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科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6-016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9,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
每10股派0.8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
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4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33 宋七棣
2 01*****688 宋七棣
3 08*****772 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
4 08*****043 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
5 01*****035 徐天平
6 01*****690 徐天平
7 00*****860 张根荣
8 01*****689 张根荣
9 00*****292 周兴祥
10 01*****686 周兴祥
11 01*****437 陈国忠
12 01*****687 陈国忠
13 01*****465 周和荣
14 01*****877 吴建新
15 01*****750 陈安琪
五、咨询机构: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425号科林环保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李磊
咨询电话:0512-6340887
传 真:0512-62515549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