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广消防: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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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证券代码:002509 公告编号:2016-037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站刊登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并于2016

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5

时至2016年4月26日15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秀玉女士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6 位,代表股份 402,432,83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6.833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位,代表股份

215,2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0.391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53 位,代表股份 187,232,8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6.441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就 201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发

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对

公司经营方面的建议等情况作了报告。《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

职报告》已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6 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3、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02,415,5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

2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2,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9%;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划转消防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1,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3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1,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3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及债券规模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3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1,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3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2)发行对象以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1,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3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3)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1,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3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4)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1,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3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5)债券利率

4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1,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3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1,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3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7)担保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1,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3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1,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5

持股份的0.03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9)上市场所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1,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3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10)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1,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3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11)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1,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3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12)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6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1,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3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02,414,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1,2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51位,代表股份57,419,840股,表决结果为:赞成57,401,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8%;反对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0.0301%;弃权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一)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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