 月 12 日披露的 2014-44 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期实 变更后项目的可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承诺 本年度实际投 截至实际累 是否达到
投入募集资金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现的效 行性是否发生重
项目 项目 入金额 计收入(2) 预期效益
总额(1) (3)=(2)/(1) 期 益 大变化
广州国际商品
广州国际
展贸城—国际 2016 年 2 月 10
商品展贸 58,400 5,166.80 19,056.67 32.63% 0 不适用 否
汽车展览交易 日
城
中心
承诺项目
58,400 5,166.80 19,056.67 32.63% 0
小计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广州市汽车产业规划推进进度缓慢;
2、原有募投项目建筑能够满足改变经营业态的需求;
3、为提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
变更原因、
公司管理层从审慎角度出发,考虑到目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及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降低投资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本次对募
决策程序
投项目经营业态的调整,顺应公司战略发展的趋势,有效利用行业资源,拓展新市场,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而为公司
及信息披
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露情况说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明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的经营业态由“汽车及其相关配套产品的展览、交易市场”调整为“纺织、布料、皮革及皮草等批发和零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9 日披露的 2014-50 号《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014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正式生效。(详
见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 2014-54 号公告《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未达到计
划进度或 受项目实施地点的市政规划调整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影响,“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目前,“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已
预计收益 完成部分建设,包括招商中心 1 栋(五层,建筑面积约 0.77 万㎡)、综合大楼 1 栋(五层,建筑面积约 1.33 万㎡)、A 区商业综合楼 11 栋(四层,
的情况和 建筑面积约 7.94 万㎡),已完工的建筑正在进行招商。
原因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 报告期内无此种情况。
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无
七、关于“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项目建设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已完成部分建设,包括招商中
心 1 栋(五层,建筑面积约 0.77 万㎡)、综合大楼 1 栋(五层,建筑面积约 1.33 万
㎡)、A 区商业综合楼 11 栋(四层,建筑面积约 7.94 万㎡),已完工的建筑正在进
行招商。
目前,受项目实施地点的市政规划调整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影响,“广州国
际商品展贸城”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项目建设将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为
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保障募集资金的投资回报率,公司将充分审慎
地评估该项目的发展前景,稳妥推进项目工程进度。若“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项
目在推进过程中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公司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相关
情况。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印股份《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2016]京会兴专字第 03010007)。报告认为,海印股份《201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等
的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海印股份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在 2015 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
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
要核查内容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
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支持文件、项目进展情况等资料。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印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海印股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
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海印股份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
州国际商品展贸城”仍处于建设阶段,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海印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将对该事项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至海印股份募
集资金使用完毕。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旭 龙 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