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上市公司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伟星股份
股票代码 002003
交易对方 通讯地址
侯又森 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东里*楼*号
唐 庆 北京市西城区国英园小区*号楼*门*号
中科鑫通创业投资管理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号*层*室
(北京)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 通讯地址
伟星集团 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柏叶中路*号
章卡鹏
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 8 号伟星股份大洋工业园
张三云
区
谢瑾琨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四月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报
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已
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
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和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
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
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如有任
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报告书是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
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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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中介机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快速
发展》及 2015 年 11 月 11 日发布的《关于并购重组申报文件相关问题与解答》
中的规定,本次伟星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
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如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本人)为本次资产重组出具的相关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公司(本人)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及经办律师保证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出
具的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如本所出具的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
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册资产评
估师承诺出具的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出具的相关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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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本部分引用
简称的释义见本报告书“释义”):
一、本次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侯又森、唐
庆、中科鑫通合法持有的中捷时代的 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中捷时代 51%的股
权。2015 年 9 月 25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协议书》。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捷时代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
基准日,中捷时代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0,311.63 万元,经协商确定以 15,300 万
元作为本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
议公告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13.99 元
/股。发行价为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12.59 元/股。本公司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捷时代
的 51%股权。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本公司将向交易对方发行 6,219,222 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捷时代
的 51%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持 参与本次交易
序 交易对价 支付股份 支付现金
交易对方 有中捷时代出 的中捷时代的
号 (元) (股) (元)
资额(元) 出资额(元)
1 侯又森 8,000,000 3,100,000 93,000,000 4,432,089 37,200,000
2 唐 庆 500,000 500,000 15,000,000 - 15,000,000
3 中科鑫通 1,500,000 1,500,000 45,000,000 1,787,133 22,500,000
合计 10,000,000 5,100,000 153,000,000 6,219,222 74,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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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未购买中捷时代全部股权的原因为:侯又森是中捷时代的创始人及
实际控制人,具有相应的技术开发及市场开拓能力,对中捷时代目前的技术团队
具有极高的凝聚力;为了更好完成并购的整合、保证中捷时代核心管理和技术团
队的稳定性和积极性,本次交易仅购买中捷时代51%的股权,剩余49%的股权仍
由中捷时代实际控制人侯又森继续持有。同时,侯又森保留少数股权,有利于本
次重组中交易对方业绩承诺的实现及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伟星股份暂无收购
侯又森持有的中捷时代少数股权的安排,但不排除未来根据中捷时代的发展情况
向中捷时代进行增资,进一步增加对中捷时代的持股比例。若伟星股份拟向中捷
时代进行增资,需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拟向伟星集团、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配套融资金额拟不超过15,30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合计15,300万元,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向认购方募集配套资金
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2.59
元/股。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募集配套资金
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2,152,502股,在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
现金对价、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向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具体情
况如下:
认购股份数量 认购资金额
序号 认购方名称
上限(股) 上限(元)
1 伟星集团 6,152,502 77,460,000
2 章卡鹏 3,000,000 37,770,000
3 张三云 2,000,000 25,180,000
4 谢瑾琨 1,000,000 12,590,000
合计 12,152,502 153,000,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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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并予以实施为条件,但募集配套融资实施与否,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
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若本次配套融资未被中国证监会核准
或配套融资发行失败,则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
价。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及作价
本次交易标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评估机构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
为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结果。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15年6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捷时代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0,311.63万元。参考评估结果,
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中捷时代51%股权交易作价为15,300万元。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本次收购
对价。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为6,219,222股。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基准
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该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3.99元/股。发行价为该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2.59元/股。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向伟星集团、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募
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13.99元/股。发行价为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90%,即12.59元/股。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将不超过12,152,502股,募集金额不超过
15,300万元,且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之
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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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取得股份的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伟星集团、
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取得上市公司增发的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在此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限售期内,由于伟星股份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伟
星股份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
根据《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
让。
控股股东伟星集团、实际控制人章卡鹏、张三云出具承诺函,承诺:“本次
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 12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前所持有伟星股份的股份,也
不由伟星股份回购上述股份。”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实际控制人章卡鹏、张三云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人/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公司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五、盈利预测及业绩补偿安排
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为利润补偿方承诺:中捷时代 2015 年度、2016 年
度、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分别不低于 1,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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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3,000 万元、6,000 万元,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合计不低于 10,000 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
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利润补偿方将另行补偿。
如果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或根据减值测试利润补偿方需另行补
偿,则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将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的规定进
行补偿。
六、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本公司拟向伟星集团、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补充标的公司流
动资金。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将不超过12,152,502股,募集金
额不超过15,300万元,且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并予以实施为条件,但募集配套融资实施与否,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
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若本次配套融资未被证监会核准或配
套融资发行失败,则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重组法律法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
及公司决策制度,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及以增资或借款的方式向中捷时代补
充流动资金。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的交易对方为侯又森、唐庆、
中科鑫通。本次交易前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
次交易后,侯又森、中科鑫通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均不超过5%。募集配套资
金特定对象伟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章卡鹏、张三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瑾
琨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根据《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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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
成关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资产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伟星股份 215,311.33 187,371.90 184,426.18
中捷时代 5,877.43 3,338.08 1,956.92
本次交易成交金额 15,300.00 - 15,300.00
标的资产账面值及成
交额较高者、营业收入
7.11 1.78 8.30
占伟星股份相应指标
的比例(%)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中捷时代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及净资产
(成交额与账面值孰高)、2015 年度营业收入均未达到伟星股份相应指标的 50%,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九、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需
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
自发行上市以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
伟星集团,持有公司 30.56%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章卡鹏、张三云,章卡
鹏直接持有公司 6.58%的股份,张三云直接持有公司 4.35%的股份,章卡鹏、张
三云通过伟星集团共同控制公司 30.56%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配
套融资的情况下,章卡鹏、张三云将分别持有公司 6.48%、4.29%的股份,通过
伟星集团共同控制公司 30.11%的股份;考虑配套融资,章卡鹏、张三云将分别
持有公司 6.99%、4.63%的股份,通过伟星集团共同控制公司 30.69%的股份。章
卡鹏、张三云将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并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2015 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及本次交易成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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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未达到上市公司 2015 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 100%。因此,
本次重组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情形。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应当提交
并购重组委审核。
十、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方式为公司向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中
捷时代的 51%股权,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152,502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
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交易前 重组完成后 募集配套资金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例(%) (股) 例(%) (股) 例(%)
伟星集团 125,766,361 30.56 125,766,361 30.11 131,918,863 30.69
章卡鹏 27,058,498 6.58 27,058,498 6.48 30,058,498 6.99
张三云 17,913,847 4.35 17,913,847 4.29 19,913,847 4.63
谢瑾琨 11,825,489 2.87 11,825,489 2.83 12,825,489 2.98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228,945,093 55.64 228,945,093 54.81 228,945,093 53.26
侯又森 - - 4,432,089 1.06 4,432,089 1.03
中科鑫通 - - 1,787,133 0.43 1,787,133 0.42
合计 411,509,288 100.00 417,728,510 100.00 429,881,012 100.00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完成的备考报
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一、营业收入 187,371.90 190,709.98 184,862.89 186,59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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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营业成本 111,496.01 113,213.74 111,538.25 112,755.62
二、营业利润 31,704.50 32,565.39 30,621.44 30,530.39
三、利润总额 31,725.66 32,585.54 30,738.67 30,647.62
四、净利润 24,844.35 25,557.71 23,437.99 23,346.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4,758.18 25,121.99 23,600.40 23,553.96
净利润
2015 年度,本次交易后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190,709.98 万元,较本次交
易前的营业收入 187,371.90 万元增加了 3,338.08 万元,增长率为 1.78%;2015
年度,本次交易后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5,557.71 万元,较交易前的净利润
24,844.35 万元,增加 713.37 万元,增长率 2.87%。
2014 年度,本次交易后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186,593.58 万元,较本次交
易前的营业收入 184,862.89 万元增加了 1,730.69 万元,增长率为 0.94%;2014
年度,本次交易后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3,346.94 万元,较交易前的净利润
23,437.99 万元,91.05 万元,降幅 0.39%。
中捷时代报告期内处于产品及技术研制阶段,从备考报表来看,本次交易现
阶段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不大,然而随着中捷时代科研产品陆续完成设计定型并
进入军方的大规模采购,中捷时代的盈利能力将快速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通过本次交易将进入军工领域,延伸公司产业链、拓展客户范围。此外,本次
交易亦是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运作平台进行外延式拓展,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
争能力的重要举措。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人资格。
十二、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伟星集团、章 如本人/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
真实性承诺
卡鹏、张三云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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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董事、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
监事、高级管 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理人员、全体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交易对方 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
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公司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公
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人/本公司对中捷时代的出资已足额到位,不存在
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本公
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本人/本
公司依法拥有上述股权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
分权,不存在代他人持有中捷时代股权的情形,也不
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中捷时代股权的情形。
不存在限制或禁
2、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上述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
全体交易对方 止转让情形的承
在质押、冻结、第三方权益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不
诺
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扣押、拍卖
的情形,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捷时代章程
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
在纠纷。
3、本人所持中捷时代股权过户或权属转移不存在法律
障碍。
本人/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伟星股份的股票自
取得股份的交 股份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
易对方、募集 让,在此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股份锁定承诺
配套资金特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售期内,本人/本公司由于伟
定对象 星股份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
的伟星股份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 12 个月
伟星集团、章 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交易配套
股份锁定承诺
卡鹏、张三云 募集资金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前所持有伟星股份的股
份,也不由伟星股份回购上述股份。
中捷时代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分别不低于 1,000
万元、3,000 万元、6,000 万元,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10,000 万
全体交易对方 业绩承诺
元。
在业绩承诺期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若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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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利润补偿方将另行补偿。如果实
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或根据减值测试交易对
方需另行补偿,则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将按照签
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的规定进行补偿。
1、为避免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与伟星股份的潜
在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不会以任何
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伟星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
资、收购、联营、兼并、合作、受托经营或者其他任
何方式从事与伟星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相同、相似或者
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如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
与伟星股份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发生竞争的,则本
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将立即通知伟星股份,并将
关于避免同业竞 该商业机会给予伟星股份。
争的承诺 3、本人保证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伟星
股份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4、本人将不利用对伟星股份及其下属企业的了解和知
悉的信息协助任何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伟星股
份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
全部归伟星股份所有;如因此给伟星股份及其他股东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及时、足额赔偿伟星股份及其他
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侯又森
6、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伟星股份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且不可撤销或变更。
关于减少和规范 1、本人在作为伟星股份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伟
星股份及其控制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之间
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
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伟星股份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伟星
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同意: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中捷时代不设董事
会和监事会,分别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名监事,执行
董事由本人提名,监事由伟星股份提名。中捷时代监
关于重组实施完
事行使的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
毕后人员及内部
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结构安排的说明
行政法规、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出罢免的提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
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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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本人将基于股东权
利的行使,保证中捷时代参照伟星股份的治理规则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修改中捷时代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董事在对外投资、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方面的
审批权限,超过限额的事项需应提交中捷时代股东会
审议。
十三、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披露
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
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对中捷时代未来年度的盈利进行承诺并作出可行的
补偿安排并与上市公司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承诺中捷时代 2015 年
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分别不低
于 1,000 万元、3,000 万元、6,000 万元,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10,000 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
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利润补偿方将另行补偿。如果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
诺净利润或根据减值测试利润补偿方需另行补偿,则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将
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的规定进行补偿。
(三)股份锁定的承诺
取得股份的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均对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股份锁定进行了约定。交易对方取得上市公司增发的
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相关股份锁定的具体安排详
见本报告书“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之“一、本次发行股份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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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安排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上市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公司已聘请境内具
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对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
意见。本次拟发行股份对象承诺保证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
(六)并购重组摊薄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本次重组预计将于 2016 年完成,基于下列假设对 2016 年、2017 年的每股
收益进行了预测,具体如下:
1、 假设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数量为 18,371,724 股。
2、以 2015 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依据,且假设 2016 年、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 2015 年的持平。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
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在预测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本次交易前总股本 411,509,288 股为基础,
仅考虑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变化。
4、假设 2016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次交易。
5、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承诺中捷时代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分别不低于 1,000 万元、3,000 万
元、6,000 万元,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10,000 万元。假设中捷时代 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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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利润预计分别不低于 3,000 万元、6,000 万元。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公司对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情况进行了测
算,具体如下: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重组前 重组后 重组前 重组后
总股本(股) 411,509,288 429,881,012 411,509,288 429,881,012
基本每股收益
0.6016 0.6115 0.6016 0.6471
(元)
若中捷时代 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
于 3,000 万元、6,000 万元,则本次交易有可能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本次重组后,公司应对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利润补偿方承诺利润并约定补偿方式
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对中捷时代未来年度的盈利进行承诺、作出可行的
补偿安排并与上市公司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承诺中捷时代 2015 年
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分别不低
于 1,000 万元、3,000 万元、6,000 万元,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10,000 万元。如果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或根
据减值测试利润补偿方需另行补偿,则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将按照签署的《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的规定进行补偿。
本次重组完成后,伟星股份及侯又森将积极加强对中捷时代的管理,推进中
捷时代研发项目的定型及生产,加强中捷时代的军品生产及销售,努力完成中捷
时代 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6,000 万元的目标。
2、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互为补充、协同发展,增强盈利能力
中捷时代属于军工电子行业,该行业属于国家大力支持的战略性产业,未来
有望获得快速的发展。随着军工订单逐渐落实,中捷时代产品进入到进行批量生
产阶段,中捷时代需要补充较大规模的流动资金进行原材料采购等。中捷时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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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较小,较难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伟星股份运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足稳定、管
理科学规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中的 6,930 万元将用于补充中捷时代流动资金,
并且在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后续伟星股份可以根据中捷时代的发展
需要另外为中捷时代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中捷时代可获得生产经营的必要流动
资金并有能力购买研发、生产必要设备、仪器及目前办公房产,有助于中捷时代
保证军品生产的产能产量、军品供应能力,有助于中捷时代提升管理水平,实现
稳健快速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进入军工领域,双方将各自发挥
自身优势,互为补充、协同发展,增强盈利能力。
十四、本次交易主要风险提示
(一)交易终止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
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传
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
能,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
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
能。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中捷时代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30,311.63 万元,增
值率为 3,128.73%,增值率较高。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遵守评估的相
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由于评估结论所依据的收益法评估方法
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果资产评估中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并未如
期发生,或未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波动或剧烈变化,则本次交易整体估值将存在
高估的风险。
(三)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交易对方已就标的公司作出业绩承诺,详细内容见本报告书“第七章 本次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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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及中捷时代管理层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盈利承诺实
现。但是,业绩承诺期内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及意外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可能
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中捷时代主要产品均处于研发或技
术定型阶段,尚未实施大规模生产;如果中捷时代未来军品生产的进度或经营情
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
盈利水平, 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四)现金补偿的可实现风险
如果中捷时代业绩承诺期的经营业绩低于预测利润,触发现金补偿义务,利
润补偿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并未对现金补偿无法实现时采取其他措施的事项签署
相关协议,交易对方届时能否有足额现金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现金用来履行补偿
承诺具有不确定性。若利润补偿方未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的约定对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上市公司将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的违约责任条款向交易
对方进行追偿,但本次交易仍存在当交易对方需要现金补偿但无支付能力的风
险。
(五)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
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中捷时代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
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公司将在保持中捷时代的经营自主性的前提下为中捷时代提供资金支持,保证
其军品生产的产能产量、保证军品供应能力,使中捷时代的产能能够得到很好的
提升及释放,增强其持续竞争力,尽量降低将因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对上市公司
未来业绩的影响。
(六)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募集资金
将用于支付收购中捷时代股权的现金对价款、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以及支付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费用。本公司已经聘请了具有保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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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资格的安信证券作为本次融资的主承销商,且募集配套资金受股票市场波动
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
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交易对价,将可
能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安排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本次交易后业务整合风险
本次重组前,伟星股份专业从事钮扣、拉链、金属制品等服装辅料的研发、
制造与销售,中捷时代主要从事高端军用卫星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
分属于不同行业。伟星股份无军工产品的生产研发经验,虽然本次重组后,伟星
股份作为中捷时代的控股股东将保证中捷时代在原管理团队的管理下进行独立
运营,但双方仍面临公司文化、业务及管理的整合及融合风险。本次收购整合能
否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的竞争优势,能否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具有一定
的不确定性,存在由于整合不利导致经营波动的风险。
(八)豁免和脱密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标的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中捷时代拥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承制单
位,主要从事高端军用卫星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中捷时代部分信
息涉及国家秘密,涉密信息主要包括公司与军方单位签订的部分销售、采购、研
制合同中的合同对方真实名称、产品具体型号名称、单价和数量、主要战术技术
指标等内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及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载明的相关内容
等。根据《国防科工局、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印发<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
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科工财审【2008】702 号)(以下简
称“科工财审【2008】702 号文”),涉密信息采取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
采用脱密方式披露涉密相关信息的具体章节、内容如下:
脱密处理内容 具体章节 脱密处理方式 脱密处理的依据
“第四章 中捷时代 科工财审【2008】
报告期内,中捷时代
基本情况”之“七、 702 号文规定仅披
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 汇总披露
主要产品和业务情 露前五名客户的合
况
况” 计数
报告期内,中捷时代 “第四章 中捷时代 科工财审【2008】
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 基本情况”之“七、 汇总披露 702 号文规定仅披
情况 主要产品和业务情 露前五名供应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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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合计数
科工财审【2008】
“第四章 中捷时代
已经完成研发及正在 项目名称部分内容使 702 号文规定涉及
基本情况”之“八、
研发项目名称 用“XXX”代称 军品项目名称的需
技术与研发情况”
模糊处理
“第五章 交易标的 科工财审【2008】
中捷时代未来收入及
的评估情况 ”之 702 号文规定涉及
成本预测的产品或服 名称使用代称披露
“一、本次交易的评 军品项目名称的需
务名称
估情况” 模糊处理
“第九章 董事会就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
科工财审【2008】
影响的分析 ”之
报告期内收入对应的 702 号文规定涉及
“五、交易标的最近 名称使用代称披露
项目或服务名称 军品项目名称的需
两年财务状况、盈利
模糊处理
能力及未来发展趋势
分析”
注:由于中捷时代研发项目为军品研发项目,根据科工财审【2008】702 号文,涉及军
品的项目名称应模糊披露,因此本次重组文件采用研发项目名称中部分内容采用“XXX”代
称的模糊披露方式。
作为民营军品配套企业,中捷时代根据科工财审【2008】702 号的要求,对
此次重组申请文件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进行了代称、打包或者汇
总的脱密处理。涉密信息脱密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对中捷时代价值的正确判断,
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九)中捷时代产品尚未量产、盈利能力未在报告期内完全体现的风险
军品的研制需经过立项、方案论证、工程研制、设计定型等阶段,从研制到
实现销售的周期较长。根据军方现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只有通过军方设计定型
批准的产品才可在军用装备上列装。目前中捷时代主要产品处于研发阶段、设计
定型阶段,均未实现量产,仅部分产品处于小量生产阶段,报告期内收入大部分
来自于对客户的技术研发服务收入。报告期内,中捷时代实现收入 17,306,885.35
元、33,380,777.74 元,实现净利润 177,475.64 元、10,073,054.93 元。中捷时代盈
利能力未在报告期内完全体现,但随着主要产品的逐步量产,未来三年中捷时代
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大幅提升。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捷时代 2016 年、
2017 年、2018 年预测净利润分别为 2,982.48 万元、5,992.32 万元、6,504.7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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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是否能够通过军方设计定型以及通过的时间具有
不确定性,若中捷时代相关产品未能通过军方设计定型批准,则无法实现向军工
客户的销售,将对未来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十)中捷时代全部产品均为军品的风险
报告期内,中捷时代主要从事高端军用卫星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
务,全部产品均为军品,且最终用户数量较少、销售较为集中。中捷时代相关产
品未经军方同意中捷时代不能将相关技术应用于民品生产,只有相关技术经军方
授权后,中捷时代方能将相关技术进行降级处理后应用于民品生产。由于中捷时
代的销售受军方采购的具体需求、年度采购计划、国内外形势变化等诸多因素的
影响,若未来军品采购需求下降或中捷时代未能同时将相关技术改进进行民品生
产,中捷时代的经营情况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十一)中捷时代技术研发风险
军品技术性能要求高、研发难度大、研发周期长,虽然中捷时代目前已经积
累了一定的技术实力,并且凭借其技术优势或技术特色赢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但如果中捷时代不能进行持续技术创新,或者(潜在)竞争对手在中捷时代产品
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研制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或其他替代性产品,将对中捷
时代的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中捷时代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中捷时代卫星导航产品应用于国防军事工程项目中,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军用
飞机、导弹、地面部队及武器的作战能力,一旦由于不可预见因素导致中捷时代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进而导致导航设备性能受到影响,则中捷时代的生产经营、
市场声誉、持续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同时,国家对于军品生产制订了严格
的质量标准,中捷时代需要每年通过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的现场检查才能继续
进行军品的生产,同时军代表被派驻中捷时代监督产品生产,若中捷时代的产品
质量控制不能通过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或军代表的检查,则中捷时代军品研
发、生产均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十三)军品生产资质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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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军工产品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其生产销售除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外,还
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提供军
用产品的厂商首先需通过相应的保密资格认证、军工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等相关认
证并取得相应资格或证书,另外还需符合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其他条
件,在此基础上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并获得批准,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
产许可证》后方能从事军工产品的生产。目前,中捷时代已经取得了从事军品生
产所需要的各项资质,具体如下:
序
名称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
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 2017年7月29日
地方税务局
2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2018年10月14日
3 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 2020年7月
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
4 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2020年1月21日
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
5 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 2016年9月25日
中捷时代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部门关于军品生产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争取持续符合取得上述资质所要求的条件。上述资质到期后,中
捷时代将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续期以继续取得上述资质。但是,存在相关资质到期
后未能及时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得通过的风险,这将会对中捷时代生产经营活
动造成不利影响。
(十四)中捷时代专业人才流失风险
中捷时代主要从事高端军用卫星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技术水
平及技术研发能力要求较高,拥有一支稳定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
的关键。为此,中捷时代建立了一套较为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不断完善科研创
新激励机制,努力提高研发人员归属感。上述激励制度对稳定核心技术人员队伍
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人才争夺将日益激烈,未来中捷时代
核心技术人员存在流失的风险。
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中捷时代以自主研发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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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和成果,多项技术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是中捷时代核
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中捷时代对部分技术申请了软件著作权,但是大部分核心
技术以专有技术的形式存在。中捷时代通过建立完善的研发项目管理体系和实施
严格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并与技术研发人员签署了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措施
来加强对核心技术信息的管理,未来仍不能排除核心技术流失的可能。一旦出现
掌握核心技术的人员流失、核心技术信息失密,中捷时代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
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十五)国家秘密泄密风险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拟承担武器装
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须经过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中
捷时代已取得军工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且在生产经营中一直将安全保密工作
放在首位,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但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导致
有关国家秘密泄露,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财务风险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2015 年度销售规模快速增加,应收账款随之增长。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
分别为 1,135.88 万元、4,013.38 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 31.94%、68.28%。2014
年末、2015 年末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5.63%、120.23%,且
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中捷时代主要客户为军方、大型军工企业集
团下属企业及科研院所等。客户具备较高的商业信誉,然而其在市场中也通常处
于主导地位,且结算制度严格,结算周期长,通常在采购及接受服务过程中提前
预付款项较少,需要供应商提前垫付资金,因此中捷时代具有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但预收账款余额较少的特点。虽然此类军品客户信用程度较高,并与中捷时代合
作关系稳定,应收账款的收回具有可靠保障,然而如果客户对应收账款的偿还出
现违约,将对中捷时代的资产质量和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的风险
2014 年末、2015 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分别为 1,048.33 万元、3,8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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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2.29%、96.78%,报告期内前五名应收账
款占比持续超过 90%。2014 年度、2015 年度营业收入前五名金额分别为 1,681.35
万元、3,287.43 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7.16%、98.47%。中捷时
代客户较为集中,一方面是由于中捷时代报告期内处于项目研制阶段,实现收入
的项目较少,销售较为集中;另一方面是由我国军品采购特点决定的。中捷时代
产品主要面向高端军用航空导航领域,主要产品最终用户为部队,销售对象主要
为军用航空器及武器的总体生产单位(一般为军工集团下属研究院所)或军队装
备集中采购单位,客户群体总量非常有限。现阶段中捷时代面对的行业客户结构
及业务特点决定了其在某一年度内收入主要来自少数几家客户的情况,当年度亦
可能存在主要利润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况。
我国武器装备采办流程审慎,通常从确定承制单位到研制定型实现量产需要
较长的周期和较高级别的决策,因此采购业务具有稳定性、持续性和排他性,从
而也决定了一旦中捷时代的研制产品列入国家采办规划,中捷时代的研制业务以
及销售业务的客户也具有单一性的特点,且通常项目的委托研制方也是项目定型
后的销售对象,因此军品业务的最终用户数量通常较少。受制于中捷时代承制项
目的多寡以及项目研制及生产销售的节奏,报告期内中捷时代的销售客户较为集
中,未来随着承制项目的增多,客户过于集中的情形将有所缓解,然而中捷时代
的客户集中度仍将区别于一般民品业务客户较为广泛的特征。中捷时代的导航产
品在灵敏度、定位启动时间、定位更新率、定位精度、授时精度、抗干扰能力等
方面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然而如果我国国防战略转变导致军
品客户的需求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中捷时代与国内军方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则
可能对中捷时代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经营性现金流不足的风险
2014 年度、2015 年度中捷时代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32.07
万元、-1,045.10 万元。中捷时代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产
品及技术尚处于研制阶段或小量生产阶段,收入规模相对不大,且军品客户通常
应收款项结算周期较长、预付款项较少,需要中捷时代提前垫付采购及研制资金,
加之报告期内中捷时代业务规模呈增长态势,导致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报告期内中捷时代业务规模增长,且未来随着中捷时代产品
陆续满足批产条件,将对中捷时代营运资金提出更为紧迫的需求,如果无法筹措
到快速扩张所需资金,则可能导致中捷时代资金链紧张,进而导致中捷时代发展
速度降低及盈利能力下降。
(十七)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28 号)以及《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军品免征增值税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工
财审【2014】1532 号)文件规定,经国防科技工业局等主管单位登记备案的军
品销售及研发合同,取得的业务收入可免征增值税。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中捷时
代签订的军品销售及研发合同需经主管单位登记备案方可减免相关合同对应的
增值税,报告期内中捷时代部分军品销售及研发合同已经备案,可享受相关合同
项下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截至 2015 年末,尚未完成备案的军品销售及
研发合同对应收入涉及增值税销项税 5,505,116.98 元未计提。中捷时代控股股东
侯又森承诺:若中捷时代上述增值税免税申请无法获得备案或批复而导致中捷时
代需补缴增值税及滞纳金及遭受其他任何损失,由其全额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
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捷时代于 2011 年 11 月首次取得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在 2014 年 7 月通过高新企业复审,报告期内中捷时代企业
所得税税率为 15%。
如果未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中捷时代税收优惠资格不被
核准,将会对中捷时代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会对中捷时代的评估结果
造成不利影响。假设在其他条件不变,若所得税由 15%变为 25%,中捷时代的
评估值将变为 24,870.81 万元,比享受 15%所得税的情况下减少 5,440.82 万元,
降低 17.95%。
(十八)预测期产品部分未定型的风险
中捷时代现有产品及业绩预测期的产品已基本完成设计定型,除 DB4 外,
其他预测产品均已经完成技术定型或设计鉴定,DB4 预计于 2017 年上半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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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产品定型及批量生产。相关尚未通过设计定型的产品通过设计定型预计不存在重
大实质障碍,且对中捷时代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根据军品研发、
采购制度的规定,未定型产品不得交付军队使用,因此若未定型产品不能及时取
得设计定型,将会对中捷时代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十九)外协加工的风险
报告期内,中捷时代生产环节存在外协加工,包括结构件、配套件的外协加
工以及试验外协。中捷时代周边地区军工配套加工及试验能力较强,能够满足中
捷时代目前的生产需求。未来随着中捷时代主营产品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中捷
时代外协件规模及成本可能随之增加。中捷时代对每家外协加工合作单位都进行
了严格筛选,外协件供应一直较为及时,产品质量也有保障,但在未来的生产经
营过程中如果外协企业的供应质量、价格发生较大变化,或是不能按时足额交货,
将对中捷时代的生产计划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二十)其他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不
利影响的可能性。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上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本报告书中“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以及本报告书全文,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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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目 录
第一章 交易概述 ..................................................................................................... 3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33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38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39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1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1
六、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需提交并
购重组委审核....................................................................................................... 41
七、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2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4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44
二、股本变动情况............................................................................................... 44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53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3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概况............................................................................... 54
六、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55
七、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57
八、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57
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 ............................................................................................. 58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情况....................................... 58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情况................................................................... 62
三、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65
四、各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65
五、各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66
六、交易对方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66
七、各交易对方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66
第四章 中捷时代基本情况 ..................................................................................... 67
一、概况............................................................................................................... 67
二、历史沿革....................................................................................................... 67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72
四、下属公司情况............................................................................................... 73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主要负债情况及涉及诉讼、仲
裁或处罚情况....................................................................................................... 73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77
七、主要产品和业务情况................................................................................... 79
八、技术与研发情况........................................................................................... 87
九、主要管理层、核心人员情况....................................................................... 94
2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十、中捷时代员工情况....................................................................................... 97
十一、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98
十二、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99
十三、生产经营资质及认证情况....................................................................... 99
十四、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情况....................................... 99
十五、本次交易已取得中捷时代全体股东的同意......................................... 102
第五章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 103
一、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本次发行股份价格的合理性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的合理性及公允性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定价的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 本次发行股份的情况 ............................................................................... 103
一、本次发行股份概况..................................................................................... 103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106
三、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106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107
第七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116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 116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120
三、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 124
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其他相关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律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中捷时代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中捷时代核心竞争力、行业地位及发展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与中捷时代相关业务之间的整合计划错误!未定义书
签。
五、交易标的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错误!未定
义书签。
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错误!未定义
2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书签。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 128
一、交易标的财务资料..................................................................................... 128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128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131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 133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同业竞争.......................................................................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关联交易.......................................................................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提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中捷时代经营风险.......................................................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其他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以及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错误!未定义书
签。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资产交易与本次交易的关系错 误 ! 未 定 义 书
签。
四、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错 误 ! 未 定 义 书
签。
五、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安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本次交易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交易对方就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中捷时代享受税收优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一、关于本次重组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定密权及是否需要履行信息披露
豁免程序的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二、中介机构及人员是否具有开展涉密业务的资质,以及中介机构对上
述涉密信息披露的核查过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三、唐庆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持有中捷时代股权的合法性错 误 ! 未 定 义 书
签。
十四、中捷时代 15%股权被冻结并涉诉的情形及解决情况错 误 ! 未 定 义 书
签。
第十四章 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错 误 ! 未 定
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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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五章 本次交易相关的证券服务机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六章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的声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备查文件 ...................................................................................................................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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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解释
报告书、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指
本报告书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伟星股份
伟星集团 指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
指 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中捷时代
中科鑫通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捷时代的股
中科鑫通 指
东
芯通信息 指 中科芯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向侯又森、唐庆及中科鑫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
计持有的中捷时代 51%的股权,同时向伟星集团、章卡鹏、张
本次重组、
指 三云、谢瑾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本次发行股
本次交易
份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不互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
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本公司向侯又森、唐庆及中科鑫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
指
金购买资产 计持有的中捷时代 51%的股权
本公司向伟星集团、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募集配套资金 指
集配套资金
标的资产 指 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合计持有的中捷时代 51%股权
交易对方 指 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
认购方、募集配套 发行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包括伟星集团、章卡
指
资金特定对象 鹏、张三云、谢瑾琨
利润补偿方 指 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
《发行股份及支付
发行人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
现金购买资产的协 指
书》
议书》
《盈利预测补偿协
指 发行人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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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募集配套资金非
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
公开发行股份之股 指
认购协议》
份认购协议》
独立财务顾问、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
国枫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企华、评估师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企华出具的《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中捷
《评估报告》 指 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
【2015】第 1726 号)
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中捷时代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
《审计报告》 指
1287 号)
国枫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
《法律意见书》 指 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最近两年、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
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6 月 30 日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资产交割日(含交易交割日当日)
过渡期 指
止的期间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工商变更登
交割日 指
记完成之日)
业绩承诺期 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
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
资产基础法 指 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
收益法 指 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
市场法 指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所
结算公司、登记结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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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装 指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
总参 指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加改装 指 现役装备换装 BD-2 卫星定位系统
定型产品 指 已经完成设计定型或生产定型的产品
科研加生产产品 指 目前正在研发过程,未来会进行批量生产的产品
国防科工局 指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第 26 号准则》 指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泛指
所有的卫星导航系统,包括全球的、区域的和增强的,如美国的
GPS、俄罗斯的Glonass、欧洲的Galileo、中国的北斗卫星导航系
统,以及相关的增强系统,如美国的WAAS(广域增强系统)、
GNSS 指
欧洲的EGNOS(欧洲静地导航重叠系统)和日本的MSAS(多功
能运输卫星增强系统)等,还涵盖在建和以后要建设的其他卫星
导航系统。国际GNSS系统是个多系统、多层面、多模式的复杂
组合系统
利用GPS定位卫星,在全球范围内实时进行定位、导航的系统,
称为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简称GPS。GPS是由美国国防部研制建
GPS 指 立的一种具有全方位、全天候、全时段、高精度的卫星导航系统,
能为全球用户提供低成本、高精度的三维位置、速度和精确定时
等导航信息,是卫星通信技术在导航领域的应用典范。
个人数字助手或掌上电脑(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是辅助
PDA 指 个人工作的数字工具,主要提供记事、通讯录、名片交换及行程
安排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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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自动导航系统(Portable Navigation Devices)简单说就是
PND 指 PDA加GPS,但是它除了PDA的一些功能和GPS的定位与导航功
能之外,又附加了很多娱乐和商务的扩展功能上去。
利用多基站网络RTK技术建立的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综合系
统(Continuously Operating Reference Stations),系统由基准站
CORS 指 网、数据处理中心、数据传输系统、定位导航数据播发系统、用
户应用系统五个部分组成,各基准站与监控分析中心间通过数据
传输系统连接成一体,形成专用网络。
利用惯性元件(加速度计)来测量运载体本身的加速度,经过积
惯性导航 指
分和运算得到速度和位置,从而达到对运载体导航定位的目的。
当移动台以恒定的速率沿某一方向移动时,由于传播路程差的原
因,会造成相位和频率的变化,通常将这种变化称为多普勒频移。
当运动在波源后面时,会产生相反的效应。波长变得较长,频率
多普勒频移 指
变得较低 (红移red shift)。波源的速度越高,所产生的效应越
大。根据光波红(蓝)移的程度,可以计算出波源循着观测方向
运动的速度。
Fast Fourier Transformation的缩写,即为快速傅氏变换,是离散
FFT 指 傅氏变换(DFT)的快速算法,它是根据离散傅氏变换的奇、偶、
虚、实等特性,对离散傅立叶变换的算法进行改进获得的
最小均方(Least Mean Square)算法,主要思想是在增加很少运
算量的情况下能够加速其收敛速度,这样在自适应均衡的时候就
LMS 指
可以很快的跟踪到信道的参数,减少了训练序列的发送时间,从
而提高了信道的利用率
信噪比,又称为讯噪比,即放大器的输出信号的电压与同时输出
SNR 指
的噪声电压的比,常常用分贝数表示。
BD-2 指 北斗二号卫星导航系统(BD2、Beidou-2)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的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不再另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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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上市公司专业从事钮扣、拉链、金属制品等服装辅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是中国服装辅料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围绕主业,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
取得了较好的发展,自上市以来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复合增
长率较高,并努力回馈投资者,保持较高的分红水平。
但自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低迷的市场需求影
响,国内外纺织服装行业的发展遇到了极大挑战;同时受国内劳动用工成本持续
上升、人民币汇率变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的国际比较优势逐
渐被削弱,中低端产品向东南亚国家迁移的趋势明显,国内纺织服装行业面临调
整和转型。受此影响,公司近几年的发展增速趋缓,产业转型升级、寻求多元化
发展和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需求迫切。
2、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
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优化结构,增强
以信息化为导向、以先进研发制造为基础的核心能力,加快突破制约科研生产的
基础瓶颈,推动武器装备自主化发展。《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是
指导国防科技工业“十二五”时期发展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该文件要求坚持走
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积极适应机械化信息化复合发展要求,军民结合、寓军于
民、强化基础、自主创新,着力提升军工核心能力,着力发展现代化武器装备,
确保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
在 2010 年国家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国发〔2010〕32 号)、2012 年工信部发布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
规划》与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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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明确将“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列为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产业,同时也明确指
出包括大型客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和航空发动机等项目在内的“航
空装备”与“卫星及应用”列为我国“十二五”期间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高
端装备制造业”的重点发展方向。
2010 年 10 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战略部署,推动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工业基础的融合发
展,以调整和优化产权结构为重点,通过资产重组、上市、互相参股、兼并收购
等多种途径推进股份制改造,依法妥善安置职工。
3、中捷时代研发实力突出、技术先进、产品竞争优势显著,公司现金流充
足、管理科学规范,重组双方能够互为补充、协同发展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捷时代 51%股权。中捷时代主要从事高端军用卫星导航产
品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研发实力突出、技术先进、产品竞争优势显著。中
捷时代各项军工资质齐全,自设立以来持续开展了对北斗卫星接收机和天线应用
技术等关键技术的深入研究工作,针对军方客户需求,累计承担了 30 多项科研
任务,先后完成 BD-2/GPS/GLONASS 单模、双模、多模等导航型、授时型、定
位型、定向型、抗干扰型等多种类卫星导航产品的研制,是北斗导航产品中高动
态、抗干扰测试合格的八家单位之一。
中捷时代主要产品尚处于小量生产阶段,报告期内收入大部分来自于对客户
的技术研发服务收入,小部分来自产品的销售收入。随着北斗二代导航技术在国
防航空领域规模化应用推广,中捷时代前期的研发产品成果将逐步进入军方客户
的批量采购阶段。中捷时代进行批量生产需要补充较大规模的流动资金进行原材
料采购等。中捷时代目前注册资本 1,000 万元,规模较小,无可抵押固定资产,
较难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因此股东投入及银行借款无法保障公司后续的产品批量
生产的流动资金。
伟星股份运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足稳定,2014 年度、2015 年度经营性现
金流量净额为 3.32 亿元、3.39 亿元。若本公司与中捷时代本次重组成功实施,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中的 6,930 万元将用于补充中捷时代流动资金,并且在履行公
司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况下,伟星股份可以根据中捷时代的发展需要另外为中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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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代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中捷时代可获得生产经营的必要流动资金并有能力购买
研发、生产必要设备、仪器及目前办公房产,有助于中捷时代保证军品生产的产
能产量、军品供应能力,有助于中捷时代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稳健快速发展。
(二)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定位和业务规划
上市公司上市以来专业从事钮扣、拉链、金属制品等服装辅料的研发、制造
与销售,经营情况良好。但自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
和低迷的市场需求影响,以及受国内劳动用工成本持续上升、人民币汇率变动等
不利因素的影响,国内纺织服装行业面临调整和转型。2015 年受益国内外棉价
差收窄以及产能的海外转移、人民币贬值等因素,服装终端消费有所企稳,服装
企业也在积极谋求转型。中高端服装辅料市场仍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
上市公司为了应对行业的变化,确定了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成为全球知名的
辅料供应商的战略目标。目前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如下:
(1)建立全球营销网络,加快国际化经营步伐。
(2)强化技术创新,加快新工艺和新技术的公关突破,不断提升技术研发
水平,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
(3)创新设计理念,优化设计团队,以市场潮流趋势为导向,实现设计开
发的精准打击与定制服务。
(4)创新生产管理模式,加快自动化与信息化改造力度,提升专业化制造
水平,满足一线品牌的高要求。
上市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公司服装辅料设计研发能力和高端制造能
力,努力谋求现有主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也在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培育具有相
当技术含量和一定发展空间的新兴产业作为第二主业。上市公司第二主业的培育
方向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装备制造业,或其他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新兴产
业,以期形成传统+新兴两大主业双轮驱动的局面,最终实现上市公司的长期可
持续发展,给广大投资者良好的回报。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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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产业布局,通过外延式收购进入军工业务领域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专业从事钮扣、拉链等服装辅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低迷的市场需求影响,国内纺织服装行业面临调整和
转型。上市公司近几年的发展增速趋缓,产业转型升级、寻求多元化发展和新的
利润增长点的需求迫切。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业务进入军工业务领域,该行业
属于国家大力支持的战略性产业,未来有望获得快速的发展。本次交易后,上市
公司将进一步拓宽市场领域,优化业务布局,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盈利规模和
盈利能力实现显著提升。通过本次外延式收购,上市公司可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发
展,通过资源整合,有利于增强公司间的协同效应,并为公司未来的兼并收购奠
定基础。
2、提高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完成的备考报
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一、营业收入 187,371.90 190,709.98 184,862.89 186,593.58
减:营业成本 111,496.01 113,213.74 111,538.25 112,755.62
二、营业利润 31,704.50 32,565.39 30,621.44 30,530.39
三、利润总额 31,725.66 32,585.54 30,738.67 30,647.62
四、净利润 24,844.35 25,557.71 23,437.99 23,346.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4,758.18 25,121.99 23,600.40 23,553.96
净利润
2015 年度,本次交易后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190,709.98 万元,较本次交易
前的营业收入 187,371.90 万元增加了 3,338.08 万元,增长率为 1.78%;2015 年度,
本次交易后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5,557.71 万元,较交易前的净利润 24,844.35
万元,增加 713.37 万元,增长率 2.87%。
2014 年度,本次交易后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186,593.58 万元,较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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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的营业收入 184,862.89 万元增加了 1,730.69 万元,增长率为 0.94%;2014 年度,
本次交易后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3,346.94 万元,较交易前的净利润 23,437.99
万元,减少 91.05 万元,降幅 0.39%。
中捷时代报告期内处于产品及技术研制阶段,从备考报表来看,本次交易现
阶段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不大,然而随着中捷时代科研产品陆续完成设计定型并
进入军方的大规模采购,中捷时代的盈利能力将快速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通过本次交易将进入军工业务领域,优化业务布局,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显
著提升盈利规模和盈利能力。此外,本次交易亦是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运作平
台进行外延式拓展,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
(四)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上市以来专业从事钮扣、拉链、金属制品等服装辅料的研发、制造与销
售,经营情况良好。但自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低
迷的市场需求影响,以及受国内劳动用工成本持续上升、人民币汇率变动等不利
因素的影响,国内纺织服装行业面临调整和转型。公司结合国内外形势制定了在
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公司服装辅料设计研发能力和高端制造能力,成为全球知名
服饰辅料供应商,努力谋求现有主业转型升级的同时,积极培育具有相当技术含
量和一定发展空间的新兴产业作为第二主业的双主业战略目标。公司第二主业的
培育方向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装备制造业,或其他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新
兴产业,以期形成传统+新兴两大主业双轮驱动的局面,最终实现公司的长期可
持续发展,给广大投资者良好的回报。
中捷时代所从事的高端军用卫星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属于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度装备制造业,同时符合国家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体系的战略部署。中捷时代研发实力突出、技术先进、产品竞争优势显著。中捷
时代各项军工资质齐全,自设立以来持续开展了对北斗卫星接收机和天线应用技
术等关键技术的深入研究工作,针对军方客户需求,累计承担了 30 多项科研任
务,先后完成 BD-2/GPS/GLONASS 单模、双模、多模等导航型、授时型、定位
型、定向型、抗干扰型等多种类卫星导航产品的研制,是北斗导航产品中高动态、
抗干扰测试合格的八家单位之一。根据交易对方作出的业绩承诺,中捷时代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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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分别不
低于 1,000 万元、3,000 万元、6,000 万元,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10,000 万元,盈利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同时,公司运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足稳定,公司治理规范,在履行公司内
部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中捷时代的发展需要为中捷时代提供必要的
资金和管理支持,中捷时代可获得生产经营的必要流动资金并有能力购买研发、
生产必要设备、仪器及目前办公房产,有助于中捷时代保证军品生产的产能产量、
军品供应能力,有助于中捷时代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稳健快速发展。
综上,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上市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
级、实现多元化发展和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助于实现上市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给广大投资者良好的回报。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5 年 8 月 27 日, 中科鑫通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同意中科鑫通参与中捷时代与本公司的本次交易行为。
2015 年 9 月 25 日,中捷时代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侯又森将所持中
捷时代 31%的股权、唐庆将所持中捷时代 5%的股权、中科鑫通将所持中捷时代
15%的股权转让给伟星股份,各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5 年 9 月 25 日,伟星集团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不超过现金 7,746
万元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6,152,502 股。
2015 年 9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5 年 10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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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组已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6 年第 9 次会议
有条件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中捷时代的 51%股
权。2015 年 9 月 25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协议书》。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捷时代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
基准日,中捷时代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0,311.63 万元,经协商确定以 15,300 万
元作为本公司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13.99 元/
股。发行价为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12.59 元/股。本公司将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捷时代
的 51%股权。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本公司将向交易对方发行 6,219,222 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中捷时代
的 51%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持 参与本次交易
序 交易对价 支付股份 支付现金
交易对方 有中捷时代出 的中捷时代的
号 (元) (股) (元)
资额(元) 出资额(元)
1 侯又森 8,000,000 3,100,000 93,000,000 4,432,089 37,200,000
2 唐 庆 500,000 500,000 15,000,000 - 15,000,000
3 中科鑫通 1,500,000 1,500,000 45,000,000 1,787,133 22,500,000
合计 10,000,000 5,100,000 153,000,000 6,219,222 74,700,000
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未购买中捷时代全部股权的原因为:侯又森是中捷时代的创始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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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实际控制人,具有相应的技术开发及市场开拓能力,对中捷时代目前的技术团队
具有极高的凝聚力;为了更好完成并购的整合、保证中捷时代核心管理和技术团
队的稳定性和积极性,本次交易仅购买中捷时代51%的股权,剩余49%的股权仍
由中捷时代实际控制人侯又森继续持有。同时,侯又森保留少数股权,有利于本
次重组中交易对方业绩承诺的实现及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伟星股份暂无收购
侯又森持有的中捷时代少数股权的安排,但不排除未来根据中捷时代的发展情况
向中捷时代进行增资,进一步增加对中捷时代的持股比例。若伟星股份拟向中捷
时代进行增资,需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拟向伟星集团、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配套融资金额拟不超过15,30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合计15,300万元,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向伟星集团募集配套资
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2.59
元/股。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募集配套资金
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2,152,502股,在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
现金对价、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向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具体情
况如下:
认购股份数量 认购资金额
序号 认购方名称
上限(股) 上限(元)
1 伟星集团 6,152,502 77,460,000
2 章卡鹏 3,000,000 37,770,000
3 张三云 2,000,000 25,180,000
4 谢瑾琨 1,000,000 12,590,000
合计 12,152,502 153,000,000
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并予以实施为条件,但募集配套融资实施与否,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
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若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失败,则本公司
将以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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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的交易对方为侯又森、唐庆、
中科鑫通。本次交易前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
次交易后,侯又森、中科鑫通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均不超过5%。募集配套资
金特定对象伟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章卡鹏、张三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瑾
琨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根据《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
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资产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度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伟星股份 215,311.33 187,371.90 184,426.18
中捷时代 5,877.43 3,338.08 1,956.92
本次交易成交金额 15,300.00 - 15,300.00
标的资产账面值及成
交额较高者、营业收入
7.11 1.78 8.30
占伟星股份相应指标
的比例(%)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中捷时代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额及净资产
(成交额与账面值孰高)、2015 年度营业收入均未达到伟星股份相应指标的 50%,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需
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
自发行上市以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控股股东为
伟星集团,持有公司 30.56%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章卡鹏、张三云,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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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直接持有公司 6.58%的股份,张三云直接持有公司 4.35%的股份,章卡鹏、张
三云通过伟星集团共同控制公司 30.56%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配
套融资的情况下,章卡鹏、张三云将分别持有公司 6.48%、4.29%的股份,通过
伟星集团共同控制公司 30.11%的股份;考虑配套融资,章卡鹏、张三云将分别
持有公司 6.99%、4.63%的股份,通过伟星集团共同控制公司 30.69%的股份。章
卡鹏、张三云将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并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2015 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及本次交易成交金
额,未达到上市公司 2015 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 100%。因此,
本次重组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情形。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应当提交
并购重组委审核。
七、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方式为公司向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中
捷时代的 51%股权,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152,502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
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交易前 重组完成后 募集配套资金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例(%) (股) 例(%) (股) 例(%)
伟星集团 125,766,361 30.56 125,766,361 30.11 131,918,863 30.69
章卡鹏 27,058,498 6.58 27,058,498 6.48 30,058,498 6.99
张三云 17,913,847 4.35 17,913,847 4.29 19,913,847 4.63
谢瑾琨 11,825,489 2.87 11,825,489 2.83 12,825,489 2.98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228,945,093 55.64 228,945,093 54.81 228,945,093 53.26
侯又森 - - 4,432,089 1.06 4,432,089 1.03
中科鑫通 - - 1,787,133 0.43 1,787,133 0.42
合计 411,509,288 100.00 417,728,510 100.00 429,881,012 100.00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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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完成的备考报
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一、营业收入 187,371.90 190,709.98 184,862.89 186,593.58
减:营业成本 111,496.01 113,213.74 111,538.25 112,755.62
二、营业利润 31,704.50 32,565.39 30,621.44 30,530.39
三、利润总额 31,725.66 32,585.54 30,738.67 30,647.62
四、净利润 24,844.35 25,557.71 23,437.99 23,346.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4,758.18 25,121.99 23,600.40 23,553.96
净利润
2015 年度,本次交易后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190,709.98 万元,较本次交
易前的营业收入 187,371.90 万元增加了 3,338.08 万元,增长率为 1.78%;2015
年度,本次交易后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5,557.71 万元,较交易前的净利润
24,844.35 万元,增加 713.37 万元,增长率 2.87%。
2014 年度,本次交易后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186,593.58 万元,较本次交
易前的营业收入 184,862.89 万元增加了 1,730.69 万元,增长率为 0.94%;2014
年度,本次交易后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3,346.94 万元,较交易前的净利润
23,437.99 万元,减少 91.05 万元,降幅 0.39%。
中捷时代报告期内处于产品及技术研制阶段,从备考报表来看,本次交易现
阶段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不大,然而随着中捷时代科研产品陆续完成设计定型并
进入军方的大规模采购,中捷时代的盈利能力将快速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通过本次交易将进入军工领域,延伸公司产业链、拓展客户范围。此外,本次
交易亦是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资本运作平台进行外延式拓展,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
争能力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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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EIXING INDUSTRIAL
公司英文名称:
DEVELOPMENT CO.,LTD.
股票简称: 伟星股份
股票代码: 002003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00 年 8 月 31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
办公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伟星股份大洋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 411,509,288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22765769J
法定代表人: 章卡鹏
董事会秘书: 谢瑾琨
邮政编码: 317025
电话号码: 0576-85125002
传真号码: 0576-85126598
经营范围: 钮扣、拉链、塑料制品和标牌等服装辅料及原辅料、
金属制品、塑胶工艺品、水晶制品、光学镜片树脂
制品(不含危险品)、机械配件、模具的生产、销售、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改制设立
本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2000】10 号文批
准,在临海市伟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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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临海市伟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00 年 6 月 30 日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审计的净资产按 1:1 的比例折为股本,折股后,临海市伟星塑胶制品有限
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53,783,433 元。
公司于 2000 年 8 月 31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33000100708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变更为股份公司后,临海市伟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编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伟星集团 35,518,234 66.04
2 章卡鹏 8,108,719 15.08
3 张三云 5,368,309 9.98
4 谢瑾琨 2,678,672 4.98
5 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 2,109,499 3.92
合 计 53,783,433 100.00
(二)股本变动情况
1、2004 年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许可【2004】6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4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全部向
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价格为 7.37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4】31 号《关于浙江伟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批准,公司流通股股票于 2004 年 6 月 25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发行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编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伟星集团 35,518,234 47.49
2 章卡鹏 8,108,719 10.84
3 张三云 5,368,309 7.18
4 谢瑾琨 2,678,672 3.58
5 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 2,109,499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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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6 社会公众股 21,000,000 28.08
合 计 74,783,433 100.00
2、2005 年股权分置改革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经公司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流通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股票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4 股股票对价。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0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29,970,928
境内自然人持股 13,632,472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1,780,03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400,000
股份总数 74,783,433
3、200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含 1,50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 90%,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高档拉链技改项目和新型多彩水晶钻技改项目。2006 年 9 月 20 日,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72 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证券投资基金等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9.06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该部分股份
于 2006 年 10 月 9 日上市。以上股份发行结束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3,200,000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37,031,757
4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境内自然人持股 13,632,472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1,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33,139,171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780,033
股份总数 89,783,433
4、2006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7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06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于 2007 年 6 月 21 日以总股本
89,783,4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人民币(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107,740,119 股。
5、企业性质变更
截止于 2007 年 3 月 23 日,发行人外资股东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持有的
1,780,033 股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已不存在外资股份情形,经中华人民共
和国商务部《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
(商资批[2007]1469 号)批准,同意将公司企业类型变更为内资企业,并收回公
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7 年 9 月 7 日,伟星股份发布了《关于企业类
型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6、2007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7 年 9 月 10 日,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07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于 2007 年 9 月 25 日以总股本
107,740,1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
至 140,062,154 股。
7、2008 年公开增发股票
2007 年 9 月 10 日,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申请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方案》,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500 万股,
采取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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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增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新型拉
链技改项目、高档多彩人造水晶钻技改项目、高品质金属钮扣技改项目。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8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2
日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方式向投资者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 万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26.85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该部分
股份于 2008 年 1 月 16 日上市。以上股份发行结束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0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35,088,434
境内自然人持股 21,266,657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93,707,063
股份总数 150,062,154
8、2007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8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07 年年度分红
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150,062,154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95,080,800 股。
9、2008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第一次行权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伟星股份授予激
励对象 608 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五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
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伟星股份股票的权利,股票来源为伟星股份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 608 万股伟星股份股票,授权日为 2006 年 10 月 27 日。根据《浙江
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股票期权授权日满两年后,
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对获授的股票期权分两次行权,行权间隔至少 1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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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月。第一次行权,激励对象行权不超过获授的股票期权的 50%;第二次行权,激
励对象可以在第一次行权十二个月后对剩余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由于公
司存在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 608 万股调
整为 1,233.024 万股,行权价格由 9.06 元/股调整为 4.25 元/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2008 年 11 月 24 日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行权共计 6,165,120 份股票期权,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合计 5,495,880 万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 6 个月;其余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行权股份上市时间为 2008 年 11 月
27 日。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0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5,614,964
境内自然人持股 33,142,535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122,488,421
股份总数 201,245,920
10、2009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第二次行权
由于公司存在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数量由 608 万股调整为 1,233.024 万股,行权价格由 9.06 元/股调整
为 3.25 元/股。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 2009 年 12 月 30 日,公
司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实施第二次行权共计 3,417,180 份股票期权,其中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合计 2,747,940 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上
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其余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行权股份上市时间为 2010
年 1 月 29 日。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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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0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5,614,964
境内自然人持股 35,890,475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123,157,661
股份总数 204,663,100
11、201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第二次行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 2010 年 5 月 24 日,公司
剩余未实施二次行权的 4 名激励对象实施第二次行权,共计 2,747,940 份股票期
权,全部为高管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行权股份上市时间为 2010 年
7 月 12 日。由于公司存在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公司股票期权
数量由 608 万股调整为 1,233.024 万股,行权价格由 9.06 元/股调整为 3.05 元/
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0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5,614,964
境内自然人持股 38,638,415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123,157,661
股份总数 207,411,040
12、2011 年配股
2010 年 8 月 27 日,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A
股配股方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7,411,040 股为基数,按不超过 1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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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配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本次可配售股份共计不超过 62,223,312 股;
配股价格在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
原则,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
公司高档拉链技改项目、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深
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档拉链扩建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1】8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17 日-23 日采用网上定价发行
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按 10:2.5 的比例配售股份共计 51,576,966 股,配售价格为
7.33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该部分股份于 2011 年 3 月 3 日上市。以
上股份发行结束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份 35,606,65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223,381,356
股份总数 258,988,006
13、2013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3 年度权益分
配方案。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7 日以总股本 258,988,0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增至 336,684,407 股。
14、2014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第一次行权
2013 年 7 月 4 日,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经中国证监
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同意公司实
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800 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
权日起五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伟星股份股票的权利,
股票来源为伟星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800 万股伟星股份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13 年 7 月 8 日。根据《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分三期行权,分别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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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个交易日至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至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自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至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由于公司存在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
800 万股调整为 1,040 万股,行权价格由 9.83 元/股调整为 6.56 元/股。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 10 名激励对象自 2014 年 7 月 9 日起至 2015 年 7 月 8 日止可行权 312
万份股票期权。应激励对象申请,深交所确认,登记结算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完成了 10 名激励对象 312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及股份登记手
续。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洪波先生本次行权的 312,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其他激励对象合计 2,808,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行权股份上市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5 日,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本情况
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份 46,600,64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293,203,762
股份总数 339,804,407
15、2014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以总股本 339,804,4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07,765,288 股。
16、2016 年第二期股权激励第二次行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10 名激励对象自 2015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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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月 8 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7 日止可行权 374.40 万份股票期权。应激励对象申请,
深交所确认,登记结算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完成了 10 名激
励对象 374.4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及股份登记手续。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洪
波先生本次行权的 37.44 万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其他激励对象合计 336.96 万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由于公司 2015 年 5 月 14 日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存在现金分
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剩余未行权的期权总数 728
万股调整为 873.6 万股,行权价格由 6.56 元/股调整为 4.97 元/股。行权股份上市
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26 日,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份 56,201,57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355,307,715
股份总数 411,509,288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控股股东一直为伟星集团。公司自 2004 年上市以来控股权未
发生变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伟星集团,截止报告书签署日,伟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0.56%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章卡鹏、张三云,章卡鹏直接持有公司 6.58%的股份,张
三云直接持有公司 4.35%的股份,章卡鹏、张三云通过伟星集团共同控制公司
30.56%的股份。章卡鹏和张三云于 2011 年 3 月 10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为一致行动人。
章卡鹏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 1 月出生,身份证号为 33262119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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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硕士,高级经济师,住址为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靖江花城*幢*单元****室。公
司董事长、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浙江伟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伟星集团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临海慧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
定代表人、云南云县亚太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江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伟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服装协会辅料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浙江省人大代表、台州市人大常委、临海市人大常委、临海市工商业联
合会主席、临海市总商会会长。
张三云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 12 月出生,身份证号为 332621196312******,
硕士,高级经济师,住址为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靖江花城*幢*单元****室。公
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云南云县亚太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云南江海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董事,中国服装协会辅料专业委员会专家组组长,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钮扣
分会会长,临海市政协委员。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概况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钮扣、拉链、金属制品等服装辅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调整过程中,虽整体呈现温和复苏态势,
但增长动力不足:发达经济体经济运行分化加剧,发展中经济体增长放缓,主要
经济体消费低迷。中国经济受外需疲弱、内需不振、政府“调结构、促改革”等
多种因素的影响,增速换挡回落,创下了 24 年以来新低,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
常态”。
在此背景下,服装辅料行业受国内不断高企的人工成本、品牌服装去库存压
力以及纺织服装业迁徙、国际时尚品牌扩张等因素的影响,总体仍处在调整与转
型阶段,行业竞争十分激烈。
面对严峻的市场考验和艰苦的竞争环境,公司上下围绕“创新赢未来”的年
度主题,以全球化视野重新定位,高标准瞄准世界一流客户群体与竞争对手,坚
定不移地走创新驱动、改革引领之路,不断攻坚克难,深化转型升级,优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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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发展模式,努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01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7,206.45 万元,同比下降 4.51%,其中,钮扣
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87,977.17 万元,同比下降 7.00%,拉链业务实现收入 78,868.09
万元,同比增长 13.08%,其他服饰辅料业务实现收入 6,688.54 万元,同比下降
17.93%。
201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4,862.89 万元,同比增长 4.32%,其中,钮扣
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85,155.53 万元,同比下降 3.21%,拉链业务实现收入 90,514.84
万元,同比增长 14.77%,其他服饰辅料业务实现收入 4,881.13 万元,同比下降
27.02%。
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7,371.90 万元,同比增长 1.36%,其中,钮扣
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89,003.60 万元,同比增长 4.52%,拉链业务实现收入 91,011.29
万元,同比增长 0.55%,其他服饰辅料业务实现收入 3,741.09 万元,同比下降
23.36%。
六、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215,311.33 213,109.39 207,262.99
负债总额 28,642.26 32,245.69 31,286.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4,426.18 178,706.97 173,265.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6,669.08 180,863.70 175,976.15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87,371.90 184,862.89 177,206.45
营业利润 31,704.50 30,621.44 29,158.51
利润总额 31,725.66 30,738.67 28,6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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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净利润 24,844.35 23,437.99 21,159.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758.18 23,600.40 20,926.86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895.06 33,178.75 35,452.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89.39 -12,063.63 -11,675.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97.70 -18,253.64 -50,321.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487.85 2,860.45 -26,545.41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1.12 12.15% 13.32%
流动比率(倍) 3.28 2.89 2.71
速动比率(倍) 2.57 2.27 2.17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51 10.63 9.98
存货周转率(次) 5.53 6.04 6.04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万元) 33,895.06 33,178.75 35,452.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1 0.58 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59 0.58 0.52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6 13.59 12.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
13.35 13.45 12.47
收益率(%)
注:2015 年 5 月公司根据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796.09 万
股,2014 年 5 月公司根据 201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7,769.64 万股。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
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的规定,公司对于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情况按调
整后股数对比较期 2013 年度、2014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进行了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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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上述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七、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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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情况
1、侯又森
姓名 侯又森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113195903******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东里*楼*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东里*楼*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执行董事、
中捷时代 2006 年 2 月至今 是,持有 80%股权
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持有中捷时代 80%股权,除中捷时代外,侯又森不存
在其他控、参股企业。
2、唐庆
姓名 唐庆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503197110******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国英园小区*号楼*门*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国英园小区*号楼*门*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大宗商品业
2004 年至今 否
公司 务线总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持有中捷时代 5%股权,除中捷时代外,唐庆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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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其他控、参股企业。
3、中科鑫通
(1)基本情况
名称 中科鑫通创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 8 号 6 层 710 室
法定代表人 韩付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2 年 12 月 17 日
注册号 110108015467426
组织机构代码 05925056-5
税务登记证号码 110108059250565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中科鑫通没有对外募集资金,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
定,中科鑫通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2)产权控制关系
中科鑫通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韩付海 刘亚飞
90% 10%
中科鑫通
(3)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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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①2012 年 12 月设立
中科鑫通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
货币出资,其中韩付海实缴出资额 268 万元、待缴出资额 402 万元,姚永南实缴
出资额 132 万元、待缴出资额 198 万元。
2012 年 12 月 17 日,中科鑫通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10108015467426。
中科鑫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万元)
1 韩付海 670.00 268.00 67.00
2 姚永南 330.00 132.00 33.00
合 计 1,000.00 400.00 100.00
②2013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13 年 6 月 6 日,中科鑫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姚永南将其对中科鑫通的
出资额 230 万元转让给韩付海,其中实缴出资额 32 万元、待缴出资额 198 万元。
同日,各方分别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已经于 2013 年 7 月 5 日办理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科鑫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万元)
1 韩付海 900.00 300.00 90.00
2 姚永南 100.00 100.00 10.00
合 计 1,000.00 400.00 100.00
③2014 年 4 月股权转让
2014 年 4 月 8 日,中科鑫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姚永南将其对中科鑫通的
出资额 100 万元转让给刘亚飞,其中实缴出资额 100 万元。同日,各方分别签订
《出资转让协议书》。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已经于 2014 年 4 月 8 日办理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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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科鑫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万元)
1 韩付海 900.00 300.00 90.00
2 刘亚飞 100.00 100.00 10.00
合 计 1,000.00 400.00 100.00
(4)最近三年情况
①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无。
②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业务。
③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总资产 39,703,935.18
总负债 35,036,328.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667,606.43
营业收入 0.00
营业利润 -1,879,038.40
利润总额 -1,879,038.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879,038.4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中捷时代外,中科鑫通控、参股企业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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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
中科芯通信息技术(北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
1,000 90%
京)有限责任公司 售通讯设备;软件开发;软件
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
双子中科鑫通(深圳)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 30% 股权投资
伙)
北京中科鑫通睿丰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 0.001% 股权投资
伙)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情况
(一)伟星集团
伟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5年3月9日
注册地址: 临海市尤溪
注册资本: 362,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821479517409
法定代表人: 章卡鹏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塑胶工艺品、其他首饰、服装及床
上用品、建筑材料制造、加工;房地产经营、五金
商品、金属材料、纸、纸浆、燃料油、润滑油、电
梯、变压器、水轮机、文具用品、家具、其他缝纫
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批发、零售;出口本企业
自产的服装、床上用品、工艺品、有机玻璃板,进
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
仪表及零配件;设计、制作国内广告兼自有媒介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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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发布;投资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伟星集团没有对外募集资金,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
定,伟星集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伟星集团的出资关系如下:
章卡鹏 张三云 胡素文 朱立权 朱美春 文克让 吴水方 金红阳 罗仕万 叶立君 蔡礼永 张祖兴 单吕龙
15.97% 10.88% 9.81% 4.83% 4.73% 4.56% 4.51% 3.58% 3.53% 3.46% 3.42% 3.03% 2.52%
卢立明 沈利勇 谢瑾琨 屈三炉 姜礼平 郑福华 冯永敏 陈国贵 施加民 许先春 施兆昌 金祖龙
2.45% 2.41% 2.37% 2.33% 2.21% 2.21% 2.10% 2.06% 2.03% 1.99% 1.96% 1.03%
伟星集团
3、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伟星集团最近三年主营业务以投资管理为主。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
2015-6-30/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2015 年 1-6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400,767.68 1,256,885.06 1,163,556.06
总负债(万元) 868,954.97 772,854.76 639,842.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28,752.24 176,908.73 167,520.35
营业收入(万元) 275,947.25 618,363.84 664,913.34
营业利润(万元) 31,162.82 53,427.39 62,382.84
利润总额(万元) 32,249.05 55,994.46 63,803.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4,985.66 9,706.47 13,588.28
注:伟星集团 2013 年度、2014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审计,2015 年度 1-6 月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由于伟星集团下属子公司伟星新材(002372)为上市公司且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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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告年报,无法进行合并财务报表,因此未更新 2015 年度财务数据。
(二)其他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章卡鹏、张三云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关于章卡鹏、张三云的简历、最近三
年任职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四、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章卡鹏、张三云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出资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万元) 比例
章卡鹏持有
钮扣、拉链、金属制品等服装
伟星股份 41,150.93 6.58%、张三云
辅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持有 4.35%
章卡鹏持有
伟星集团 36,200.00 15.97% 、 张 三 投资管理
云持有 10.88%
章卡鹏持有 专业生产、研发与销售 PP-R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
57,868.98 5.41%、张三云 管材管件、PE 管材管件、
公司
持有 3.61% HDPE 双壁波纹管
章卡鹏持有
临海慧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000.00 18.25% 、 张 三 投资业务
云持有 12.63%
谢瑾琨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谢瑾琨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104196709******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 1250 号
通讯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 8 号伟星股份大洋工业园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董事、董事
伟星股份 2000 年 8 月至今 会秘书兼 是,持有 2.87%的股份
副总经理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
2007 年 12 月至今 董事 是,持有 1.80%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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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创业投资
2010 年 11 月至今 董事长 否
有限公司
云南云县亚太投资
2005 年 3 月 5 日至今 董事 否
置业有限公司
云南江海投资开发
2005 年 10 月 12 日至今 董事 否
有限公司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 2010 年 12 月 14 日至
董事 否
公司 2015 年 7 月 3 日
山东深川变频科技
2014 年 9 月 13 日至今 董事 否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弘投资管理
2014 年 12 月 30 日至今 董事 否
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谢瑾琨控、参股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资本 出资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万元) 比例
钮扣、拉链、金属制品等服装
伟星股份 41,150.93 2.87%
辅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伟星集团 36,200.00 2.37% 投资管理
专业生产、研发与销售 PP-R
管 材 管 件 、 PE 管 材 管 件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57,868.98 1.80%
HDPE 双壁波纹管及 PB 采暖
管材管件
临海慧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000.00 3.50% 投资管理
三、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本次交易前中捷时代所有
原股东与上市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后,侯又森、中科鑫通持有上市
公司的股份将不超过 5%。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侯又森、中科
鑫通不会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伟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
东,章卡鹏、张三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瑾琨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
经理,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四、各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各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本次配套融资的认购方章卡鹏为公司董事长,张三云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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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瑾琨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五、各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的情形。
六、交易对方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各交易对方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七、各交易对方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本次配套融资的
认购方章卡鹏、张三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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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中捷时代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中捷时代 51%的股权。
一、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区 10 号楼(园区)
点: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设立日期: 2006 年 02 月 13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5009314517
税务登记证号码: 110105785536699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78553669-9
法定代表人: 侯又森
联系电话: 010-52238351
联系传真: 010-52238397
经营范围: 生产卫星导航系统;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科技中介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建材。(须依法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中捷时代历史沿革
1、中捷时代设立
中捷时代成立于 2006 年 2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出资,其中侯又森出资 50 万元、李国华出资 50 万元。经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
务所于 2006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永恩验字(2006)第 A123 号”《验资报告书》
验证,双方股东出资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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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2 月 13 日,中捷时代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101052931451。
中捷时代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侯又森 50.00 50.00
2 李国华 50.00 50.00
合 计 100.00 100.00
2、2006 年 4 月第一次增资
2006 年 4 月 6 日,中捷时代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中捷时代增加注册资本
至 1,000 万元,其中侯又森增加出资 800 万元,程明增加出资 100 万元。经北京
合义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6 年 4 月 6 日出具的“合义(2006)验字 1-330 号”《验
资报告书》验证,新增注册资本足额到位。
上述注册资本变更行为已于 2006 年 4 月 7 日办理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增资完成后,中捷时代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侯又森 850.00 85.00
2 程 明 100.00 10.00
3 李国华 50.00 5.00
合 计 1,000.00 100.00
3、2007 年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10 月 8 日,中捷时代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程明将其对中捷时代的
33 万元、33 万元、34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自然人张国强、王臣峰、周骏。2007
年 12 月 17 日,各方分别签订《出资转让协议》。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已经于 2008 年 1 月 9 日办理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捷时代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侯又森 850.00 85.00
69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 李国华 50.00 5.00
3 周 骏 34.00 3.40
4 王臣峰 33.00 3.30
5 张国强 33.00 3.30
合 计 1,000.00 100.00
4、2008 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5 月 5 日,中捷时代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王臣峰将其对中捷时代的
全部出资额 33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周骏,张国强将其对中捷时代的全部出资额 33
万元分别转让给周骏 13 万元、董建民 20 万元。同日,各方分别签订《出资转让
协议书》。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已经于 2008 年 5 月 16 日办理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捷时代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侯又森 850.00 85.00
2 周 骏 80.00 8.00
3 李国华 50.00 5.00
4 董建民 20.00 2.00
合 计 1,000.00 100.00
5、2012 年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3 月 24 日,中捷时代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侯又森将其对中捷时代
的 2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唐庆,周骏将其对中捷时代的全部出资额 80 万元
分别转让给自然人李克吾 50 万元、唐庆 30 万元。各方分别签订《出资转让协议
书》。
根据对唐庆、侯又森的访谈,唐庆与侯又森系朋友关系,唐庆看好中捷时代
的发展,因此自愿受让中捷时代股权;唐庆对中捷时代的投资为财务投资,并不
参与中捷时代的日常经营管理。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已经于 2012 年 10 月 24 日办理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捷时代的股权结构如下:
70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侯又森 830.00 83.00
2 李国华 50.00 5.00
3 李克吾 50.00 5.00
4 唐 庆 50.00 5.00
5 董建民 20.00 2.00
合 计 1,000.00 100.00
6、2014 年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7 月 23 日,中捷时代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李国华将其对中捷时代
的 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侯又森。2014 年 8 月 11 日,双方签订《转股协
议》。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已于 2015 年 3 月 9 日办理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捷时代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侯又森 880.00 88.00
2 李克吾 50.00 5.00
3 唐 庆 50.00 5.00
4 董建民 20.00 2.00
合 计 1,000.00 100.00
7、2015 年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3 月 23 日,中捷时代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董建民将其对中捷时代
的 2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侯又森,侯又森将其对中捷时代的 150 万元出资
额转让给中科鑫通。股权转让各方分别签订了《转股协议》。中科鑫通本次股权
转让每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 6.67 元。
中捷时代已于 2015 年 5 月 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本次出资完成后,
中捷时代的股权结构及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侯又森 750.00 75.00
2 李克吾 50.00 5.00
7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3 唐 庆 50.00 5.00
4 中科鑫通 150.00 15.00
合 计 1,000.00 100.00
在此次股权转让时,芯通信息拟对中捷时代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3 月,中捷时代、侯又森、唐庆、李克吾、中科鑫通与芯通信息签订
《关于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书》(下称“《增资协议》”),
约定芯通信息以 3,500 万元认购中捷时代新增出资 150 万元,占增资完成后中捷
时代注册资本的 13.04%,芯通信息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款
1,000 万元。前述各方同时签订了《关于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
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一)》(下称“《增资补充协议》”),对中捷时代及原股东的回
购、芯通信息的权利、中捷时代的公司治理等进行了约定。2015 年 6 月 2 日,
芯通信息于向中捷时代支付了 1,000 万元款项。
2015 年 8 月 2 日,中捷时代、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与芯通信息签订《协
议书》,芯通信息自愿放弃对中捷时代的增资,约定《增资协议》、《增资补充协
议》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即行终止,芯通信息已向中捷时代支付的 1,000 万
元首期款,由中捷时代在本次交易完成(包括侯又森、中科鑫通、唐庆持有的中
捷时代共计 51%股权过户至伟星股份名下;侯又森、中科鑫通、唐庆取得本次交
易的对价,交易完成日以发行人公告的为准)后三个工作日内返还给芯通信息;
如逾期返还则每天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中捷时代同意按照
官方标准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芯通信息不再对中捷时代进行增资,也不再享有《增
资协议》、《增资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权利,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中捷
时代、芯通信息在《增资协议》、《增资补充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即行终结;本
次交易未能在协议签署后 12 个月内完成,则各方另行商议。
根据芯通信息实际控制人韩付海接受访谈,中科鑫通、芯通信息、中捷时代、
侯又森、唐庆出具说明:“芯通信息终止对中捷时代增资的原因为:基于芯通信
息自身资金安排,决定放弃对中捷时代的增资;同时由于芯通信息与中科鑫通属
于同一控制,中科鑫通已经持有中捷时代 15%的股权,中科鑫通及芯通信息的实
际控制人韩付海与中捷时代就股权比例调整达成一致,中捷时代不再要求芯通信
息履行增资义务,芯通信息自愿放弃增资,相关各方之间没有其他协议安排。”
7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根据中捷时代、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与芯通信息签订《协议书》、芯通
信息实际控制人韩付海接受访谈的记录以及中科鑫通、芯通信息、中捷时代、侯
又森、唐庆出具的说明,该等增资及终止增资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导致
中捷时代的股权存在潜在纠纷和法律风险。
8、2015 年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5 月 15 日,中捷时代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李克吾将其对中捷时代
的 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侯又森。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订《出资转让协
议书》。本次每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 6.6 元。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已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办理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捷时代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侯又森 800 80.00
2 唐 庆 50 5.00
3 中科鑫通 150 15.00
合 计 1,000.00 100.00
根据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分别出具的承诺、中捷时代的工商档案资料并
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交易对方持有的中捷时代股权权属清晰,不存
在委托持股的情形,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法律、法规或
相关公司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一)中捷时代股权结构图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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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又森 唐 庆 中科鑫通
80% 5% 15%
中捷时代
(二)中捷时代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侯又森为中捷时代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并担任
中捷时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目前,侯又森持有中捷时代 800 万元出资,占中捷
时代总股本的 80%。侯又森先生的简历详见本章之“九、主要管理层、核心技术
人员情况”之“(一)董事”部分。
(三)是否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公司章程规定或其他协议、安排
中捷时代《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除《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外,不存在其
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或影响中捷时代独立性的协议或其
他安排(如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六章 本
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二、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捷时代无子公司及分公司。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主要负债情况及涉及诉
讼、仲裁或处罚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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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时代主要的固定资产为产品研发、生产、检测使用的仪器等电子设备、
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等。中捷时代主要的无形资产主要为软件、非专利技术。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捷时代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电子设备 784,441.38 653,762.78 130,678.60 - 130,678.60
机器设备 8,349,478.68 2,975,125.13 5,374,353.55 5,374,353.55
运输设备 1,915,611.44 1,437,846.27 477,765.17 - 477,765.17
其他设备 106,854.40 55,232.55 51,621.85 - 51,621.85
合计 11,156,385.90 5,121,966.73 6,034,419.17 - 6,034,419.17
2、无形资产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软件 131,050.00 108,665.85 22,384.15 - 22,384.15
合计 131,050.00 108,665.85 22,384.15 - 22,384.15
(二)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1、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中捷时代已获得 19 项软件著作权。
序
软件名称 证书编号 取得方式 登记号
号
软著登字第
1 地面监控软件 V4.1 原始取得 2013SR141531
0647293 号
卫星导航模块嵌式入软件 软著登字第
2 原始取得 2013SR141499
V2.01 0647261 号
卫星定位协议解析软件 软著登字第
3 原始取得 2013SR141534
V1.0.0.8 0647296 号
软著登字第
4 定位装置软件 V2.0 原始取得 2013SR141275
0647037 号
软著登字第
5 地面监控软件 V4.0 原始取得 2013SR142292
0648054 号
软著登字第
6 卫星接收定位软件 V1.0 原始取得 2013SR142297
0648059 号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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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2 卫星导航接收机航迹 软著登字第
7 原始取得 2010SR052637
解算嵌入式软件 V1.0 0240910 号
TS-3 卫星导航接收机定位 软著登字第
8 原始取得 2010SR047282
解算嵌入式软件 V1.0 0235555 号
伞降系统地面监控调度软 软著登字第
9 原始取得 2010SR046497
件 V1.0 0234770 号
单车导航及多车监控调度 软著登字第
10 原始取得 2010SR046496
软件 V1.0 0234796 号
软著登字第
11 空管自动化值班系统 V1.0 原始取得 2009SRBJ2553
BJ12859 号
软著登字第
12 车载导航软件 V1.0 原始取得 2009SRBJ2552
BJ12858 号
软著登字第
13 多基站显示系统 V1.0 原始取得 2009SRBJ2550
BJ12856 号
TS-1 卫星导航接收机导航 软著登字第
14 原始取得 2006SR14187
解算嵌入式软件 V1.0 061853 号
TS-1 卫星导航接收机基带 软著登字第
15 原始取得 2006SR14186
信号处理 VHDL 软件 V1.0 061852 号
TS-1 卫星导航接收机上位 软著登字第
16 原始取得 2006SR14185
机软件 V1.0 061851 号
软著登字第
17 车队通信系统软件 V1.0 受让 2015SR221536
1108622 号
伞降系统地面卫星导航模 软著登字第
18 受让 2015SR221532
块嵌入式软件 V1.0 1108618 号
伞降系统卫星导航模块测 软著登字第
19 受让 2015SR221499
试软件 V1.0 1108585 号
2、租赁的房产情况
序 建筑面积
出租人 坐落 租期 用途 年租金(元)
号 (㎡)
1,400,000.00
从第四年起
按初始租金
洛玻(北京)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南
2014-4-1至 生产\ 的3%增长,
1 国 际 工 程 有 四环西路188号十 1,247.01
2019-3-31 办公 第五年房屋
限公司 区10号楼
租金按初始
租金的5%增
长
3、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捷时代主要生产设备(含实验设备)的具体情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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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账面原值(元) 成新率(%)
1 遥控目标观察仪 1 3,680,000.00 70.39
2 遥控探测器 1 1,500,000.00 70.39
3 搜寻器 2 1,500,000.00 59.97
4 干扰机 1 680,000.00 59.97
5 目标指示仪 2 650,000.00 59.97
6 600M 示波器 1 78,400.00 5.00
7 定制信号转发器 1 39,000.00 5.00
8 XJ 天线罩磨具 1 38,834.95 82.58
9 三模转发器 1 34,188.03 5.00
10 防静电焊接生产线 14 32,991.45 20.83
11 模具 1 29,000.00 5.00
12 DSP 仿真系统 1 29,000.00 5.00
13 条码系统 1 25,641.03 82.58
(三)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捷时代负债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占总负债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74,750.00 0.19
应付账款 3,899,914.23 9.95
预收款项 600,000.00 1.53
应交税费 1,488,247.85 3.80
其他应付款 33,142,194.20 84.54
流动负债合计 39,205,106.28 100.00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39,205,106.2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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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捷时代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况。
(五)资产抵押、质押及涉及诉讼、仲裁或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捷时代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
制,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况。报告期内,中捷时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受到刑事处罚。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中捷时代主要从事高端军用卫星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
中捷时代自 2006 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北斗导航技术的研发工作。2009 年
取得重大突破,在解放军总参谋部测绘局组织的高动态、抗干扰评测中,中捷时
代研制的北斗二号接收机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或优于测试大纲要求,成为同时通
过高动态、抗干扰测试合格的八家单位之一,为后续承接军方研发项目以及产品
订单奠定了关键基础。
2010 年以来中捷时代持续开展了对北斗卫星接收机和天线应用技术等关键
技术的深入研究工作,针对军方客户需求,累计承担了 30 多项科研任务,先后
完成 BD-2/GPS/GLONASS 单模、双模、多模等导航型、授时型、定位型、定向
型、抗干扰型等多种类卫星导航产品的研制。
目前中捷时代主要产品尚处于小量生产阶段,报告期内收入大部分来自于对
客户的技术研发服务收入,小部分来自产品的销售收入。随着北斗二代导航技术
在国防航空领域规模化应用推广,中捷时代前期的研发产品成果将逐步进入军方
客户的批量采购阶段,中捷时代导航产品的销售收入将实现快速增长。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中捷时代最近两年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天健审〔2016〕1287 号),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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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58,774,270.61 35,561,351.85
负债总额 39,205,106.28 26,065,242.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569,164.33 9,496,109.40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33,380,777.74 17,306,885.35
营业利润 11,548,350.54 177,475.64
利润总额 11,538,232.74 177,475.64
净利润 10,073,054.93 177,475.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073,054.93 177,475.64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50,990.10 -7,320,666.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6,887.99 -34,698.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21,185.98 4,864,819.3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3,307.89 -2,490,545.81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负债率(%) 66.70 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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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倍) 1.19 0.72
速动比率(倍) 1.15 0.53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0 2.79
存货周转率(次) 4.80 2.36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元) -10,450,990.10 -7,320,666.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1 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1 0.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31 1.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69.21 1.89
七、主要产品和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
中捷时代主要产品为基于北斗二代卫星导航系统的导航终端设备以及核心
部件产品(卫星导航接收机、天线、抗干扰处理器等)。中捷时代产品系列包括
BD-2/GPS/GLONASS 单模、双模、多模等授时型、定位型、定向型、导航型、
抗干扰型等导航产品。
中捷时代生产的导航终端设备具有灵敏度高、定位启动时间短、定位更新率
快、定位精度高、授时精度准、抗干扰能力强等特点,上述性能指标处于国内领
先水平,目前中捷时代产品全部应用于我国的国防领域,主要包括:军用飞机、
导弹、地面部队及武器等。产品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应用 具体内容
卫星导航系统可用于飞机、潜艇、舰艇、车辆的定位导航,尤其是近距
导航定位
离的相对定位,能够大幅度提高其作战能力
卫星导航系统的高精度特点能够广泛应用于精确制导的火炮、航弹、导
精确制导
弹等上
部队定位和调度 部队或单兵分队能够准确的知道自己所处位置。尤其是在夜间、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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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跳伞等特殊气象及位置条件下,部队能够轻松定位
卫星导航系统可提供高精度授时,为军用通信网络提供统一的时间信
精确授时 息,从而使通信网络速率同步,保证通信网中的所有设备工作于同一标
准频率、为侦察预警雷达等设备提供精确时标。
短报文通信 应急通信设备,战时联络、指挥等
中捷时代主要产品如下图所示:
卫星导航接收机 多阵元天线
抗干扰处理器 导航终端设备整机
(二)主要经营模式及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中捷时代军品业务经营模式
随着我国军品采购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军品采购逐步由过去的
国家调配向市场竞争演变。为了获取产品订单,中捷时代从产品研制的初期阶段
即开始与各级客户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积极合作,这些单位包括产品提出单位(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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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机关)、产品使用总体单位的技术服务单位(军方研究院所)、承接总体项目
如飞机、导弹等的总体单位(一般为大型军工企业集团下属的企业、科研院所等)。
由于国防领域对产品各方面指标的极高标准要求,一款新型导航产品在获得军方
批量采购之前,需要经过长期且复杂的研发及鉴定过程,周期一般 2 到 5 年。因
此。军品研制有决策级别高,决策及研制周期长,一经确定,不会轻易更改,在
定型后的采购期有稳定的延续性、计划性和平稳性的特点。
(1)预研阶段
争取型研资格是争取订单的基础。军用导航产品型号研制目前采用了“竞争
择优、风险科研”的模式,有方案答辩、方案评审、方案竞标、竞标样机比试等
多种竞争形式。为了争取型号预研项目承研资格,在型号预研项目申报前,要通
过与用户沟通,深入了解装备发展方向和相关领域的技术难题,对市场情况、自
身实力进行调研和分析,在准确把握用户需求并具备承担预研任务能力的情况
下,通过汇报、答辩、方案评审、投标等形式争取到预研项目承研资格。预研是
为了突破装备未来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为后续的型号研制解决技术难题,预研
成果会在型号研制阶段在产品中得以应用。同时公司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财
力进行技术预研。若争取不到预研项目,也可进行相关的关键技术积累,争取到
后续的型号研制资格。
(2)型号研制阶段
型研阶段分为方案确定、初样研制、试样研制、技术鉴定、设计定型与生产
定型等环节,研制周期一般在 2 至 5 年。其中技术鉴定是型研过程的一个重要环
节,是产品战术技术性能能否达到研制总要求的全面考核阶段,也是产品定型前
必须的环节。产品在型研过程中,经过初样样机与试样样机的测试、试验、评估
和改进,然后通过部队组织的技术鉴定测试、试验,证明产品符合军方所提出的
战技指标,满足军方对产品的使用性、生产性和维修性等要求。设计定型、生产
定型是获得产品批量订货的依据,没有经过设计定型、生产定型的产品一般都难
以获得批量订货,不能进入订货型谱。在设计定型、生产定型阶段,根据产品使
用的反馈意见、技术进步对产品的图纸以及生产工艺等进行进一步改进,提高产
品质量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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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签订研制合同之后,由于军品研制生产周期相对较长,技术含量高,
为了保证合同更好的执行,军方采取的是全过程参与的合同跟踪管理方式。产品
研制期间,通过咨询、沟通汇报、用户测试、用户试验、用户评审等各种方式与
用户开展合作,以确保研制产品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可维修性、保障性、软
件工程化等能够符合用户的要求。
(3)批量生产采购阶段
产品在生产定型之后方可进入批量采购阶段。在生产过程中,军方派出驻厂
代表严格监督和控制产品生产的质量、进度等。为了稳定持续地获得更多产品订
单,中捷时代需要严格控制生产质量和服务质量。在批量生产阶段,一般还包括
对客户的技术协助,联合产品开发,以及产品的配套服务。
2、生产模式及工艺流程图
中捷时代的产品为卫星导航终端,核心部件包括接收机、天线、抗干扰处理
器等。中捷时代主要进行自主产品的设计、核心软件研发以及集成组装、测试、
检验和试验。
中捷时代的硬件生产环节具体包括:在将外购的元器件、接插件、电缆、导
线进行装联及电气安装,对装备合格的印制板电路板进行调试及应力筛选试验;
对电气安装合格的组合、单元等进行调试及环境应力筛选试验;对调试合格的组
合单元、分机系统进行对接联试;对装调合格的组合单元、分机系统等进行总装、
总调和可靠性试验。
中捷时代的外协生产活动主要包括外协加工、外协试验、外协配套件。
(1)结构件外协加工、外协配套件:中捷时代所需的部件大多为非标准化
产品,通用零部件一般通过外购,所有结构件均由外协单位加工,部分外协配套
部件由已通过 GJB9001B-2009 质量认证的军工企业生产。目前北京地区军工配
套能力较强,通过外协加工能够充分发挥专业化协作分工机制,减少不必要的固
定资产投入。
(2)试验外协:中捷时代产品生产的整个过程所需调试、试验环节较多,
需要大量的试验设备,例如盐雾、霉菌、电磁兼容试验等需租赁外部试验场及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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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设备进行。北京地区军工科研机构较多,试验配套能力较强,目前中捷时代产
量规模不大,利用现有的检测设备和部分采取外协的方式可以满足生产需要。
中捷时代产品按照用户需求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军用标准和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并由驻厂军代表监督检查。
中捷时代生产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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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
生产计划
原材料采购 外协定制
物
料
不合格 不合格 准
到货检验 备
阶
合格 段
入 库
库房发料
印制板电装
不合格
单板调试
半
成
合格
品
生
单板检测 产
不合格 阶
段
合格
三防漆涂敷
半成品检验
不合格
合格
装配调试、
嵌入软件 不合格品
控制程序
成
品
生
整机功能性 产
测试 调
不合格 试
试
合格
验
阶
段
例行试验
不合格
合格
出厂检验
不合格
合格
军检
不合格
合格
交付
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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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模式
目前中捷时代的采购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非标准采购
在中捷时代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原材料采购申请根据等级(工业,普军,国
军标)进行筛选合格供应方,进行询价、比价后合同签订。其中原材料在相同等
级相同质量的前提下在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可以更换供应方。对于产品所需的辅助
工具以及辅助材料可以在中捷时代的合格供应方名录内优选合格供应方,也可以
在降低成本的情况下评审增加合格供应方。
(2)标准采购
定型产品即为已经经过了各种鉴定阶段,客户对产品的生产原料供应全过程
进行了明确,中捷时代根据定型文件的要求对各种原材料进行直接采购。其中原
材料已经有固定的合格供应方,不能更换供应方,价格基本固定。对于产品所需
的辅助工具以及辅助材料可以在中捷时代的合格供应方名录内优选合格供应方,
也可以在降低成本的情况下评审增加合格供应方。
(3)定点采购
根据客户的需求,客户指定项目中的部分原材料的采购渠道,根据客户的要
求供应方,对供应方进行评审,纳入合格供应方,并与供应方签订合同。
(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产能、产量、销量
中捷时代目前大部分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少量产品处于设计定型阶段,均
未实现量产,仅部分产品处于小量生产阶段,因此报告期内中捷时代产能大于产
量和销量,产品生产均以销定产,产量与销量基本一致。
2、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中捷时代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销售金额 占当期收入
期间 客户名称
(元) 总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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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前五名客户合计 32,874,282.00 98.47
2014 年 前五名客户合计 16,813,485.09 97.16
上述客户与上市公司及中捷时代、交易对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中捷时代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中捷时代客户数量较少,收入来源集中于少数几家客户,这符合
军工行业的一般特点。公司提出了“以飞机为牵引,以航弹为重点,以地面武器
为补充”的业务发展方向,产品主要面向高端军用航空导航领域,主要产品最终
用户为部队,销售对象主要为军用航空器及武器的总体生产单位(一般为军工集
团下属研究院所)或军队装备集中采购单位,客户群体总量非常有限。现阶段中
捷时代面对的行业客户结构及业务特点决定了其在某一年度内收入主要来自几
家客户的情况。
中捷时代目前收入主要是受托产品研发服务收入,相关产品进入批量生产销
售阶段后,销售对象一般仍然主要是上述委托研发单位,未来短期内,中捷时代
的客户结构仍将呈现出较为集中的情况。
为降低少数客户业务波动对中捷时代收入和利润水平的影响,中捷时代将采
取以下应对措施:
(1)继续加强技术研发确保技术领先,做好生产管理确保产品量产后品质
稳定,做好现有主要客户的维护并进一步提升现有主要客户业务规模。
(2)利用自身在高端军用航空市场的技术优势,积极拓展地面武器等其他
军用市场新客户。
(3)在军用市场稳固基础上,适当拓展民用市场。
3、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中捷时代主要原材料主要为各种电子元器件,部分芯片为国外进口产品,绝
大多数材料国内供应,北京地区军工配套能力较强,市场供应较为充足。各主要
原材料价格波动不大,长期呈下降趋势,对中捷时代利润影响较小。由于中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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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代生产不需要大规模的机械加工工艺,对于水电气煤等传统制造业能源要素需求
较少,能源供应充足。
4、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中捷时代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总
期间 供应商名称
(元) 额比例(%)
2015 年 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3,630,383.40 61.81
2014 年 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1,503,307.00 29.23
中捷时代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各种通用电子元器件、结构件配套件以及试验外
协服务等,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供应较为充足,不存在垄断供应情况,亦不存在对
单一供应商的重大依赖。2014 年及 2015 年中捷时代前 5 名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
为 29.23%和 61.81%,2015 年前 5 名供应商采购占比达到 61.81%,集中度出现
较大增幅,主要原因是 2015 年中捷时代向供应商集中采购通用电子元器件用于
项目的研制,本次向该供应商集中采购可以取得一定的优惠价格,2014 年中捷
时代向该供应商采购金额较小,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八、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公司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
中捷时代的核心技术为卫星定位导航领域多模卫星接收机的优化算法研究
以及天线、接收机小型化芯片化研究。中捷时代在接收机和天线产品的研制过程
中,在高灵敏度军码快速捕获、抗压制型、转发型干扰、高动态稳定跟踪、多模
组合导航和联合定位结算等关键技术方面均取得了重大的突破,这几项技术目前
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1、高灵敏度军码快速捕获技术
中捷时代研制的卫星导航接收机在设计中基于 FFT 的频域伪码相位并行搜
索方法,实现了低载噪比、高动态条件下卫星导航信号的快捕。在“北斗二号空
对地精确打击典型应用系统”示范工程项目中,利用了基于匹配滤波+FFT 的改
进捕获方法,进一步提高 BD-2 军码的直捕性能,可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军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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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获跟踪,从而快速实现卫星接收机的定位定向。
2、抗大功率快时变窄带干扰技术
抗大功率快时变窄带干扰技术采用了基于重叠选择反加窗的频域窄带干扰
抑制方法。该方法首先通过重叠选择反加窗的方法降低了卫星信号的失真,提高
了干扰抑制相关输出 SNR;其次,该方法采用改进的干扰检测门限计算方法,
实现了最少干扰谱线点数扣除,降低了窄带干扰抑制对信号与本地伪码自相关特
性造成的影响。实现了大功率快时变环境下卫星接收机的定位定向,大大提高了
窄带抗干扰性能,增加了卫星接收机的环境适应性。
3、抗大功率快时变宽带干扰技术
在不增加阵元的情况下,能使阵列的自由度对于非满带信号大大增加,可以
抑制的干扰数目增加,且具有在宽带内处理干扰的能力,从而使抗干扰能力有质
的提高。然而,引入时间延迟单元后的联合空时处理在计算量上的增加是很大的,
对处理器提出更高要求。当干扰场景快变时,常规的抗干扰方法性能下降,主要
是因为收敛速度跟不上。基于 LMS 迭代处理的空时自适应处理技术由于存在收
敛时间,无法适应快变的干扰场景。因此,为了实现抗干扰处理的即时收敛,采
用了需要研究基于批处理的抗干扰技术。实现了大功率快时变环境下卫星接收机
的定位定向,大大提高了宽带抗干扰性能,增加了卫星接收机的环境适应性。
4、高动态稳定跟踪技术
在利用卫星信号进行导航、定位的过程中,卫星和用户接收机处在相对运动
之中,彼此的速度和加速度都会在一定范围内变化(尤其在远距离时),这会导
致多普勒频率及其变化率也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扩频接收机通道处理必须合理设
计载波频率和相位的跟踪环路,既要解决动态环境下信号动态跟踪问题,又要保
证频率和相位跟踪的精度。因为相位跟踪精度直接决定着差分伪距的测量精度。
在动态环境下,由于多普勒频移的时变性,直接跟踪载波相位有较大的难度;
为了提高动态跟踪能力,势必增加环路带宽,而增加环路带宽就会引入较大的跟
踪误差。为了解决动态环境跟踪能力和提高跟踪精度的矛盾,扩频接收机通道处
理载波环设计采用锁频环+锁相环的混合载波跟踪方法。锁频环直接跟踪载波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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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通过载波鉴频器输出多普勒频率估计误差,具有较好的动态性能,但跟踪精
度却比锁相环的低。而锁相环直接对载波相位进行跟踪,通过载波鉴相器提取相
位估计误差,当环路闭合稳定时有较高的跟踪精度,但锁相环动态跟踪能力差。
因此,锁频环+锁相环混合跟踪可以在提高动态跟踪能力的同时,保证跟踪精度。
正常的载波跟踪模式是锁频环,当频差减小到一定的阈值时,转入锁相环跟踪。
根据动态的变化情况,环路自动实现锁相环和锁频环跟踪方式的切换。
此外,利用载波跟踪结果辅助码跟踪,消除码序列的动态,使码跟踪环路可
工作在很窄的带宽下,从而实现了高精度的码相位跟踪。
(二)中捷时代未来技术研发方向
中捷时代未来的主要研究方向为卫星、惯性导航的紧耦合技术以及北斗多频
载波相位差分定位技术。
1、卫星、惯性导航的紧耦合
卫星、惯性导航的紧耦合是目前导航定位的主要发展方向。单一的的惯性导
航系统和卫星导航系统都存在着自身难于克服的缺点,纯惯性导航系统随着时间
的累积,引起误差累计,导致精度逐渐降低;卫星导航系统和惯性导航系统两者
之间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将两者组合在一起,通过卫星导航系统信息实时对惯性
导航系统进行误差修正;同时,在无法接收卫星信号时,惯性导航系统可以在一
定时间内保证定位的精准性。这样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其整体性能要
远优于各自独立系统。既提高了单一惯性导航系统的性能,又弥补了卫星导航系
统的不足。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美、英、法等国的军方和一些民用部门开始对卫星、
惯导紧耦合技术表示出兴趣,一些主要的卫星、惯导制造厂家纷纷投入力量研制
紧耦合导航系统,目前研制出了采用 IFOG 光线陀螺的紧耦合组合导航系统。我
国对于紧耦合组合导航的研究起步较晚,存在着一定差距,还有一些理论和技术
问题亟待解决。目前,中捷时代已针对紧耦合组合导航中的误差估值、Kalman
滤波、系统建模及精度分析、精度补偿等多个关键技术进行了大量深入的工作,
在理论验证和测试过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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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时代随着紧耦合技术的深入研究与技术成熟,将会改善导航系统的精
度,提高系统的抗干扰能力,降低导航系统的成本,增强导航系统的可靠性,具
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产品价值。
2、北斗多频载波相位差分定位
随着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迅速发展,如何提高其定位精度成为目前的研
究热点。目前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主要采用单点定位和伪距差分定位,其定位精度
只能达到 1 米左右,无法满足高精度的测量需求。为了削弱卫星钟差以及卫星信
号在传播过程中受到大气折射误差的影响,可以利用北斗系统的多频载波相位观
测量,载波相位测量的观测量是接收机所接收的卫星载波信号与本振参考信号的
相位差, 从而测定卫星载波信号在传播路程上的相位变化值,以确定信号传播的
距离。不使用码信号, 误差不受码控制的影响。
通过恰当的系数分配构建集合无关和电离层无关的线性组合模型,可在组合
观测量波长和观测量噪声两方面取得最佳性能,实现快速求解整周模糊度,改善
整周模糊度的解算成功率,进一步提高差分定位精度,能够将定位精度提高到厘
米甚至毫米级别。
目前,国内对于北斗多频相位差分定位的研究还比较少,中捷时代目前已利
用北斗 B1、B2、B3 三个频点载波相位的多频观测值,开展了北斗多频载波相位
差分定位技术的多项应用研究,一些成果已经应用在现有的型号项目中。多频载
波相位差分定位技术能够扩充中捷时代在机载导航设备精密近场着陆、大地勘
测,单兵作战精确测量等领域的市场空间。
(三)研发组织管理情况
为保证研发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技术创新,中捷时代建立了军品科研领导
小组。军品科研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总工程师及各部门经理组成,是中捷时代
军品科研项目的评议机构,全面负责军品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军品科研领导小组
的主要职责包括:
1、参与制定并审议军品科研工作重大决策、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对军
品科研方向、军品科研规划、军品科研计划、军品科研任务提出决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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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军品科研和项目立项、新技术的引进、重要科技成果和项目的开发、
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等进行论证决策。
3、参考技术委员会(总工程师及各项目经理)意见,初步鉴定军品科研项
目的设计及其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实用性,对军品科研课题立项、经费分
配进行审议。
(四)研发项目流程
中捷时代的具体研发项目一般分为以下阶段:
1、需求分析与方案阶段
本阶段主要目的是通过对顾客有关的要求﹙合同、 技术协议﹚进行分析和
探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形成较切实可行的研制方案。在本阶段需要完成的
主要工作如下所示:
(1)明确项目负责人,完成研制任务时间节点;(2)确定产品组成;(3)
提出技术攻关项目、计划安排、技术途径等;(4)提出必要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时
机;(5)项目负责人编制技术流程;(6)计划部编制计划网络图;(7)质量部编
制《标准化大纲》、《质量保证大纲》并设置质量控制点和活动,如评审、验证、
试验、确认;(8)产品软件设计和开发的工程化要求;(9)对选用的新材料、新
器材应编制试验和鉴定计划;(10)要进行产品特性分析,为关键件(特性)、重
要件(特性)的确定提供依据;(11)应对开发过程中内、外组织与技术接口予
以明确,对于技术接口关系应以任务书(协议书)的形式明确。
2、研制阶段
工程研制阶段一般划分为初样阶段和试样阶段。
初样研制阶段主要目的是通过初样的研制,验证产品的功能和性能是否基本
满足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要求。初样研制阶段要达到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试制和
试验,使产品的功能和性能基本满足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要求,接口的合理性
和正确性得到验证,对产品进行了环境适应性摸底试验。
(1)初样阶段的主要工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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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逐级分解下达任务书,开展技术设计;b.协调各分系统间的机械、电器接
口参数和结构;c.进行“六性”设计、系统功能分析;d.开展可靠性预计工作,
确定可靠性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完善技术设计;e.编制关键件、重要件清
单,并在相关文件上进行标识;f.按照软件工程实施规范,进行各类软件的开发;
g.开展工艺方案和工艺攻关,组织工艺文件编制和工装设计;开展测试、调试设
备的研制,进行生产准备,并对设计图的可制造性进行审查和验证;h.开展初样
产品的试制;i.按照验收测试大纲﹙技术条件﹚的要求,对分系统、组件的主要
技术指标进行逐项测试、检验;j.对初样产品所用器件进行环境应力筛选,对样
机进行老练等;k.进行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的摸底试验;l.确定系统试样状态,
为试样状态样机试制做好准备。
(2)试样阶段主要目的是通过试样的研制,验证产品是否全面达到合同、
技术协议规定的指标要求,是否完全满足使用环境的要求。通过试样阶段,产品
可靠性经过鉴定基本满足要求,形成了能够生产出合格产品的工艺文件等。试样
研制阶段的主要工作如下:
a.完善产品状态;b.设计图纸工艺审查、会签;c.技术设计评审;d.图纸归档;
e.下达生产任务;f.生产准备、物资配套;g.生产、调试;h.各相关试验,环境适
应性、可靠性鉴定试验;i.验收;j.产品出厂前评审。
3、鉴定阶段
鉴定阶段包括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
设计定型主要依据项目合同、技术协议以及用户对设计鉴定的要求和规定,
检查产品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是否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用以对设计鉴定产品
进行确认与武器系统配套的产品,按武器系统要求进行鉴定试验;自主开发项目
按相应的规定要求进行试验。一般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设计定型试验大纲、组织
设计定型试验、设计定型审查。
生产定型在完成设计定型并经小批量试生产后,正式批量生产前进行,具体
要求在批准设计定型时明确。一般程序主要包括:工艺和生产条件考核、部队试
用、生产定型试验、申请生产定型审查。生产定型并不是产品实现销售的必备阶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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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军品设计定型的具体程序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总 装 部 批 准 并 于 2007 年 12 月 27 日 发 布 实 施 的
GJB1362A-2007《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军工产品的定型程
序、内容和要求。军工产品按其级别分为一级定型、二级定型,一级军工产品由
一级定委审批定型,二级军工产品由二级定委审批定型。一级定委是国务院、中
央军委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的简称,二级定委是一级定委按军工产品类别设立的
专业定型委员会的简称。军工产品设计定型一般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1)申
请设计定型试验;(2)制定设计定型试验大纲;(3)组织设计定型试验;(4)申
请设计定型;(5)组织设计定型审查;(6)审批设计定型。
中捷时代的产品为三级航空军品或三级以下产品。根据《空军三级航空产品
鉴定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研制产品应先设计定型再进行生产鉴定,生产批量
很小或研制协议要求不进行生产鉴定的航空产品,可只进行设计鉴定;三级产品
由空军装备采购部门(或委托空军有关军事代表局)会同主管工业部门或军工集
团公司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由空军装备采购部门和主管工业部门或军工集团公司
联合批复;空军装备采购部门(或委托空军有关军事代表局)单独组织鉴定的,
由空军装备采购部门批复;三级以下产品由军事代表室和承制单位共同组织鉴
定,联合报空军装备采购部门和主管工业部门或军工集团公司备案。
(六)已经完成研发及正在研发项目情况
序
项目简称 涉及产品 用途 进展情况
号
XXX 弹载卫星接收装
1 卫星接收装置 为炸弹提供精确制导信息 设计定型
置
XXX 弹载抗干扰卫星 接收机、抗干扰 加改装替换原武器系统中的
2 设计定型
接收机 天线 GPS 卫星接收装置
XXX 弹载卫星抗干扰 试样转设
3 抗干扰天线 为炸弹提供精确制导信息
天线 计定型
XXX 机载抗干扰卫星 抗干扰卫星导航 向飞机的惯性导航系统提供
4 设计定型
导航接收装置 接收装置 卫星导航信息
XXX 机载抗干扰卫星 卫星天线 向飞机的惯性导航系统提供
5 设计定型
导航接收装置 抗干扰处理器 卫星导航信息
XXX 无 人 机
试样转设
6 BD-2/GPS/GLONASS 卫星导航接收机 为无人机提供卫星导航信息
计定型
卫星导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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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遥控空投系统-通
卫星导航模块、 使空投货台向预定的目标位 试样转设
7 讯导航系统卫星导航模
地面监控软件 置滑翔、投放 计定型
块及地面监控软件
用于提供单兵跳伞过程中高
XXX 高空跳伞定位装
8 定位装置 度、方位、时间、速度、目 设计定型
置
标点位置等信息
通信显示模块、
XXX 车队无线电通信 车与车之间的通信及指挥调
9 GPS/BD 卫星接 设计定型
及定位系统 度
收模块
10 XXX 备件 插件板、组合 国产化,替换俄制产品 设计定型
BD-2/GPS 接 收 机 、 接收机、定位导 用于行军导航和阵地勘探
11 BD-2/GPS 定位导航仪、 航仪、定位定向 等,实现地理位置及“真 设计定型
BD-2/GPS 定位定向仪 仪 北”方向的准确定位定向
GPS/BD-2 定位授时模 GPS/BD-2 定 位 加装于雷达,为雷达组网提
12 设计定型
块 授时模块 供精确授时
九、主要管理层、核心人员情况
(一)董事
中捷时代未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侯又森先生担任,任期三年。
侯又森先生,195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入
伍,1978 年至 1982 年在南京理工大学(原华东工学院)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1983 年至 1994 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服军役;1995 年至 1999 年,
担任深圳休普特电子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职务;2000 年至 2005 年,担任北京中
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职务;2006 年 2 月至今,担任北京中捷时
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监事
中捷时代未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唐庆先生担任,任期三年。
唐庆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至
1997 年,就职于中国投资银行总行;1997 年至 1999 年,就职于广东国民信托投
资有限公司;1999 年至 2004 年,担任原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营业部
副总经理;2004 年至今,担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线总监。
(三)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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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时代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3 名,由股东会或执行董事聘任,任期三年,可
以连聘连任。中捷时代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侯又森先生简历情况参见本节(一)董事。
王国强先生,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毕
业于北京邮电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2 年 3 月至 2010 年 12 月,担
任中国科学院空间中心生产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7 月,担任北京博海舰
军机电技术研究所质量经理;2012 年 7 月至今,担任中捷时代副总经理。
刘凤荣女士,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职称。
1981 年毕业于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1981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担
任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 年 12 月至今,担任中捷时代财务
总监。
(四)核心人员
王勇志先生,195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
师职称。1970 年,毕业于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通信与系统专业。1970 年 7 月-1998
年 7 月,在总参第 57 研究所服役;1998 年 7 月至 2009 年 5 月,在总参第 58 研
究所服役;2009 年 8 月至今,担任中捷时代总工程师。参与过国内多项大型项
目的工程总体论证、设计和研发,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1 项,军队级科技进
步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3 项;三等奖 2 项。
张振波先生,197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职称。
1998 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本科学历。1999 年 7 月至 2004
年 6 月,担任北京瑞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8 月,
担任华泰贝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3 月,担任成捷
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 年 3 月至今,担任中捷时代副总工程
师。
王亚雷先生,198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职称。
2002 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工程与信息专业,本科学历。2002 年 8 月
至 2005 年 6 月,担任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 年 6 月至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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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担任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8 月,担
任北京华大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 年 8 月至今,担任中捷时代副总工
程师。
宋勇先生,198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
职称。2007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信息与信号处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7 年 8 月至 2015 年 1 月,担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九研究院第 704 研究所电
子工程部主任助理,任职期间主要承担卫星通信信号的调制体制识别及遥控非同
步脉冲串 FPGA 的研制工作;2015 年 1 月至今,担任中捷时代总经理助理。宋
勇在国内核心期刊及重要会议上发表过《基于谱相关的卫星通信调试方式的识
别》、《MPSK 信号调制方式识别研究》等论文 10 余篇。
杨涛,1976 年 0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职称。1996
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人力资源专业,学士学位。1996 年 6 月至 1999 年 9 月,
担任首钢总公司第三线材厂人事科长;1999 年 9 月至 2004 年 11 月,担任首钢
集团(总公司)人事部科员;2005 年 2 月至 2009 年 8 月,担任北京新基石科贸
有限公司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5 月,担任北京塞尔瑟斯仪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人事经理;2013 年 8 月至今,担任中捷时代人力行政部总监。
(五)技术顾问
李鸿志,193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工程院院
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瞬态力学专家,中间弹道学创始人。1961 年毕业
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曾从事南京理工大学(原华东工学院)从事瞬
态力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历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1988 年起任校长。是国
务院学位委员会兵器科学与技术评议组召集人、国家教委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委
员、全国弹道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弹道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中国兵工学会常务理事、弹道学会理事长、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第三届
学科专家组成员、江苏省发明协会理事。多次被评为国家、省市级先进工作者和
劳动模范,1991 年获“兵器工业功勋奖”,1992 年获国防科工委光华科技基金特
等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王泽山,193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工程院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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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含能材料专家。从事含能材料方面的教学
与科学研究,研究了发射药及其装药理论;发明低温感技术,提高了发射效率,
使发射威力超过国外同类装备的水平;研究和解决了废弃火炸药再利用的有关理
论和综合性处理技术。王泽山发明的“低温度系数发射药、装药技术及加工工
艺”获 1996 年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库存过期火药和退役报废炸药的再利
用技术”获 1993 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发表学术论文 100 多篇,出版专著
14 部。
十、中捷时代员工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捷时代员工总人数为 35 人。
(一)员工专业结构
项 目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管理及行政人员 8 22.86%
研发技术人员 21 60.00%
生产人员 3 8.57%
其他人员 3 8.57%
合 计 35 100.00%
(二)员工受教育程度
学 历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研究生及以上 4 11.43%
大专及本科 25 71.43%
中专 2 5.71%
高中及以下 4 11.43%
合 计 35 100.00%
(三)员工年龄分布
年 龄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50 岁以上 3 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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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岁(含) 4 11.43%
30-40 岁(含) 14 40.00%
30 岁(含)以下 14 40.00%
合 计 35 100.00%
十一、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一)安全生产
中捷时代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活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
捷时代制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部内部管理
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可靠
稳步开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捷时代不存在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处罚的情况。
(二)环境保护
中捷时代自成立以来,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
规章及各级政府的相关规定,没有受到任何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
中捷时代的生产主要为电子设备的组装及调试,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业
务,无工业废水、废气、废物排出。
2014 年 5 月 19 日,中捷时代取得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
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卫星导航系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丰环保审字【2014】密 3 号)。2015 年 7 月 7 日,中捷时代取得北京市丰台
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丰环验收字
【2015】第 51 号)。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北京中捷时代航空
科技有限公司卫星导航系统生产(报告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丰
环保验字【2015】密 2 号),同意中捷时代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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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由于中捷时代的产品全部为军品,中捷时代制订了严密完整的质量控制流
程,并通过了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和国家国防科技工
业局授权机构)关于 GJB9001B-2009 标准认证,取得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委
员会颁发的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我国军品采购采用派驻军代表进行监督
的制度,以保证武器装备的研制进度、生产质量和进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中捷时代在军品的研制和生产方面,未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重大进度延迟。
十三、生产经营资质及认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捷时代已取得的主要资质、认证如下:
序
名称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
1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 2017年7月29日
地方税务局
2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2018年10月14日
3 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 2020年7月
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
4 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2020年1月21日
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
5 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 2016年9月25日
十四、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情况
(一)最近三年股份转让、增资、改制情况
1、2012 年 10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3 月 24 日,中捷时代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侯又森将其对中捷时代
的 2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唐庆,周骏将其对中捷时代的全部出资额 80 万元
分别转让给自然人李克吾 50 万元、唐庆 30 万元。各方分别签订《出资转让协议
书》。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已经于 2012 年 10 月 24 日办理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捷时代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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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侯又森 830.00 83.00
2 李国华 50.00 5.00
3 李克吾 50.00 5.00
4 唐 庆 50.00 5.00
5 董建民 20.00 2.00
合 计 1,000.00 100.00
2、2014 年 8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7 月 23 日,中捷时代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李国华将其对中捷时代
的 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侯又森。2014 年 8 月 11 日,双方签订《转股协
议》。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已于 2015 年 3 月 9 日办理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捷时代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侯又森 880.00 88.00
2 李克吾 50.00 5.00
3 唐 庆 50.00 5.00
4 董建民 20.00 2.00
合 计 1,000.00 100.00
3、2015 年 3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3 月 23 日,中捷时代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董建民将其对中捷时代
的 2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侯又森,侯又森将其对中捷时代的 150 万元出资
额转让给中科鑫通。股权转让各方分别签订了《转股协议》。
中捷时代已于 2015 年 5 月 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本次出资完成后,
中捷时代的股权结构及资本实收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侯又森 750.00 75.00
2 李克吾 50.00 5.00
3 唐 庆 50.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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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4 中科鑫通 150.00 15.00
合 计 1,000.00 100.00
在此次股权转让时,芯通信息拟对中捷时代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3 月,中捷时代、侯又森、唐庆、李克吾、中科鑫通与芯通信息签订
《关于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书》(下称“《增资协议》”),
约定芯通信息以 3,500 万元认购中捷时代新增出资 150 万元,占增资完成后中捷
时代注册资本的 13.04%,芯通信息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款
1,000 万元。前述各方同时签订了《关于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
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一)》(下称“《增资补充协议》”),对中捷时代及原股东的回
购、芯通信息的权利、中捷时代的公司治理等进行了约定。2015 年 6 月 2 日,
芯通信息于向中捷时代支付了 1,000 万元款项。
2015 年 8 月 2 日,中捷时代、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与芯通信息签订《协
议书》,芯通信息自愿放弃对中捷时代的增资,约定《增资协议》、《增资补充协
议》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即行终止,芯通信息已向中捷时代支付的 1,000 万
元首期款,由中捷时代在本次交易完成(包括侯又森、中科鑫通、唐庆持有的中
捷时代共计 51%股权过户至伟星股份名下;侯又森、中科鑫通、唐庆取得本次交
易的对价,交易完成日以发行人公告为准)后三个工作日内返还给芯通信息;芯
通信息不再对中捷时代进行增资,也不再享有《增资协议》、《增资补充协议》中
约定的其他权利,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中捷时代、芯通信息在《增资协议》、
《增资补充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即行终结;本次交易未能在协议签署后 12 个
月内完成,则各方另行商议。
4、2015 年 5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5 月 15 日,中捷时代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李克吾将其对中捷时代
的 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人侯又森。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订《出资转让协
议书》。
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已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办理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手续。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捷时代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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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侯又森 800 80.00
2 唐 庆 50 5.00
3 中科鑫通 150 15.00
合 计 1,000.00 100.00
(二)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除本次交易评估外,中捷时代最近三年不存在评估事项。
(三)最近 3 年的交易价格与本次评估价格的差异分析
中捷时代最近三年的股权转让价格均低于本次评估的价格,主要是由于:相
关交易属于股东与受让方之间谈判协商的结果,交易双方存在一定的朋友关系或
者雇佣关系,且相关交易未进行评估,因此该等交易价格与本次评估价格不具有
可比性。
中科鑫通受让中捷时代股权以及芯通信息原定对中捷时代增资的价格均低
于本次评估的价格,主要是由于中捷时代最近三年处于产品及技术研制积累阶
段、未来业绩尚未完全体现,且未对中捷时代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中捷时代
股东亦未对中捷时代未来的盈利作出承诺,因此该等交易的定价未能充分反映中
捷时代的未来盈利能力。
十五、本次交易已取得中捷时代全体股东的同意
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为中捷时代的全部股东。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
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中捷时代全体股东均同意参
与本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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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第五章 本次发行股份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份概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侯又森、中科鑫通。
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伟星集团、章卡鹏、张三云、谢瑾
琨。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由于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为
充分反映公司股票最近表现,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购买资产及配套募集资金所
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本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基
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1、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数量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捷时代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中捷
时代全部权益价值为 30,311.63 万元,经协商确定以 15,300 万元作为本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捷时代 51%股权的交易价格。根据上述交易价格及前述购
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价格 12.59 元/股计算,公司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为 6,219,222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50%(不
考虑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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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数量
根据购买标的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对价及本次交易发行费用计算,本次交易
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将不超过 12,152,502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85%;募集金额不超过 15,300 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
整。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补
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若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失败,则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债务
融资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重组法律法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及公司决策制度,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及以
增资或借款的方式向中捷时代补充流动资金。
(六)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锁定期
本次交易完成后,取得股份的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伟星集团、
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取得上市公司增发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此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限售期内,由于伟星股份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
持的伟星股份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
根据《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
让。
控股股东伟星集团、实际控制人章卡鹏、张三云出具承诺函,承诺:“本次
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 12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
10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人管理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前所持有伟星股份的股份,也
不由伟星股份回购上述股份。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实际控制人章卡鹏、张三云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如本人/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
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
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
情节,本人/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八)期间损益
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内所产生的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所发
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交易对方按各自所转让的中捷时代股权占合计转让的
中捷时代股权的比例,以现金向上市公司补足。
标的资产交割后,由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对中捷时代进行专项审计,确定
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
(含 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
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如存在亏损,则交易对方应当于前述专
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上市公司。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伟星股份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
东共享。
中捷时代于评估基准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保荐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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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本公司聘请安信证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具有保荐人
资格。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公司拟向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捷时代 51%
的股权,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152,502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公司本次交易
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交易前 重组完成后 募集配套资金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例(%) (股) 例(%) (股) 例(%)
伟星集团 125,766,361 30.56 125,766,361 30.11 131,918,863 30.69
章卡鹏 27,058,498 6.58 27,058,498 6.48 30,058,498 6.99
张三云 17,913,847 4.35 17,913,847 4.29 19,913,847 4.63
谢瑾琨 11,825,489 2.87 11,825,489 2.83 12,825,489 2.98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228,945,093 55.64 228,945,093 54.81 228,945,093 53.26
侯又森 - - 4,432,089 1.06 4,432,089 1.03
中科鑫通 - - 1,787,133 0.43 1,787,133 0.42
合计 411,509,288 100.00 417,728,510 100.00 429,881,012 100.00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完成的备考报
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万元) 215,311.33 236,040.46 213,109.39 231,811.17
总负债(万元) 28,642.26 40,032.77 32,245.69 42,3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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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184,426.18 192,653.25 178,706.97 186,570.22
产(万元)
资产负债率(合并)(%) 13.30 16.96 15.13 18.26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营业收入(万元) 187,371.90 190,709.98 184,862.89 186,593.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24,758.18 25,121.99 23,600.40 23,553.96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1 0.61 0.58 0.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6 13.37 13.59 12.97
注:上述计算未考虑配套融资发行股份部分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一)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和预期收益
公司拟向伟星集团、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配套融资金额拟不超过15,30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合计15,300万元,配
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具体用途如下:
序号 用途 金额(万元)
1 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7,470
2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900
3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6,930
合计 15,300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本次交易的重组绩效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协议约定,本次重组交易总对价为 15,300 万元。为了
更好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借助资本市场的融
资功能支持公司发展,本次交易中拟向伟星集团、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300 万元,其中 7,47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
对价;6,930 万元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为标的公司军工业务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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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提供支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本次交易的重组绩效。
2、上市公司、标的资产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已有明确用途
报告期内各期末,伟星股份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1,325.76 万元、28,828.51
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5.13%、13.30%。伟星股份资产负债率较低主要原因
为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较好,服装行业近几年处于收缩状态,且公司一直秉承稳健
经营的理念,未进行信用扩张。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8,861.30 206,849.10 199,297.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4,966.24 173,670.35 163,844.80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895.06 33,178.75 35,452.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222.15 28,269.18 2,053.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111.54 40,332.81 13,729.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89.39 -12,063.63 -11,675.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50.00 26,196.72 1,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847.70 44,450.36 51,421.1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97.70 -18,253.64 -50,321.1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4.1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487.85 2,860.45 -26,545.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753.04 41,240.89 38,380.44
伟星股份报告期内现金流情况较为均衡,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保
持了较为稳定的货币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伟星股份合并报表中货币
资金余额为 28,828.51 万元,其中:保证金 75.47 万元、可供支配货币资金 28,753.04
万元,主要用于公司每月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公司经营活动月需流动资金在
1.5 亿至 2.0 亿区间。上市公司期末的货币资金已有明确的使用计划,目前账面
可用资金不能满足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用途。
同时,伟星集团、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分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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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际控制人、董事等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愿意通过认购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增发
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大股东及董事高管的增持股份有助于公司未来融
资。伟星股份确立了传统+新兴双主业的发展战略,较低的资产负债率及充足的
现金储备有助于未来公司实施产业拓展与并购战略。
报告期内各期末,中捷时代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25.07 万元、251.41 万元,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3.30%、66.70%。中捷时代处于快速发展期,且由于规模较
小融资渠道不丰富,货币资金较为紧张,资产负债率较高。中捷时代前期的研发
产品成果将逐步进入军方客户的批量采购阶段。中捷时代进行批量生产需要补充
较大规模的流动资金进行原材料采购等。此外,中捷时代在新厂房建设及运营、
前瞻性研发、生产线扩建等方面面临资金需求。作为典型的“轻资产”公司,中捷
时代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融资的空间相对有限,目前账面货币资金余额难以满足
未来快速发展的需要。
综上,上市公司、标的资产期末的货币资金已有明确的使用计划,目前账面
可用资金不能满足未来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发展目标,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
3、配套募集资金补充中捷时代流动资金的测算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对中捷时代 2016 年-2018 年营业收入、净
利润的测算,并结合中捷时代资产周转效率的历史平均水平,对 2016 年-2018
年的预计流动资金需求额进行测算。
(1)测算依据
参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0
年第 1 号)中有关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试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销售收入×(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1-上年度销售
利润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结合了中企华出具的《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中捷时代
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1276 号)中,
对中捷时代 2016 年-2018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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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根据天健审【2015】685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经审计的中
捷时代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6 月财务报表,计算各项经营性流动资
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周转情况,并假设 2016 年-2018 年的资产周转情况与资产周
转率的历史平均水平保持一致。
据上述测算 2016 年-2018 年的营运资金需求量。
(2)测算假设的具体情况
①预计营业收入及营业收入年增长率
项目 2015 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营业收入(万元) 3,962.60 10,410.00 17,670.00 19,670.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 162.71 69.74 11.32
注 1:2015 年营业收入预测数来源于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中捷时代 2015 年
1-6 月数据以及经中企华评估预测的 2015 年 7-12 月数据之和。
注 2:2016 年-2018 年营业收入预测数来源于中企华关于本次交易出具的评估
报告。
②销售利润率的测算
项目 2015 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3,962.60 10,410.00 17,670.00 19,670.00
净利润(万元) 981.50 2,982.48 5,992.32 6,504.74
销售利润率(%) 24.77 28.65 33.91 33.07
销售利润率根据经中企华评估的 2015 年-2018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预测
数,计算出未来各期销售利润率测算数。
③资金周转率的预测
中捷时代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及经营性流动负债周转情况及其历史平均水
平如下:
项目 本次假设指标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11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存货周转率(次/期) - 0.57 2.36 0.41
存货周转天数 447 318 153 87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期) - 0.45 2.79 1.76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244 398 129 205
应付账款周转率(次/期) - 0.76 3.03 0.72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 285 237 119 500
预付账款周转率(次/期) - 4.70 26.95 25.83
预付账款周转天数 22 38 13 14
预收账款周转率(次/期) - 9.16 9.66 2.46
预收账款周转天数(次/期) 68 20 37 146
注 1:应收账款周转次数(次/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注 2:预收账款周转次数(次/期)=营业收入/预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注 3:存货周转次数(次/期)=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注 4:预付账款周转次数(次/期)=营业成本/预付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注 5:应付账款周转次数(次/期)=营业成本/应付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注 6:周转天数=180/周转次数(2015 年 1-6 月指标的计算方式);周转天数=360/周转
次数(2013 年、2014 年指标的计算方式)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平均水平计算如下: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次/年)=360/(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预付
账款周转天数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账款周转天数)
=360/( 244+447+22-285-68)=1
假设中捷时代 2016-2018 年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与历史水平一致,即营运资金
周转次数为 1。
(3)新增流动资金需求预测
结合中捷时代 2015-2018 年营业收入及销售利润率预测情况,基于中捷时代
经营效率历史平均水平进行预测,公司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营业收入增加
11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所新增流动资金需求测算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预计销售收入=A 3,962.60 10,410.00 17,670.00 19,670.00
预计销售利润率=B 24.77 28.65 33.91 33.07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C 1 1 1 1
营运资金需求量
2,981.06 7,427.54 11,678.10 13,165.13
D=A×(1-B)/C
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量 - 4,446.47 4,250.57 1,487.03
经上述测算 2016 年-2018 年中捷时代将新增流动资金需求 10,184.07 万元。
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15,300 万元,其中 7,47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
价;6,930 万元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低于上述测算的中捷时代未来三年
新增流动资金需求。
(三)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用途与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
务状况相匹配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215,311.33 万元,
其中流动资产为 93,715.81 万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00 万元,占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的 7.11%,流动资产的 16.33%。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金额占公司资产规模的比例较为合理,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
务状况相匹配,有利于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推动公司的整体发展。
(四)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6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
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以 2011 年 2 月 16 日公司股
本总额 207,411,04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2.5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51,576,966 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 7.33 元,共计募集资金 37,805.92 万元,坐
扣承销、保荐费用和配股登记手续费 955.1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6,850.76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
下:
11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投资进度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3)=
(2) 态日期
变更) (2)/(1)
深圳市联星服装辅
料有限公司高档拉 否 8,850.00 8,850.00 8,874.61 100 2013 年 2 月
链扩建项目
深圳市联星服装辅
料有限公司高品质 是 9,836.00 7,820.45 7,820.45 100 2012 年 8 月
钮扣扩建项目
公司高档拉链技改
是 9,451.30 11,466.85 11,466.85 100 2013 年 8 月
项目
公司激光雕刻钮扣
是 7,915.00 5,855.02 5,855.02 100 2012 年 8 月
技改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是 - 2,059.98 2,059.98 100 -
合计 36,052.30 36,052.30 36,076.91 - -
(五)本次配套融资符合《关于并购重组配套融资问题》等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问题与解
答》等相关规定,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并购重组的特殊性,募集配套资金还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
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标
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
配套资金的 50%;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的,比例不超过 30%。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符合证监会规定,且配套资金的比例未超过拟
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
的 50%。
(六)其他信息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锁价方式的说明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伟星集团、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发行方
式采用锁价方式。通过以锁价方式进行配套融资,有利于本次重组的顺利实施、
保持上市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如下:
第一,以锁价形式认购配套融资将进一步保障本次重组的实施。选取锁价方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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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将有利于降低配套融资股份发行风险。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与上市公司签订
《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认购方拒不按照协议的规定缴付股份认购
价款的,认购方应当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发行人因认购方
违约而遭受的损失的,发行人有权就该损失继续向认购方追偿。
第二,本次以锁价方式进行配套融资的认购方为伟星集团、章卡鹏、张三云、
谢瑾琨。锁价方式的发行价格确定性强,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看
好公司发展前景、希望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来讲吸引力高于一般的财
务投资者。伟星集团、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分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根据相关规定,通过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相比于询价方式中的其他投资者,其股份
锁定期更长,更有利于保持上市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有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来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伟星集团、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认购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募
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对募集
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并予以实施为条件,若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失败,则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债务融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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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伟星股份货币资金余额
为 28,828.51 万元,且伟星股份作为上市公司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因此若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失败,伟星股份有能力以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
价以及以增资或借款的方式向中捷时代提供流动资金支持。
5、预测现金流中未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中捷时代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期现金流的预测仅考虑中捷时代自身资产及经
营情况,未考虑除中捷时代自身经营之外的因素,因此中捷时代预测现金流中未
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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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司与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
(二)标的资产
1、协议项下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
持有的中捷时代 51%的股权,其中,侯又森转让所持中捷时代 31%的股权,唐
庆转让所持中捷时代全部 5%的股权,中科鑫通转让所持中捷时代全部 15%的股
权。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捷时代的股权结构将变更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伟星股份 510 51%
2 侯又森 490 49%
合计 1,000 100%
(三)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1、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标的公司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1276 号《评估报告》,确认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 年 6 月 30 日)采用
收益法的评估价值为 30,311.63 万元。各方同意根据该评估价值,确定标的资产
的交易价格为 15,300 万元。
2、交易各方同意,上市公司将以向侯又森、中科鑫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以向唐庆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其中:向侯又森支付的对价,
60%以股份方式支付,40%以现金方式支付;向中科鑫通支付的对价,50%以股
份方式支付,50%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主要内容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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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股份的性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为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2、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
格,不低于伟星股份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 /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此定价基础上,
各方确定伟星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12.59 元/股。
伟星股份将向侯又森、中科鑫通发行 6,219,222 股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
有的中捷时代的 51%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价 支付股份
序号 交易对方 支付现金(元)
(元) (股)
1 候又森 93,000,000 4,432,089 37,200,000
2 唐 庆 15,000,000 - 15,000,000
3 中科鑫通 45,000,000 1,787,133 22,500,000
合计 153,000,000 6,219,222 74,700,0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最终股票发行数量与发行价格将以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如上市公司在
上述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有除权、除息(包括但不限于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应相应调整,具体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3、限售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交易各方的约定,侯又森、中
科鑫通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
让。限售期内,侯又森、中科鑫通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
4、上市地点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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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本次认购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5、滚存利润分配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前,伟星股份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
本次交易完成后伟星股份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6、期间损益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内所产生的收益由伟星股份享有;所发生的
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交易对方按各自所转让的中捷时代股权占合计转让的中捷
时代股权的比例,以现金向伟星股份补足。
标的资产交割后,由伟星股份年报审计机构对中捷时代进行专项审计,确定
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期间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
(含 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
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如存在亏损,则交易对方应当于前述专
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伟星股份。
(五)标的资产交割
本次交易各方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交割事
宜。交易对方应将所持中捷时代 51%股权变更登记至伟星股份名下。自交割日(工
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伟星股份享有和承担。
如因交割日前的事实或行为而引致的侵权、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未披露的账
外负债/或有负债等导致中捷时代或伟星股份受到损失的,由交易对方承担责任。
伟星股份应在协议生效后向侯又森、中科鑫通发行符合协议规定的股票,发
行的新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至侯又森、中科鑫通
名下。现金部分应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交易对方。
(六)过渡期
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交易对
方应当确保中捷时代按与以往惯例及谨慎商业惯例一致的方式使用资产、开展运
营活动,尽最大努力维护中捷时代使其保持良好状态,维护与中捷时代有关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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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和其他相关方的良好关系。
在过渡期内,除正常经营所需或者另有约定的以外,非经伟星股份同意,交
易对方保证中捷时代:
(1)不进行利润分配、借款、资产处置等行为;
(2)不得为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第三人提供资金、资源或担保;
(3)不得从事任何导致其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发生任何不利变化的任何交
易、行为。
(七)税费
因协议的履行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各方依法各自承担。因履行协议而发生
的信息披露费用,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承担。
(八)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协议
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均构成
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当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其他方为本次交易事宜而发生的券商费用、律师费用、审计费用、评估
费用、差旅费用等。
(九)协议的生效
协议自伟星股份、中科鑫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侯又
森、唐庆本人签字之日起成立,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且其中最晚成就之日起生效:
1、伟星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国防科工局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3、伟星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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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司与侯又森、唐庆、中科鑫通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书》。
(二)盈利承诺
交易对方承诺:中捷时代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合称“业绩承
诺期”)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分别不低于 1,000 万元、3,000
万元、6,000 万元,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
于 1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伟星股份委托负责年度审计工
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在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时,就中捷时代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的业绩承诺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与业
绩承诺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利润
差额以专项审核意见为准。
(三)补偿责任及补偿方式
如果中捷时代在业绩承诺期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期累积承诺净
利润,交易对方应就业绩承诺期累积实现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期累积承诺净利
润的部分对伟星股份进行补偿。补偿原则为:首先由侯又森、中科鑫通以其在本
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伟星股份进行补偿;不足以补偿时,由交易对方
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伟星股份进行补偿;对于侯又森、中科鑫通股份
补偿部分,伟星股份有权以 1 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注销。
补偿方式如下:
1、股份补偿
侯又森、中科鑫通需补偿的股份数量的具体计算公式为:应补偿股份数量=
(截至业绩承诺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业绩承诺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
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之和×伟星股份为购买标的资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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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全部股份数量。侯又森、中科鑫通按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
占伟星股份在本次交易中支付的股份对价的比例对伟星股份进行补偿。
若业绩承诺期内伟星股份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侯又森、中科鑫
通持有的伟星股份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侯又森、中科鑫通应补偿股份数应调整为:
按前述公式计算出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伟星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侯又森、中科鑫通应将现金分
红(以税前金额为准)的部分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
每股累计已获得的税前现金股利×应补偿股份数量。
2、现金补偿
如果侯又森、中科鑫通没有足够的伟星股份股票用于支付需补偿的股份(包
括但不限于因侯又森、中科鑫通减持伟星股份股份,或其所持伟星股份股份被冻
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由于担任伟星股份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总数不得超过 25%,而导致其可转让股份不足
以履行补偿义务的情况),则交易对方应当使用相应的现金予以补足。补偿现金
数=(截至业绩承诺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业绩承诺期期末累积实际净
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之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已补
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交易对方按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占伟
星股份在本次交易中支付的现金对价的比例对伟星股份进行补偿。
3、补偿的实施
若中捷时代业绩承诺期累积实现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期累积承诺净利润,
中捷时代业绩承诺的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当召
开董事会会议,并在董事会决议作出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董事会应按照上述约
定的计算公式确定侯又森、中科鑫通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以 1 元的总价回购相
关股份。
侯又森、中科鑫通应在伟星股份股东大会作出通过向侯又森、中科鑫通定向
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议案的决议日后 1 个月内,将其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伟星股
份账户,伟星股份应将取得的补偿股份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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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进行现金补偿,则伟星股份应在中捷时代业绩承诺的专项审核意见披露
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交易对方应补偿的现金金额。交易对方在收到伟星
股份通知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应以现金方式将其应承担的补偿金额一次性汇入伟
星股份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减值测试
在业绩承诺期期限届满时,伟星股份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
行价格+已补偿现金金额,则交易对方应向伟星股份另行补偿股份或现金,且交
易对方应优先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
补偿方式如下:
1、股份补偿
侯又森、中科鑫通另需补偿的股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
÷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已补偿现金数÷本次发行价格。侯又森、中科
鑫通按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占伟星股份在本次交易中支付的股
份对价的比例对伟星股份进行补偿。
如果业绩承诺期内伟星股份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侯又森、中科
鑫通持有的伟星股份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侯又森、中科鑫通另需补偿的股份数
调整为:按前述公式计算出的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伟星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侯又森、中科鑫通应将现金分
红(以税前金额为准)的部分作相应返还。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累计已获
得的税前现金股利×按前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
2、现金补偿
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因侯又森、中科鑫通减持伟星股份的股
份,或其所持伟星股份的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
转让,或由于担任伟星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总数不得
超过 25%,而导致其可转让股份不足以履行补偿义务的情况),由交易对方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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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补偿,另需补偿的现金数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前述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现金数。交易对方按
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占伟星股份在本次交易中支付的现金对价
的比例对伟星股份进行补偿。
3、补偿的实施
若存在减值的情况,中捷时代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
日内,伟星股份应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在董事会决议作出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董事会应按照上述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侯又森、中科鑫通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
并以 1 元的总价回购相关股份。
侯又森、中科鑫通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通过向侯又森、中科鑫通定向
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议案的决议日后 1 个月内,将其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伟星股
份账户,伟星股份应将取得的补偿股份予以注销。
如涉及现金补偿,则伟星股份应在减值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10 个工作日
内书面通知交易对方应补偿的现金金额。交易对方在收到伟星股份通知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应以现金方式将其应承担的补偿金额一次性汇入上市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
4、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
期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对标的资产的影响。
(五)税费
因协议的履行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各方依法各自承担。因履行协议而发生
的信息披露费用,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承担。
(六)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协议
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均构成
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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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自伟星股份、中科鑫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侯又
森、唐庆本人签字之日起成立,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且其中最晚成就之日起生效:
1、伟星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批准本次交易;
2、协议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生效。
三、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司与伟星集团、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签订了《募
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
(二)股份认购方案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伟星股份向配套募集资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2、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伟星股份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伟星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
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 12.59 元/股。伟星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金额/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认购方认购价格即伟星股份本次发行价格。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
日期间,伟星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对本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本次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
相应调整。
3、发行数量及认购对价
伟星股份同意向认购方发行合计 12,152,502 股股份,认购方同意以现金共计
15,300 万元认购伟星股份本次发行的 12,152,502 股股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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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认购股份数量 认购资金额
序号 认购方名称
上限(股) 上限(元)
1 伟星集团 6,152,502 77,460,000
2 章卡鹏 3,000,000 37,770,000
3 张三云 2,000,000 25,180,000
4 谢瑾琨 1,000,000 12,590,000
合计 12,152,502 153,000,000
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作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12 个月内,由伟星股份向认购方发行股份。
5、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6、限售期
认购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伟星股份股份,自发行结束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认购方由于伟星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认购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伟星
股份的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
宜。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前,伟星股份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新老
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
8、认购对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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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伟星股份发
出的《缴款通知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发行的认购对价以现金方式一
次性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伟星
股份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9、股票交付
在认购方支付上述认购对价后,伟星股份应尽快将认购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
10、其他
若因监管政策或监管机构要求对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等事项进
行调整的,以根据监管政策或监管机构要求调整后的数据为准。
(三)税费承担
各方因履行协议而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各方依法各自承担及缴纳。因履行
协议而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所作出的声明或承诺失实或严重
有误,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如认购方任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足额付款义务的,则每日按未缴纳认
购款项的千分之一向伟星股份支付违约金;若延期 10 个工作日仍未足额缴纳的
则视为放弃认购该部分未缴认购款项对应的股份,该方应按应缴纳认购款项的
10%向伟星股份支付违约金。
(五)协议生效
1、协议自伟星股份、伟星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章卡鹏、张三云、谢瑾琨本人签字之日起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
生效:
(1)伟星股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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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伟星股份股东大会同意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章卡鹏、张三云免于以要
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3)伟星股份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在协议成立后,各方均应积极努力,为协议的生效创造条件,任何一方
违反协议的规定并造成其他方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各方的原因致使
协议不能生效的,各方均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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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交易标的财务资料
天健会计师对中捷时代 2014 年度、2015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天健审[2016]128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投资者如需详细了解中捷时代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请阅
读本报告书所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14,009.58 1,250,701.69
应收票据 690,000.00 -
应收账款 40,133,782.04 11,358,830.20
预付款项 987,979.37 783,229.24
其他应收款 906,951.63 487,460.60
存货 1,385,460.42 5,001,740.96
流动资产合计 46,618,183.04 18,881,962.69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6,034,419.17 6,927,031.14
在建工程 245,000.00
无形资产 22,384.15 35,597.55
开发支出 5,682,312.86 9,491,822.41
长期待摊费用 171,971.39 224,938.0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156,087.57 16,679,389.16
资产总计 58,774,270.61 35,561,3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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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980,000.00
应付票据 74,750.00 61,479.00
应付账款 3,899,914.23 4,700,204.48
预收款项 600,000.00 600,000.00
应交税费 1,488,247.85 28,410.38
其他应付款 33,142,194.20 12,695,148.59
流动负债合计 39,205,106.28 26,065,242.45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39,205,106.28 26,065,242.45
股东权益:
股本 10,000,000.00 10,000,000.00
盈余公积 956,916.43
未分配利润 8,612,247.90 -503,890.60
股东权益合计 19,569,164.33 9,496,109.4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8,774,270.61 35,561,351.85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3,380,777.74 17,306,885.35
减:营业成本 15,325,844.44 12,173,698.92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561.60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4,799,543.02 4,305,737.41
财务费用 1,735,067.14 648,411.78
资产减值损失 - -
加:投资收益 28,027.4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548,350.54 177,47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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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加:营业外收入 130.00 -
减:营业外支出 10,247.8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538,232.74 177,475.64
减:所得税费用 1,465,177.8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073,054.93 177,475.64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1.01 0.02
(二)稀释每股收益 1.01 0.02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073,054.93 177,475.64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011,500.00 4,751,5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1.44 2,128.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31,641.44 4,753,628.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77,739.21 5,397,025.3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00,403.44 3,627,210.75
支付的各项税费 5,781.18 85,500.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98,707.71 2,964,558.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482,631.54 12,074,294.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50,990.10 -7,320,666.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8,027.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28,027.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434,915.39 34,698.65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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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34,915.39 34,698.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6,887.99 -34,698.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74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500,000.00 4,07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500,000.00 12,81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980,000.00 1,52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06,814.02 640,811.9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92,000.00 5,784,368.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378,814.02 7,945,180.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21,185.98 4,864,819.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3,307.89 -2,490,545.8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50,701.69 3,741,247.50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14,009.58 1,250,701.69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假设本次交易已于 2014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即 2014 年 1 月 1 日起,中捷
时代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编制了 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并经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审[2016]1265 号《审阅报告》。
上市公司最近两年的备考简要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0,799,121.34 414,508,329.82
应收票据 97,206,097.23 91,963,4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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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应收账款 215,804,473.98 192,262,419.45
预付款项 13,688,548.89 13,476,793.47
其他应收款 26,045,445.21 24,158,567.59
存货 204,791,963.28 206,487,064.28
其他流动资产 135,440,677.81 7,285,358.87
流动资产合计 983,776,327.74 950,141,966.3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0,926,391.50 20,667,807.28
固定资产 930,921,408.82 966,398,173.27
在建工程 64,986,435.80 23,748,430.05
无形资产 166,462,026.89 172,426,518.29
开发支出 5,682,312.86 9,491,822.41
商誉 145,401,543.31 145, 401,543.31
长期待摊费用 24,469,105.19 23,311,618.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779,074.91 6,523,827.2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76,628,299.28 1,367,969,740.80
资产总计 2,360,404,627.02 2,318,111,707.1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500,000.00 30,480,000.00
应付票据 829,476.52 910,205.69
应付账款 174,894,216.41 182,448,141.79
预收款项 24,055,326.17 35,982,036.01
应付职工薪酬 52,053,856.33 54,891,478.29
应交税费 28,046,383.28 22,008,512.77
应付利息 5,507.64 0.00
其他应付款 115,862,894.53 95,241,788.16
流动负债合计 399,247,660.88 421,962,162.71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1,080,000.00 1,26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80,000.00 1,2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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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负债合计 400,327,660.88 423,222,162.71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926,532,469.09 1,865,702,246.98
少数股东权益 33,544,497.05 29,187,297.46
股东权益合计 1,960,076,966.14 1,894,889,544.4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360,404,627.02 2,318,111,707.15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907,099,758.75 1,865,935,769.76
减:营业成本 1,132,137,360.90 1,127,556,233.7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226,569.32 23,898,735.75
销售费用 183,017,580.01 173,239,352.44
管理费用 251,098,371.22 230,186,915.47
财务费用 -4,039,421.04 2,672,790.89
资产减值损失 4,709,834.29 4,026,098.9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1,704,454.09 948,222.2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25,653,918.14 305,303,864.82
加:营业外收入 5,749,486.88 7,034,193.39
减:营业外支出 5,547,982.72 5,861,884.6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619,708.85 1,744,522.8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25,855,422.30 306,476,173.57
减:所得税费用 70,278,288.65 73,006,797.2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55,577,133.65 233,469,376.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219,934.06 235,539,588.08
少数股东损益 4,357,199.59 -2,070,211.71
五、每股收益
13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1 0.5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0 0.57
六、其他综合收益 41,757.25 -10,293.3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41,757.25 -10,293.33
七、综合收益总额 255,618,890.90 233,459,083.0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51,261,691.31 235,529,294.7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357,199.59 -2,070,2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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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伟星股份第五届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
2、安信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国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中捷时代审计报告
5、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6、中企华出具的《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中捷时代航
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
8、《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9、《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
10、本次交易对方的相关承诺函和声明函
11、其他与本次重组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时间及网址
(一)查阅地点
1、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查阅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 8 号伟星股份大洋工业园区
联系人: 项婷婷
联系电话: 0576-85125002
传真: 0576-85126598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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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查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0 层
联系人: 许琰婕
联系电话: 010-66581521
传真: 010-66581525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查阅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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