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讯自控: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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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16-016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

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15:00至2016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公司五楼大会

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宇晨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28,839,9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058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委

托代理人共1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28,839,9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058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8,026,41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54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9名,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8,026,4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4541%;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28,839,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8,026,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28,839,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8,026,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28,839,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8,026,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128,839,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8,026,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8,839,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8,026,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8,839,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8,026,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8,839,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8,026,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91,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191,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和补偿方案的说明》

表决结果为:同意125,800,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4,986,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险峰律师、廖金环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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