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关于公司海美格磁石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与昆山安泰美科金属材料有限
公司股权整合所涉及增资及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文件
我们对公司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海美格磁石技术
(深圳)有限公司与昆山安泰美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整合的议案》进行了事
前审查。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增资及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事
项符合公司在 MIM 产业领域的发展目标和长期发展战略,增资定价方法合理公
允。此次公司增资并放弃部分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增资后,公司仍为海美格磁
石控股股东,同时,安泰海美格与昆山美科变更为海美格磁石全资子公司,三家
公司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
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增资的价格是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
确认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基础,增资定价方法合理公允。同意公司将此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兆年: 宋建波:
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