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为公司的业务发展,保证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发挥了
应有的作用,现就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4 次,各位监事均认真的参加了各次会议并
认真负责的审议了各项决议内容,各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本公司于2015年04月17日上午,在中国有色大厦6层619会议室召开了第
七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2014年度财务报告》;
三、《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五、《关于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2014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经营决策程序均能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应有的合法程序。同时,公司按有关法规规定的
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经营运作和履行其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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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并能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尽职尽责。
2、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报告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该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3、公司在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中能遵守市场交易价格,保证价格公平合理,
无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公司在关联交易中能够按照上市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规范要求,公平、
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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